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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高考文言文阅读命题选材表明,全国卷和各地自主命题的试卷,人物传记所占比例最大。人物传记重在记人,对人物形象的分析主要是通过选择题的形式来考查的。命题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下句子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表现某人……的一项是”;另一种是:“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正确)的一项是”。
如何在时间极度有限的高考中,准确把握人物形象,快速选定一个正确的选项呢?实践证明,紧扣阅读文本,多角度观照,是能够达到这种境界的。下面,结合2015年高考新课标I卷,对如何运用此法解答传记类人物形象题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做一些阐释。
所谓多角度观照,其实就是从哪些角度切入,如何观照的技巧。
观照角度一:辨析事件对象是否错位
命题材料所选文段往往涉及几个人物、几件事情,而题干的要求却涉及到某个人对某一件事或几件事,或者是某件事涉及到的某个人。命题人在设计错例时,常常采取“张冠李戴”使人物错位的形式。即把次要人物所做的事情“嫁接” 到题干要求的主要人物身上,从而造成表现对象与事件的错位。如2015年高考新课标Ⅰ卷第6题: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孙傅入仕以后,积极向上建言。他担任礼部员外郎,对尚书蔡脩纵论天下大事,劝蔡迅速有所变更,否则必将失败,可惜他的建议没有被采纳。
B.孙傅上奏,请求恢复祖宗法度,他任兵部尚书,从效用角度评价祖宗法度和熙、丰年间的法度,批评崇观年间的法度,受到时人赞许。
C.孙傅不畏金人,努力保全太子。金人掳走钦宗后又索求太子,他密谋藏匿太子,杀二宦官将首级送至金营,欺骗金人说,这就是误伤太子之人。
D.孙傅舍身取义,死后谥为忠定。太子被迫至金营,孙傅随往,却受到守门者劝阻,他表示身为太子傅,应誓死跟从太子;后被金人召去,死于北廷。
【思路解析】四个选项都紧扣“孙傅”,旨在考查孙傅这一人物形象,这是近一两年来人物形象考查的新题型。审视四个选项可以发现C项的概括和分析有误。该项有两处故意把相关对象搞得颠倒错乱,以致混淆:一是“金人来索太上、帝后、诸王、妃主,傅留太子不遣”,金人掳走钦宗后又索求的是“太上”——徽宗,而不是“太子”。二是文中的“别求状类宦者二人杀之”一句,是说杀了两个外貌像宦官的人,不是杀的宦官。
观照角度二:推敲刻画方式是否误导
命题材料所选文段中刻画人物的方式往往有多种,既有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作者评述,也有正面描写(直接描写)、侧面描写(间接描写)等等。题干对人物刻画方式的筛选是有指定要求的。命题人有时把虽能表现人物某种品质,但刻画方式不符合题干要求的句子混编到选项中。如果考生不仔细推敲题干的具体要求,只是一瞥而过,就极易受其误导,从而得出错误的判断。如2014年高考山东卷第11题:
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部属于体现詹鼎才能出众的一组是( )
①辄能言诸生所诵 ②夜坐饼灶下,诵不休 ③为其府都事,有廉名
④简牍满前,须臾而决 ⑤鼎为草表谢,辞甚恭而辩 ⑥刑部有詹鼎在,胜百辈。
A.①②⑤ B. ①④⑥ C.②③⑤ D.③④⑥
【思路解析】在人物形象题的题干中常常出现“表现”“体现”“表明”等词语,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差别,对答题很有好处。表现:比较直接,显露。 体现:需要体会,体察才能感受到。如某种性质或现象通过某一事物具体表现出来。表明:表示清楚。如表明自己的想法,立场。而此题用的是“体现”。据此可知,只要选项属于客观描写和侧面描写的,就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内容。从表达方式的角度去审视,就能判定正确选项为B。因为该选项中的第①点是客观描写,第④点也是客观描写,第⑥点是丞相对詹鼎的评价,属于侧面描写。上述三点都是“体现”而非“表现”。为保险起见,再来审视余下的三点:第②点是写勤奋的,不属于“才能出众”;第③点是写清廉的,是人的品行,也不属于“才能出众”;⑤这是写方国珍向皇上谢罪,何能体现詹鼎才能出众?
请注意,这类题目还出现了一种新题型——简答题。如2015年高考上海卷第19题:“第③段画线部分反映了梁彦光当时□□□□的心理状态。”这是需要加以重视的。
观照角度三:分析内涵主旨是否清楚
多数情况下,题干对人物的某种品质、才智的说法,是明晰的,但有时也比较隐晦,需要考生进一步悉心揣摩、认真审视。这是命题人有意利用考生对题干某些说法内涵把握不清的认知缺陷,把一些似是而非的句子混杂其中的一种命题方式。如:2015年高考天津卷第11题:
下列句子分编四组,全都能够体现鲁班技艺高超的一组是( )
①公输,天下之巧士,作去梯之械,设以攻宋,曷为弗取
②九攻而墨子九却之,弗能入
③刻木为鸢,飞之三日而不集
④巧工为母作木车马、木人御者,机关备具
⑤机关为须臾间,不能远过三日
⑥作木鸢曷,每击楔三下,乘之以归。
A.①②③ B.①④⑥ C.②⑤⑥ D.③④⑤
【思路解析】该题侧重考查考生筛选文中信息的能力。该题是对鲁班“才智”的辨别与概括。解答时须通读全文,并加以辨析,筛选出“全都能够体现鲁班技艺高超”的一组即可。观照四个选项可知,第②点突出的是墨子的善“守”,不是体现也不能体现鲁班技艺高超。第③点中,王充引儒书对“刻木为鸢”者含糊其辞,虽可谓“技艺高超”,但不能肯定就是鲁班。第⑤点是说,木鸢机关虽备具,但仅在须臾间,时间很短,不能远过三日。这里是与木车等亦宜三日止于道路作对比,不能体现鲁班“技艺高超”。所以答案必是B项。
观照角度四:辨别事件过程是否混乱
在叙事类选文中,事件的过程有起因、经过和结果三个阶段,并且三者之间既有逻辑上的内在联系,也有时序上的阶段界限。命题人有时会故意将 “后一阶段” 的事件混杂到 “前一阶段”的事件之中,导致事件的发展过程产生混乱,或因果发生错乱,以此来干扰考生的答题思维。如2015年高考新课标Ⅱ卷第6题: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项是( )
A.来护儿少有大志,成年后秀拔于群。他自幼而孤,得到吴氏教诲,立下为国杀敌、 求取功名的志向;长大以后,更是雄略超群,志气英发。
B.来护儿推行善政,深受百姓拥戴。在瀛州刺史任上,他声名远闻,屡受嘉奖;炀帝时,百姓舍不得他回朝廷任职,上书请愿者达数百人。
C.来护儿直言劝谏,后被奸人杀害。他谏请炀帝停驾洛阳,不再远游江都,引发炀帝大怒,以致宇文化及杀害他时,炀帝也没有设法保护。
D.来护儿廉于财利,用兵极有谋略。他信守承诺,注重友情,轻视钱财,不置产业;善待士卒,处事严明,谋略多合兵法,部属争相尽力。
【思路解析】四个选项都紧扣“来护儿”设置,是对来护儿形象的考查。通过对四个选项的注意观察,可知C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来护儿向皇上进谏发生在“十二年”,皇帝亲到江都,来护儿进谏希望皇帝停驾洛阳,让皇帝非常生气。而后来宇文化及杀害他时,皇帝已被抓了,何谈“炀帝也没有设法保护”?炀帝没有设法保护来护儿,并非先前进谏引发炀帝大怒的原因。时序上虽有先后但不构成因果,此项错在强拉因果。
(编辑:于智博)
如何在时间极度有限的高考中,准确把握人物形象,快速选定一个正确的选项呢?实践证明,紧扣阅读文本,多角度观照,是能够达到这种境界的。下面,结合2015年高考新课标I卷,对如何运用此法解答传记类人物形象题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做一些阐释。
所谓多角度观照,其实就是从哪些角度切入,如何观照的技巧。
观照角度一:辨析事件对象是否错位
命题材料所选文段往往涉及几个人物、几件事情,而题干的要求却涉及到某个人对某一件事或几件事,或者是某件事涉及到的某个人。命题人在设计错例时,常常采取“张冠李戴”使人物错位的形式。即把次要人物所做的事情“嫁接” 到题干要求的主要人物身上,从而造成表现对象与事件的错位。如2015年高考新课标Ⅰ卷第6题: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孙傅入仕以后,积极向上建言。他担任礼部员外郎,对尚书蔡脩纵论天下大事,劝蔡迅速有所变更,否则必将失败,可惜他的建议没有被采纳。
B.孙傅上奏,请求恢复祖宗法度,他任兵部尚书,从效用角度评价祖宗法度和熙、丰年间的法度,批评崇观年间的法度,受到时人赞许。
C.孙傅不畏金人,努力保全太子。金人掳走钦宗后又索求太子,他密谋藏匿太子,杀二宦官将首级送至金营,欺骗金人说,这就是误伤太子之人。
D.孙傅舍身取义,死后谥为忠定。太子被迫至金营,孙傅随往,却受到守门者劝阻,他表示身为太子傅,应誓死跟从太子;后被金人召去,死于北廷。
【思路解析】四个选项都紧扣“孙傅”,旨在考查孙傅这一人物形象,这是近一两年来人物形象考查的新题型。审视四个选项可以发现C项的概括和分析有误。该项有两处故意把相关对象搞得颠倒错乱,以致混淆:一是“金人来索太上、帝后、诸王、妃主,傅留太子不遣”,金人掳走钦宗后又索求的是“太上”——徽宗,而不是“太子”。二是文中的“别求状类宦者二人杀之”一句,是说杀了两个外貌像宦官的人,不是杀的宦官。
观照角度二:推敲刻画方式是否误导
命题材料所选文段中刻画人物的方式往往有多种,既有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作者评述,也有正面描写(直接描写)、侧面描写(间接描写)等等。题干对人物刻画方式的筛选是有指定要求的。命题人有时把虽能表现人物某种品质,但刻画方式不符合题干要求的句子混编到选项中。如果考生不仔细推敲题干的具体要求,只是一瞥而过,就极易受其误导,从而得出错误的判断。如2014年高考山东卷第11题:
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部属于体现詹鼎才能出众的一组是( )
①辄能言诸生所诵 ②夜坐饼灶下,诵不休 ③为其府都事,有廉名
④简牍满前,须臾而决 ⑤鼎为草表谢,辞甚恭而辩 ⑥刑部有詹鼎在,胜百辈。
A.①②⑤ B. ①④⑥ C.②③⑤ D.③④⑥
【思路解析】在人物形象题的题干中常常出现“表现”“体现”“表明”等词语,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差别,对答题很有好处。表现:比较直接,显露。 体现:需要体会,体察才能感受到。如某种性质或现象通过某一事物具体表现出来。表明:表示清楚。如表明自己的想法,立场。而此题用的是“体现”。据此可知,只要选项属于客观描写和侧面描写的,就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内容。从表达方式的角度去审视,就能判定正确选项为B。因为该选项中的第①点是客观描写,第④点也是客观描写,第⑥点是丞相对詹鼎的评价,属于侧面描写。上述三点都是“体现”而非“表现”。为保险起见,再来审视余下的三点:第②点是写勤奋的,不属于“才能出众”;第③点是写清廉的,是人的品行,也不属于“才能出众”;⑤这是写方国珍向皇上谢罪,何能体现詹鼎才能出众?
请注意,这类题目还出现了一种新题型——简答题。如2015年高考上海卷第19题:“第③段画线部分反映了梁彦光当时□□□□的心理状态。”这是需要加以重视的。
观照角度三:分析内涵主旨是否清楚
多数情况下,题干对人物的某种品质、才智的说法,是明晰的,但有时也比较隐晦,需要考生进一步悉心揣摩、认真审视。这是命题人有意利用考生对题干某些说法内涵把握不清的认知缺陷,把一些似是而非的句子混杂其中的一种命题方式。如:2015年高考天津卷第11题:
下列句子分编四组,全都能够体现鲁班技艺高超的一组是( )
①公输,天下之巧士,作去梯之械,设以攻宋,曷为弗取
②九攻而墨子九却之,弗能入
③刻木为鸢,飞之三日而不集
④巧工为母作木车马、木人御者,机关备具
⑤机关为须臾间,不能远过三日
⑥作木鸢曷,每击楔三下,乘之以归。
A.①②③ B.①④⑥ C.②⑤⑥ D.③④⑤
【思路解析】该题侧重考查考生筛选文中信息的能力。该题是对鲁班“才智”的辨别与概括。解答时须通读全文,并加以辨析,筛选出“全都能够体现鲁班技艺高超”的一组即可。观照四个选项可知,第②点突出的是墨子的善“守”,不是体现也不能体现鲁班技艺高超。第③点中,王充引儒书对“刻木为鸢”者含糊其辞,虽可谓“技艺高超”,但不能肯定就是鲁班。第⑤点是说,木鸢机关虽备具,但仅在须臾间,时间很短,不能远过三日。这里是与木车等亦宜三日止于道路作对比,不能体现鲁班“技艺高超”。所以答案必是B项。
观照角度四:辨别事件过程是否混乱
在叙事类选文中,事件的过程有起因、经过和结果三个阶段,并且三者之间既有逻辑上的内在联系,也有时序上的阶段界限。命题人有时会故意将 “后一阶段” 的事件混杂到 “前一阶段”的事件之中,导致事件的发展过程产生混乱,或因果发生错乱,以此来干扰考生的答题思维。如2015年高考新课标Ⅱ卷第6题: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项是( )
A.来护儿少有大志,成年后秀拔于群。他自幼而孤,得到吴氏教诲,立下为国杀敌、 求取功名的志向;长大以后,更是雄略超群,志气英发。
B.来护儿推行善政,深受百姓拥戴。在瀛州刺史任上,他声名远闻,屡受嘉奖;炀帝时,百姓舍不得他回朝廷任职,上书请愿者达数百人。
C.来护儿直言劝谏,后被奸人杀害。他谏请炀帝停驾洛阳,不再远游江都,引发炀帝大怒,以致宇文化及杀害他时,炀帝也没有设法保护。
D.来护儿廉于财利,用兵极有谋略。他信守承诺,注重友情,轻视钱财,不置产业;善待士卒,处事严明,谋略多合兵法,部属争相尽力。
【思路解析】四个选项都紧扣“来护儿”设置,是对来护儿形象的考查。通过对四个选项的注意观察,可知C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来护儿向皇上进谏发生在“十二年”,皇帝亲到江都,来护儿进谏希望皇帝停驾洛阳,让皇帝非常生气。而后来宇文化及杀害他时,皇帝已被抓了,何谈“炀帝也没有设法保护”?炀帝没有设法保护来护儿,并非先前进谏引发炀帝大怒的原因。时序上虽有先后但不构成因果,此项错在强拉因果。
(编辑:于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