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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种子法》出台以来,国家和各省(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完善了品种审定、行政许可、质量管理、事故鉴定等配套制度,为依法治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种子产业化、市场化和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种子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农作物品种更新速度明显加快。但是,仍然存在种子产业发展与种子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的是政企不分、体制不顺、队伍不稳、监督不力等问题,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要切实搞好种子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