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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春,主持大西南工作的邓小平,觉察到进城一年多来,干部队伍中闹离婚另寻新欢、腐化堕落的现象日益严重。为此,他在一次地师级干部会上尖锐指出:当前,我们干部队伍中享乐腐化思想正在蔓延,突出表现在男女关系上,到处闹“婚姻改组”。如个别市委9个委员中有7个闹离婚。这些人进了城,见了年轻美貌的城市姑娘心就花了,再也瞧不起同甘共苦的结发妻子。他们以“婚姻自由”为借口,无视党纪国法,不顾家庭妻儿的幸福,使用威胁欺骗,甚至流氓手段以达到他们的卑劣目的,已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国民党曾散布说“共产党进城要不了几年,就会‘红的进,黑的出’”。看吧,眼前有些人不是已变质了吗?此风不刹住,后患无穷。
会后邓小平回到机关,见到一位北方农村打扮的妇女牵着女孩,手持一封信站在机关接待室前,声泪俱下地哭诉。一看到邓小平,妇女便向其上书控告遗弃她母女犯重婚罪的贵州省绥阳县县长李民。
该妇女叫丁华,是山东老解放区肥城县的乡干部。17岁那年,她到县里参加地委工作训练班,主持工作的指导员李民对年轻漂亮又有文化的她格外关照。但她对李民并无好感。因为他不仅其貌不扬,还大她7岁。但李民就是盯着她不放,一再对她海誓山盟,同时利用入党介绍人的身份软硬兼施甚至还对她父母施加压力。一年后,经不起纠缠的丁华只好答应,于1948年初与李民成婚。
淮海战役结束,李民从镇江向丁华来信说:“正在总结支前工作,很快就回家了。”后又从南京写信称:“上级命令全部支前干部留下进军大西南。等我们解放云贵川再回家团圆。”1950年春节,李民再次写信道:“我们到达目的地贵州绥阳县。上级已宣布任命我为县长兼任法院院长,一旦社会安定就接你们母女来过幸福生活。”岂料,李民此后音讯全无。
原来,李民当上县长兼法院院长不久,思想观念发生了严重变化。特别是1950年下半年,从城里刮来的“婚姻改组”风更让他不能自持,也暗自着手实施了“改组”行动。
李民看中的是一位芳龄19岁、刚从师范毕业、出身资本家的女教师,对她神魂颠倒,铁心要把她弄到手。为便于游说,他将姑娘调到县政府办公室当秘书。可姑娘不愿做“二婚”,其父母不愿女儿“填房”。
李民深知性情刚烈的丁华不会离婚,更不会饶恕他,于是利用手中的权力“瞒天过海”:用伪造的绥阳县法院证明和公函,骗取肥城县法院开出与丁华离婚的证明,同时利用职权逼迫姑娘及其家属就范。
李民如愿后,得知消息的丁华带着女儿,千里迢迢来到绥阳。丧心病狂的李民不但拒认妻女,还以丁华有精神病为由,命令法警将丁华母女押出县城进行迫害。丁华趁着深夜机智地摆脱监视,带着女儿逃出绥阳,直奔重庆,向邓小平鸣冤。
邓小平看完长达7页的诉状,并向西南妇联主任廖苏华核实后,十分愤怒,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立案审理,抓住这一典型案件来教育西南的党员和干部。
1953年1月2日,李民重婚案在重庆铁路局大礼堂公审。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依法判处李民有期徒刑5年。《新华日报》对此进行了连续报道,并发表了《从李民事件记取教训》的社论。
这一系列的措施,有力地维护了党纪国法,刹住了“婚姻改组”的歪风。丁华曾写信给邓小平和报社,感谢邓小平为她伸张正义。
会后邓小平回到机关,见到一位北方农村打扮的妇女牵着女孩,手持一封信站在机关接待室前,声泪俱下地哭诉。一看到邓小平,妇女便向其上书控告遗弃她母女犯重婚罪的贵州省绥阳县县长李民。
该妇女叫丁华,是山东老解放区肥城县的乡干部。17岁那年,她到县里参加地委工作训练班,主持工作的指导员李民对年轻漂亮又有文化的她格外关照。但她对李民并无好感。因为他不仅其貌不扬,还大她7岁。但李民就是盯着她不放,一再对她海誓山盟,同时利用入党介绍人的身份软硬兼施甚至还对她父母施加压力。一年后,经不起纠缠的丁华只好答应,于1948年初与李民成婚。
淮海战役结束,李民从镇江向丁华来信说:“正在总结支前工作,很快就回家了。”后又从南京写信称:“上级命令全部支前干部留下进军大西南。等我们解放云贵川再回家团圆。”1950年春节,李民再次写信道:“我们到达目的地贵州绥阳县。上级已宣布任命我为县长兼任法院院长,一旦社会安定就接你们母女来过幸福生活。”岂料,李民此后音讯全无。
原来,李民当上县长兼法院院长不久,思想观念发生了严重变化。特别是1950年下半年,从城里刮来的“婚姻改组”风更让他不能自持,也暗自着手实施了“改组”行动。
李民看中的是一位芳龄19岁、刚从师范毕业、出身资本家的女教师,对她神魂颠倒,铁心要把她弄到手。为便于游说,他将姑娘调到县政府办公室当秘书。可姑娘不愿做“二婚”,其父母不愿女儿“填房”。
李民深知性情刚烈的丁华不会离婚,更不会饶恕他,于是利用手中的权力“瞒天过海”:用伪造的绥阳县法院证明和公函,骗取肥城县法院开出与丁华离婚的证明,同时利用职权逼迫姑娘及其家属就范。
李民如愿后,得知消息的丁华带着女儿,千里迢迢来到绥阳。丧心病狂的李民不但拒认妻女,还以丁华有精神病为由,命令法警将丁华母女押出县城进行迫害。丁华趁着深夜机智地摆脱监视,带着女儿逃出绥阳,直奔重庆,向邓小平鸣冤。
邓小平看完长达7页的诉状,并向西南妇联主任廖苏华核实后,十分愤怒,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立案审理,抓住这一典型案件来教育西南的党员和干部。
1953年1月2日,李民重婚案在重庆铁路局大礼堂公审。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依法判处李民有期徒刑5年。《新华日报》对此进行了连续报道,并发表了《从李民事件记取教训》的社论。
这一系列的措施,有力地维护了党纪国法,刹住了“婚姻改组”的歪风。丁华曾写信给邓小平和报社,感谢邓小平为她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