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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型贪污罪作为特殊的贪污罪,其认定必须从严。只有既满足委托各要件又符合一般贪污罪本质特征的行为才足以构成受委托型贪污罪。即使在重点整治贪腐问题的时代背景下,也只有那些既侵犯国家公务人员职务廉洁性,又满足委托构成要件的主体,才足以成为受委托型贪污罪的主体,否则只会与从严治吏,惩腐倡廉的立法宗旨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