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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众多的中国,民生话题一直是大众普遍关注的焦点。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就非常重视改善农村的民生。特别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艰苦的战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原则,坚持工农武装割据,农村包围城市,建立敌后革命根据地的正确方针,以土地制度改革为核心内容,以满足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需求为目标,为改善农村民生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成功地调动起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生产和政治斗争热情,最终在巩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基础上夺取了全国政权,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共产党人是主张改善民生的”。①本文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广东党组织为例,论析广东党组织改善农村民生的基本历程。
一、大革命时期(1919—1927年):开始认识解决农民问题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性
农民问题是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中国共产党改善农村民生是从认识农民的重要性开始的。1921年7月,中共“一大”对农民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指出“我党采取苏维埃的形式,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宣传共产主义,承认社会革命为我党的首要政策”。广东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成为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和发展的重要舞台,广东是国内最早建立共产党组织的六个地区之一。中共“一大”后,广东的党员开始关注农民问题,组织农民起来搞运动。这种共产党领导下的规模较大的农民运动,最早在海、陆丰地区兴起,主要领导者是彭湃。彭湃是中国共产党内较早认识到农民问题重要性,并实际从事农民运动的杰出领导人之一,是有名的“农民运动的大王”。中共“一大”后,广东党组织还创办了我党历史上最早的一份关于农民问题的刊物——《新农村》杂志(已佚)。1922年6月,彭湃回到海丰县从事农民运动,并于1923年元旦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县一级农会——海丰县总农会,为后来我国第一个红色苏维埃政权——海陆丰苏维埃的成立奠定了基础。
1923年1月,中共“二大”根据中国国情,第一次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大会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简称《宣言》),阐明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性。《宣言》指出:近代以来中国农民日趋穷困和痛苦,“如果贫苦农民要除去穷困和痛苦的环境,那就非起来革命不可”。②因此,“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宣言》还强调了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性,认为农民获得解放应具备一些“必要条件”,即保护农民利益,包括“废除丁漕等重税,规定全国——城市及乡村——土地税则”、“规定限制田租率的法律”、“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③中共“二大”后,各地共产党组织以农民运动为依托,开展改善农村民生的探索。在广东,由共产党人彭湃领导的海陆丰农民运动不仅贯彻和执行党的“二大”关于农民问题的决议,而且丰富和发展了党的“二大”关于农民教育、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的改善农村民生的思想。如在保护农民利益方面,海丰农会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如《海丰总农会临时简章》、《赤山约农会章程》、《广东农会章程》等,并把减租作为农民运动的主要目标。1923年7月,针对海丰农村发生严重风灾水祸、农产品基本失收的状况,农会领导农民开展“减租运动”,给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为了改善农民生活,海丰农会还开办合作社,改善农民的医疗卫生状况等;在农村教育方面,海丰农会打出“农民教育”的新口号,建立了十多所农民学校和夜校,使许多农民子弟有书可读。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海陆丰农民的利益,为海陆丰苏维埃政权的成立奠定了群众基础。
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的《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正式提出并讨论了农民问题及农民在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并首次使用了“贫农”的概念,还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农民问题决议案》。中共“三大”开始国共合作后,中共广东组织联合国民党左派大力发展农民运动,于1924年8月以第二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的学生为基础成立了全国第一支农民自卫军(200多人)。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决议案》,提出引导农民自觉从事经济和政治斗争,在国共合作中独立进行党的宣传和建立党支部工作。1925年5月,广东省农民协会正式成立,作为中国现代第一个省级农会的成立,它标志着广东农民运动进入高潮时期。随着农会组织的迅速发展,农会在国民革命中发挥的作用增大,这一时期的广东农民运动在各方面都处在全国首位,并对于全国的农民运动起着实际的指导作用。“其影响扩大到长江、黄河流域的不少省份,甚至远在北京附近的一些乡村,也受到它的影响和帮助而建立了农会组织。”④随着广东工农革命运动的高涨,一场以工农为主力军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在南方各省兴起,各地农民运动的迅速发展,冲击着各种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
二、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年):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核心
农民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体,要取得革命的胜利,就必须解决好农民问题,尤其是农民的土地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土地革命的实践,首先在广东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民运动的发源地之一的海陆丰地区展开。1927年,大革命中一直走在全国农民运动前列的海陆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三次武装起义,高举起了新民主主义土地革命的大旗。1927年4月,在国民党右派发动“4.12”反革命政变后,海陆丰党组织领导农军举行起义,并建立了两县临时人民政府,反对国民党右派的倒行逆施。在“7.15”反革命政变导致大革命失败后,海陆丰党组织又响应中共中央秋收起义的指示,于1927年9月、10月两次进行起义,展开了土地革命的实践。1927年11月,海陆丰第三次起义胜利后,在海陆丰先后召开的全县工农兵代表大会上,除了组成苏维埃政府的有关工作外,还讨论通过了没收土地、取消苛捐杂税等有利于改善农村民生的决议案,其中的《没收土地案》及其后的分配土地的革命行动,为我党土地革命的实践揭开了新的历史一页。《没收土地案》的颁布实施,宣告了旧式土地革命历史的终结,成为党领导下的土地革命运动的第一个运用于实践的土地法规,揭开了新民主主义土地革命的序幕。⑤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解决农民的问题首先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正如毛泽东所指出:“土地问题不解决,经济落后的国家不能增加生产力,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痛苦,……土地问题不解决,农民无力改良土地,生产必至日减。”⑥在这一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井冈山开创“工农武装割据”的基础上,在闽赣粤边建立了以瑞金为中心的中央革命根据地(也称“中央苏区”,全国共有41个中央苏区县,福建省有21个,江西省有13个,广东省有7个:大埔、南雄、饶平、龙川、平远、兴宁、梅县),制定了“深入割据地区的土地革命”的重要政策。在中央苏区,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是党执政的关键,党从这一基点出发,发动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制度,大力改善了中央苏区的民生。
中国共产党坚决地领导贫苦农民向着封建土地制度猛烈开火这个事实,使中央苏区广大农民迅速分清国共两党和两个政权的优劣,极大地调动了他们支援红军进行革命战争、保卫和建设根据地的积极性。以广东第一个中央苏区县大埔县为例。1929年冬,闽西苏区在大埔苏区内成立埔北区委、区苏维埃政府。1930年夏,成立大埔县苏维埃政府。在中央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大埔县人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运动,积极筹集钱粮支援苏区红军,并发动广大青年参加红军。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有四万多大埔儿女为苏区的创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中知名的革命烈士有438人,不少革命老区村庄成为无人区;中央红军长征时,有数以百计的大埔儿女参加长征,其中知名的有26人,居广东省各县之首(广东省参加长征的知名红军有56人)。大埔人民在为革命胜利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大埔当之无愧地成为广东第一个中央苏区县。
三、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把减租减息和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首要任务
抗战前夕,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民生幸福”的目标。1937年5月,毛泽东指出:“我们认为,共产党、国民党、全国人民,应当共同一致为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这三大目标而奋斗。”⑦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阐述的建国主张中就包含着民生目标的追求:建立一个“求国际地位平等,求政治地位平等,求经济地位平等”的国家,“它不否认私有财产制,但须使工人有工作,并改良劳动条件,农民有土地。……一句话,使人人有衣穿,有饭吃,有书读,有事做。”⑧抗战期间,在延安等抗日根据地,党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同时,通过实行减租减息、精兵简政、开展大生产运动等措施,大大减轻了根据地农民的负担。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谈及农民的作用时指出:“抗日战争,实质上就是农民战争。”“抗日的一切,生活的一切,实质上都是农民所给。”⑨而农民之所以在抗战中发挥了如此巨大的作用,减租减息运动的广泛开展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因。
抗战时期,广东党组织建立了东江、琼崖、珠江三角洲等游击根据地,形成华南敌后抗日战场,为全国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东江抗日根据地是华南抗日根据地的中心,1943年12月,东江纵队成立后,东江根据地各级政府根据农业人口占根据地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党领导抗日主要依靠力量的实际情况。为了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抗战,减轻农民所遭受的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生活,实行了减租减息政策。该政策既能保持社会稳定,又能充分调动根据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更有利于持久抗战。因为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会真诚拥护党和根据地政府的领导,不会因为生计所迫引发社会冲突,从而稳住了抗日的后方阵线,发展了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生产,为抗战的最后胜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后勤保障。以东江等根据地为核心的华南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后,发展了农业生产,建立了广泛的群众组织,坚持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并担负起营救数百名被困留在香港的党内外文化界人士的光荣使命,同日军和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一场秘密而又紧张的斗争。至抗战胜利时,华南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总面积达4万平方公里,人口600万,武装部队发展到2.7万余人,民兵发展到5万余人,成为全国十九块大的解放区之一,为夺取抗战的最后胜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年):实行土地改革,改善农民生活
抗战胜利后,为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加速打败国民党、解放全中国的进程,党中央于1949年7月至9月在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订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其主要内容有:一是彻底消灭封建剥削,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二是规定了分配土地的办法;三是确定了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四是规定了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经营,使之不受侵犯;五是组织人民法庭,从法律上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等等。《大纲》颁布实施后,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约有1.6亿人口)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重视农民群众利益是这次土改的一个突出表现,对贫农、雇农的土地要求给予最大限度的满足的同时,从维护中农的利益出发,容许中农保有比一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为高的土地量。这一对土改政策的修改,切实的将贫农、雇农和中农团结起来。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保卫了解放区土改的胜利果实,为解放全中国夯实了基础。由于广东等新解放区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冬季才开始土改的,因而这一时期广东的土改问题不属于本文研究的范畴,这里不作论述。
五、历史启示
尽管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广东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改善农村民生的理论还不成熟与完善,农村民生建设的实践也是低水平与低层次的。但其基本经验对我们今天改善广东农村民生、建设幸福广东具有重要启示:
第一,执政党改善农村民生必须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
农村民生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又是农民的权益问题。农民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整个“三农”问题能否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已成为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农民权益就总体而言,既包括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权益和社会权益。尽管由于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国情并未改变,局部地区的农民工短缺问题没有扩展为全国性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但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却是各地都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改善农村民生,首先要保障好农民的权益。
广东是我国农民工输入的第一大省,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广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构建和谐广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意义。通过如下主要举措,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通过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及签订合同措施,为改善农民工生活就业条件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广东通过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的长效机制、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开展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维护农民工利益。三是完善服务体系,通过为农民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严查违法职介,大力开展劳务协作,帮助农民工就业,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第二,改善农村民生是实现广东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前提
近年来,广东在改善农村民生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农村公共事业加速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但是,当前广东城乡差别仍较大,正如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所说,全国最富的地方在广东,最穷的地方也在广东。到现在这个发展阶段,最穷的地方还在广东,这是广东之耻,是先富地区之耻。因此,改善农村民生,早日实现广东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中之重。
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是导致农村穷、农业弱、农民苦的主要因素之一。改善农村民生,要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治本之策。着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田水利建设。如在“民生水利”建设方面,广东将治水放在兴粤的重要位置,计划在未来10年内将投入3000亿元建设水利,解决广东人民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
二是办好农村文化教育事业。积极实施“农村广场文化建设工程”,加大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力度,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要把办好广东的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作为改善广东农村民生的首善之举,切实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整合和经费的保障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广东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健全农村医疗及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指导方针,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要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保基金和专门账户,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并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覆盖范围。
四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各种突出问题,把维护农民民主权力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基础。
注释:
①陈云:《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8页。
②③中共中央书记处:《六大以前》,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版。
④黄振位:《广东党组织的历史贡献》,《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第7期。
⑤杨汉卿:《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社会的变迁》,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
⑥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页。
⑦⑧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3页,第236页。
⑨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92页。
一、大革命时期(1919—1927年):开始认识解决农民问题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性
农民问题是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中国共产党改善农村民生是从认识农民的重要性开始的。1921年7月,中共“一大”对农民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指出“我党采取苏维埃的形式,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宣传共产主义,承认社会革命为我党的首要政策”。广东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成为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和发展的重要舞台,广东是国内最早建立共产党组织的六个地区之一。中共“一大”后,广东的党员开始关注农民问题,组织农民起来搞运动。这种共产党领导下的规模较大的农民运动,最早在海、陆丰地区兴起,主要领导者是彭湃。彭湃是中国共产党内较早认识到农民问题重要性,并实际从事农民运动的杰出领导人之一,是有名的“农民运动的大王”。中共“一大”后,广东党组织还创办了我党历史上最早的一份关于农民问题的刊物——《新农村》杂志(已佚)。1922年6月,彭湃回到海丰县从事农民运动,并于1923年元旦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县一级农会——海丰县总农会,为后来我国第一个红色苏维埃政权——海陆丰苏维埃的成立奠定了基础。
1923年1月,中共“二大”根据中国国情,第一次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大会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简称《宣言》),阐明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性。《宣言》指出:近代以来中国农民日趋穷困和痛苦,“如果贫苦农民要除去穷困和痛苦的环境,那就非起来革命不可”。②因此,“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宣言》还强调了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性,认为农民获得解放应具备一些“必要条件”,即保护农民利益,包括“废除丁漕等重税,规定全国——城市及乡村——土地税则”、“规定限制田租率的法律”、“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③中共“二大”后,各地共产党组织以农民运动为依托,开展改善农村民生的探索。在广东,由共产党人彭湃领导的海陆丰农民运动不仅贯彻和执行党的“二大”关于农民问题的决议,而且丰富和发展了党的“二大”关于农民教育、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的改善农村民生的思想。如在保护农民利益方面,海丰农会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如《海丰总农会临时简章》、《赤山约农会章程》、《广东农会章程》等,并把减租作为农民运动的主要目标。1923年7月,针对海丰农村发生严重风灾水祸、农产品基本失收的状况,农会领导农民开展“减租运动”,给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为了改善农民生活,海丰农会还开办合作社,改善农民的医疗卫生状况等;在农村教育方面,海丰农会打出“农民教育”的新口号,建立了十多所农民学校和夜校,使许多农民子弟有书可读。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海陆丰农民的利益,为海陆丰苏维埃政权的成立奠定了群众基础。
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的《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正式提出并讨论了农民问题及农民在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并首次使用了“贫农”的概念,还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农民问题决议案》。中共“三大”开始国共合作后,中共广东组织联合国民党左派大力发展农民运动,于1924年8月以第二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的学生为基础成立了全国第一支农民自卫军(200多人)。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决议案》,提出引导农民自觉从事经济和政治斗争,在国共合作中独立进行党的宣传和建立党支部工作。1925年5月,广东省农民协会正式成立,作为中国现代第一个省级农会的成立,它标志着广东农民运动进入高潮时期。随着农会组织的迅速发展,农会在国民革命中发挥的作用增大,这一时期的广东农民运动在各方面都处在全国首位,并对于全国的农民运动起着实际的指导作用。“其影响扩大到长江、黄河流域的不少省份,甚至远在北京附近的一些乡村,也受到它的影响和帮助而建立了农会组织。”④随着广东工农革命运动的高涨,一场以工农为主力军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在南方各省兴起,各地农民运动的迅速发展,冲击着各种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
二、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年):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核心
农民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体,要取得革命的胜利,就必须解决好农民问题,尤其是农民的土地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土地革命的实践,首先在广东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民运动的发源地之一的海陆丰地区展开。1927年,大革命中一直走在全国农民运动前列的海陆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三次武装起义,高举起了新民主主义土地革命的大旗。1927年4月,在国民党右派发动“4.12”反革命政变后,海陆丰党组织领导农军举行起义,并建立了两县临时人民政府,反对国民党右派的倒行逆施。在“7.15”反革命政变导致大革命失败后,海陆丰党组织又响应中共中央秋收起义的指示,于1927年9月、10月两次进行起义,展开了土地革命的实践。1927年11月,海陆丰第三次起义胜利后,在海陆丰先后召开的全县工农兵代表大会上,除了组成苏维埃政府的有关工作外,还讨论通过了没收土地、取消苛捐杂税等有利于改善农村民生的决议案,其中的《没收土地案》及其后的分配土地的革命行动,为我党土地革命的实践揭开了新的历史一页。《没收土地案》的颁布实施,宣告了旧式土地革命历史的终结,成为党领导下的土地革命运动的第一个运用于实践的土地法规,揭开了新民主主义土地革命的序幕。⑤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解决农民的问题首先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正如毛泽东所指出:“土地问题不解决,经济落后的国家不能增加生产力,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痛苦,……土地问题不解决,农民无力改良土地,生产必至日减。”⑥在这一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井冈山开创“工农武装割据”的基础上,在闽赣粤边建立了以瑞金为中心的中央革命根据地(也称“中央苏区”,全国共有41个中央苏区县,福建省有21个,江西省有13个,广东省有7个:大埔、南雄、饶平、龙川、平远、兴宁、梅县),制定了“深入割据地区的土地革命”的重要政策。在中央苏区,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是党执政的关键,党从这一基点出发,发动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制度,大力改善了中央苏区的民生。
中国共产党坚决地领导贫苦农民向着封建土地制度猛烈开火这个事实,使中央苏区广大农民迅速分清国共两党和两个政权的优劣,极大地调动了他们支援红军进行革命战争、保卫和建设根据地的积极性。以广东第一个中央苏区县大埔县为例。1929年冬,闽西苏区在大埔苏区内成立埔北区委、区苏维埃政府。1930年夏,成立大埔县苏维埃政府。在中央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大埔县人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运动,积极筹集钱粮支援苏区红军,并发动广大青年参加红军。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有四万多大埔儿女为苏区的创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中知名的革命烈士有438人,不少革命老区村庄成为无人区;中央红军长征时,有数以百计的大埔儿女参加长征,其中知名的有26人,居广东省各县之首(广东省参加长征的知名红军有56人)。大埔人民在为革命胜利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大埔当之无愧地成为广东第一个中央苏区县。
三、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把减租减息和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首要任务
抗战前夕,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民生幸福”的目标。1937年5月,毛泽东指出:“我们认为,共产党、国民党、全国人民,应当共同一致为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这三大目标而奋斗。”⑦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阐述的建国主张中就包含着民生目标的追求:建立一个“求国际地位平等,求政治地位平等,求经济地位平等”的国家,“它不否认私有财产制,但须使工人有工作,并改良劳动条件,农民有土地。……一句话,使人人有衣穿,有饭吃,有书读,有事做。”⑧抗战期间,在延安等抗日根据地,党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同时,通过实行减租减息、精兵简政、开展大生产运动等措施,大大减轻了根据地农民的负担。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谈及农民的作用时指出:“抗日战争,实质上就是农民战争。”“抗日的一切,生活的一切,实质上都是农民所给。”⑨而农民之所以在抗战中发挥了如此巨大的作用,减租减息运动的广泛开展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因。
抗战时期,广东党组织建立了东江、琼崖、珠江三角洲等游击根据地,形成华南敌后抗日战场,为全国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东江抗日根据地是华南抗日根据地的中心,1943年12月,东江纵队成立后,东江根据地各级政府根据农业人口占根据地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党领导抗日主要依靠力量的实际情况。为了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抗战,减轻农民所遭受的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生活,实行了减租减息政策。该政策既能保持社会稳定,又能充分调动根据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更有利于持久抗战。因为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会真诚拥护党和根据地政府的领导,不会因为生计所迫引发社会冲突,从而稳住了抗日的后方阵线,发展了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生产,为抗战的最后胜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后勤保障。以东江等根据地为核心的华南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后,发展了农业生产,建立了广泛的群众组织,坚持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并担负起营救数百名被困留在香港的党内外文化界人士的光荣使命,同日军和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一场秘密而又紧张的斗争。至抗战胜利时,华南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总面积达4万平方公里,人口600万,武装部队发展到2.7万余人,民兵发展到5万余人,成为全国十九块大的解放区之一,为夺取抗战的最后胜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年):实行土地改革,改善农民生活
抗战胜利后,为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加速打败国民党、解放全中国的进程,党中央于1949年7月至9月在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订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其主要内容有:一是彻底消灭封建剥削,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二是规定了分配土地的办法;三是确定了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四是规定了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经营,使之不受侵犯;五是组织人民法庭,从法律上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等等。《大纲》颁布实施后,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约有1.6亿人口)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重视农民群众利益是这次土改的一个突出表现,对贫农、雇农的土地要求给予最大限度的满足的同时,从维护中农的利益出发,容许中农保有比一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为高的土地量。这一对土改政策的修改,切实的将贫农、雇农和中农团结起来。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保卫了解放区土改的胜利果实,为解放全中国夯实了基础。由于广东等新解放区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冬季才开始土改的,因而这一时期广东的土改问题不属于本文研究的范畴,这里不作论述。
五、历史启示
尽管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广东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改善农村民生的理论还不成熟与完善,农村民生建设的实践也是低水平与低层次的。但其基本经验对我们今天改善广东农村民生、建设幸福广东具有重要启示:
第一,执政党改善农村民生必须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
农村民生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又是农民的权益问题。农民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整个“三农”问题能否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已成为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农民权益就总体而言,既包括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权益和社会权益。尽管由于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国情并未改变,局部地区的农民工短缺问题没有扩展为全国性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但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却是各地都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改善农村民生,首先要保障好农民的权益。
广东是我国农民工输入的第一大省,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广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构建和谐广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意义。通过如下主要举措,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通过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及签订合同措施,为改善农民工生活就业条件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广东通过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的长效机制、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开展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维护农民工利益。三是完善服务体系,通过为农民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严查违法职介,大力开展劳务协作,帮助农民工就业,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第二,改善农村民生是实现广东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前提
近年来,广东在改善农村民生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农村公共事业加速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但是,当前广东城乡差别仍较大,正如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所说,全国最富的地方在广东,最穷的地方也在广东。到现在这个发展阶段,最穷的地方还在广东,这是广东之耻,是先富地区之耻。因此,改善农村民生,早日实现广东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中之重。
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是导致农村穷、农业弱、农民苦的主要因素之一。改善农村民生,要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治本之策。着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田水利建设。如在“民生水利”建设方面,广东将治水放在兴粤的重要位置,计划在未来10年内将投入3000亿元建设水利,解决广东人民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
二是办好农村文化教育事业。积极实施“农村广场文化建设工程”,加大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力度,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要把办好广东的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作为改善广东农村民生的首善之举,切实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整合和经费的保障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广东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健全农村医疗及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指导方针,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要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保基金和专门账户,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并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覆盖范围。
四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各种突出问题,把维护农民民主权力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基础。
注释:
①陈云:《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8页。
②③中共中央书记处:《六大以前》,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版。
④黄振位:《广东党组织的历史贡献》,《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第7期。
⑤杨汉卿:《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社会的变迁》,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
⑥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页。
⑦⑧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3页,第236页。
⑨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