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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奈达提出的“功能对等”翻译观认为,译文对译文读者产生的效果与原文对原文读者产生的效果应“对等”。陈道明认为,“对等”是一种过于理想化的上限标准,当译者找不到“对等”的译法时,应当寻求“功能相似”的下限标准。本文旨在以这两个概念为基础探讨我国职称职务的“副”职的英译问题。
关键词:功能对等;功能相似;“副”职;翻译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08)10-0123-3
1. 引言
“功能对等”是美国的翻译理论家奈达(Eugene A. Nida)提出的,但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英国的泰特勒(A. F. Tytler)曾提出过相似的观点:“好的翻译是把原作的优点完全移注到另一种语言中去,使得译文语言国家的人们能够清晰地领悟、强烈地感受,正像使用原作语言的人们所领悟、所感受的一样”(转引自赵芝英,1999:86)。功能对等从根本上把原语读者对原文的理解和欣赏程度与译文读者对译文的理解和欣赏程度进行对比,并用“程度的精确性”来阐述功能对等(Nida, 1993)。
随着社会发展和国际交往日趋频繁,名片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名片中称谓的翻译也进入了很多研究者的视线,特别是职务职称的翻译。由于副职比正职的翻译更复杂,英语中表示“副”的词素也很多,本文将从“功能对等”的视角探讨“副”职词汇的翻译。
2.“功能对等”的翻译观
奈达在1964年出版的《翻译科学初探》一书中提出:对等有“形式对等(Formal Equivalence)”和“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两种。后来,他又把“动态对等”发展成为“功能对等”,该“对等”理论在我国翻译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形式对等”是以源语为中心,尽量再现原文形式和内容。“功能对等”注重读者反应,以最贴近、最自然的对等语(the closest natural equivalence)再现原文信息,使译文读者能够达到和原文读者一样的理解和欣赏原文的程度。例如:告示语“油漆未干”的功能对等译文应是“Wet Paint”,而“the paint is not dry”之类的字面直译是一种只追求“形式对等”的外行话。
片面地追求语言上的形式对等是很难表达原文的精神实质的。“All music is alike to him.”如翻译成“所有的音乐对他都一样”就只是表面上的“形式对等”,不能从深层次表达说话人否定的真实含义,因此,“他不懂音乐”才是最贴切的自然翻译。译者在接受原文时必须不拘泥于语言形式的类似,要有灵敏而准确的感受能力,用尽可能正确的语言唤起译文读者的共鸣,使他们心领神会,准确理解。
王佐良(1989:19)认为,“真正的对等应该是在各自文化里的含义、作用、范围、感情色彩、影响等等都相当”。毫无疑问,这一目标设置太高。因此,金隄(1989)提出了“功能等效”的观点,并认为译文必须达到“准确”和“通顺”的双重标准。
陈道明(1999:65)认为,功能对等仿佛认为在目的语中就存在着源语语篇的“对等”语篇,只待人们去寻找。在实际情况下,这种“功能对等”的情况并不多。因此,他提出了“功能相似”或“部分功能对等”的下限翻译标准。
3.“副”职英译中的“对等”性
在英语中,表示“副”的词素很多,最常见的有vice,deputy,associate,assistant 等(马骁骁,2006:47)。大部分中文副职称谓能在英语中找到“功能对应”的表述,但由于政治体制和文化的不同,有些职位无法对应,在英译时应充分地寻求“功能相似”,否则,译文将无法被译文读者理解。
3.1“功能对等”
在我国的职称职务翻译实践中,“副教授”均被广泛地译为“associate professor”。在美国的大学里可能会找到与之相应的称谓,但在英国和采用英制的一些大学里却没有这一称谓,与之功能对应的是“senior lecturer”。因此,如求“功能对等”,就必须回答一个问题:译文在哪儿使用?
同样,英制和美制的大学“校长”和“副校长”的称谓也极为混淆。张顺生(2006:49)对此进行了研究,发现英国大学真正的“第一把手”是“Vice Chancellor”,而他/她通常有几个“助手”,称为“Pro-Vice-Chancellor”(以诺丁汉大学为例)。而美国的大学“校长”一般称为“President”,“副校长”为“Vice President”或“Vice Chancellor”。因此,他认为,在美国,“Vice Chancellor”应译为“副校长”,而在英国应直接译为“校长”。
“副主席”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下也有不同的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译为“Vice President”,而中央军委“副主席”则译为“Vice Chairman”。1我国的“教育副部长”一般译为“Vice Minister of Education”;而美国相应的职位则是“Deputy Secretary of Education”,而“Secretary of Education”就是我国对应的“教育部长”。按照“功能对等”原则,应按目的语表达习惯确定译文。但这些在外交上均已形成了固定的翻译,达到了对应交际的目的,总体上是符合功能翻译理论的。
在英语里,“deputy manager”,“deputy secretary-general”,“deputy sheriff”,“deputy principal”,“deputy director”等均能表示相应的“副经理”,“副秘书长”,“县公安副局长”,“中学副校长”和“副主任/局长”等职。与“vice”通常搭配的也有很多,如:vice mayor(副市长),vice governor(副省长),vice dean(副院长),vice consul(副领事)等。那么,“vice”和“deputy”之间的选择是否有一定的规律可行?笔者认为,二者之间没有明确的使用规律,就拿大学各院系的“副院长”或“副主任”来讲,美国的纽约州立大学采用的是“vice dean”;宾夕法尼亚大学选择的是“deputy dean”;而伊利诺斯大学使用的是“associate dean”和“assistant dean”。因此,单从目的语习惯角度来寻找“功能对等”有时会有困难,译者在了解译语语境之后灵活处理。
3.2“功能相似”
在我国,有一些部门和机构在国外不能找到对应,这些部门的副职称谓只能采取寻找“相似功能”的职位进行翻译。如中组部、中宣部和统战部都是中国特有的,这些部里的“副部长”均可以类似翻译为“deputy head”2;“副书记” 一般被译为“deputy secretary”;“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被译为“vice chairpers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这些译文均已形成固定惯译,对中国政治了解的西方人士能够正确理解其内涵。
在美国的很多大学里,同时存在“associate professor”和“assistant professor”两种称谓,是不是都可以译为“副教授”呢?“assistant professor”是已经获得了博士学位且正在申请类似于长期合同(on a tenure track)的大学教师,一旦取得长期合同,他就被称为“associate professor”,这个过程往往需要五至七年的时间。从这种意义上看,“associate professor”相当于“副教授”,而“assistant professor”就与中国职称体系中的“讲师”极为相似,从功能相似的角度上讲,译成“讲师”比“助理教授”更合理。
在英语里,“assistant”有“助手”和“副手”的含义。伊利诺斯大学院系同时设置了“associate dean”和“assistant dean”两种副职职位,前者是“系副主任”,后者职位比前者要低,我国一般院校没有这种职位的设置,若翻译成“系助理主任”会让中国人费解。另外,“assistant manager”和“manager assistant”也有区别,前者是“助理经理”或“副经理”,而后者却没有什么官衔,有可能只是经理身边的“辅助人员”。
4. 结语
功能对等是一种理想化的翻译标准,在翻译职称职务等术语的时候,译者如找不到“对等”,应尽可能寻求“相似”。译文应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充分地表达其职位的内涵和官衔的高低,给副职一个得体的译名。
参考文献
Nida, E. A. Language, Culture and Translating[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1993.
Nida, E. A. Towards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M]. Leiden: E. J. Brill, 1964.
陈道明. 翻译中的“部分功能对等”与“功能相似”[J]. 外国语,1999(4):63-68.
金隄. 等效翻译探讨[M].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9.
马骁骁. 小议中文职务中的“副”职的英译[J]. 中国翻译,2006(3):47-48.
王佐良. 翻译:思考与试笔[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19.
张顺生.“校长”还是“副校长”[J]. 中国翻译,2006(6):49-51.
赵芝英. 论翻译中的功能对等[J]. 江南学院学报,1999(1):86-90.
关键词:功能对等;功能相似;“副”职;翻译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08)10-0123-3
1. 引言
“功能对等”是美国的翻译理论家奈达(Eugene A. Nida)提出的,但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英国的泰特勒(A. F. Tytler)曾提出过相似的观点:“好的翻译是把原作的优点完全移注到另一种语言中去,使得译文语言国家的人们能够清晰地领悟、强烈地感受,正像使用原作语言的人们所领悟、所感受的一样”(转引自赵芝英,1999:86)。功能对等从根本上把原语读者对原文的理解和欣赏程度与译文读者对译文的理解和欣赏程度进行对比,并用“程度的精确性”来阐述功能对等(Nida, 1993)。
随着社会发展和国际交往日趋频繁,名片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名片中称谓的翻译也进入了很多研究者的视线,特别是职务职称的翻译。由于副职比正职的翻译更复杂,英语中表示“副”的词素也很多,本文将从“功能对等”的视角探讨“副”职词汇的翻译。
2.“功能对等”的翻译观
奈达在1964年出版的《翻译科学初探》一书中提出:对等有“形式对等(Formal Equivalence)”和“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两种。后来,他又把“动态对等”发展成为“功能对等”,该“对等”理论在我国翻译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形式对等”是以源语为中心,尽量再现原文形式和内容。“功能对等”注重读者反应,以最贴近、最自然的对等语(the closest natural equivalence)再现原文信息,使译文读者能够达到和原文读者一样的理解和欣赏原文的程度。例如:告示语“油漆未干”的功能对等译文应是“Wet Paint”,而“the paint is not dry”之类的字面直译是一种只追求“形式对等”的外行话。
片面地追求语言上的形式对等是很难表达原文的精神实质的。“All music is alike to him.”如翻译成“所有的音乐对他都一样”就只是表面上的“形式对等”,不能从深层次表达说话人否定的真实含义,因此,“他不懂音乐”才是最贴切的自然翻译。译者在接受原文时必须不拘泥于语言形式的类似,要有灵敏而准确的感受能力,用尽可能正确的语言唤起译文读者的共鸣,使他们心领神会,准确理解。
王佐良(1989:19)认为,“真正的对等应该是在各自文化里的含义、作用、范围、感情色彩、影响等等都相当”。毫无疑问,这一目标设置太高。因此,金隄(1989)提出了“功能等效”的观点,并认为译文必须达到“准确”和“通顺”的双重标准。
陈道明(1999:65)认为,功能对等仿佛认为在目的语中就存在着源语语篇的“对等”语篇,只待人们去寻找。在实际情况下,这种“功能对等”的情况并不多。因此,他提出了“功能相似”或“部分功能对等”的下限翻译标准。
3.“副”职英译中的“对等”性
在英语中,表示“副”的词素很多,最常见的有vice,deputy,associate,assistant 等(马骁骁,2006:47)。大部分中文副职称谓能在英语中找到“功能对应”的表述,但由于政治体制和文化的不同,有些职位无法对应,在英译时应充分地寻求“功能相似”,否则,译文将无法被译文读者理解。
3.1“功能对等”
在我国的职称职务翻译实践中,“副教授”均被广泛地译为“associate professor”。在美国的大学里可能会找到与之相应的称谓,但在英国和采用英制的一些大学里却没有这一称谓,与之功能对应的是“senior lecturer”。因此,如求“功能对等”,就必须回答一个问题:译文在哪儿使用?
同样,英制和美制的大学“校长”和“副校长”的称谓也极为混淆。张顺生(2006:49)对此进行了研究,发现英国大学真正的“第一把手”是“Vice Chancellor”,而他/她通常有几个“助手”,称为“Pro-Vice-Chancellor”(以诺丁汉大学为例)。而美国的大学“校长”一般称为“President”,“副校长”为“Vice President”或“Vice Chancellor”。因此,他认为,在美国,“Vice Chancellor”应译为“副校长”,而在英国应直接译为“校长”。
“副主席”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下也有不同的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译为“Vice President”,而中央军委“副主席”则译为“Vice Chairman”。1我国的“教育副部长”一般译为“Vice Minister of Education”;而美国相应的职位则是“Deputy Secretary of Education”,而“Secretary of Education”就是我国对应的“教育部长”。按照“功能对等”原则,应按目的语表达习惯确定译文。但这些在外交上均已形成了固定的翻译,达到了对应交际的目的,总体上是符合功能翻译理论的。
在英语里,“deputy manager”,“deputy secretary-general”,“deputy sheriff”,“deputy principal”,“deputy director”等均能表示相应的“副经理”,“副秘书长”,“县公安副局长”,“中学副校长”和“副主任/局长”等职。与“vice”通常搭配的也有很多,如:vice mayor(副市长),vice governor(副省长),vice dean(副院长),vice consul(副领事)等。那么,“vice”和“deputy”之间的选择是否有一定的规律可行?笔者认为,二者之间没有明确的使用规律,就拿大学各院系的“副院长”或“副主任”来讲,美国的纽约州立大学采用的是“vice dean”;宾夕法尼亚大学选择的是“deputy dean”;而伊利诺斯大学使用的是“associate dean”和“assistant dean”。因此,单从目的语习惯角度来寻找“功能对等”有时会有困难,译者在了解译语语境之后灵活处理。
3.2“功能相似”
在我国,有一些部门和机构在国外不能找到对应,这些部门的副职称谓只能采取寻找“相似功能”的职位进行翻译。如中组部、中宣部和统战部都是中国特有的,这些部里的“副部长”均可以类似翻译为“deputy head”2;“副书记” 一般被译为“deputy secretary”;“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被译为“vice chairpers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这些译文均已形成固定惯译,对中国政治了解的西方人士能够正确理解其内涵。
在美国的很多大学里,同时存在“associate professor”和“assistant professor”两种称谓,是不是都可以译为“副教授”呢?“assistant professor”是已经获得了博士学位且正在申请类似于长期合同(on a tenure track)的大学教师,一旦取得长期合同,他就被称为“associate professor”,这个过程往往需要五至七年的时间。从这种意义上看,“associate professor”相当于“副教授”,而“assistant professor”就与中国职称体系中的“讲师”极为相似,从功能相似的角度上讲,译成“讲师”比“助理教授”更合理。
在英语里,“assistant”有“助手”和“副手”的含义。伊利诺斯大学院系同时设置了“associate dean”和“assistant dean”两种副职职位,前者是“系副主任”,后者职位比前者要低,我国一般院校没有这种职位的设置,若翻译成“系助理主任”会让中国人费解。另外,“assistant manager”和“manager assistant”也有区别,前者是“助理经理”或“副经理”,而后者却没有什么官衔,有可能只是经理身边的“辅助人员”。
4. 结语
功能对等是一种理想化的翻译标准,在翻译职称职务等术语的时候,译者如找不到“对等”,应尽可能寻求“相似”。译文应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充分地表达其职位的内涵和官衔的高低,给副职一个得体的译名。
参考文献
Nida, E. A. Language, Culture and Translating[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1993.
Nida, E. A. Towards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M]. Leiden: E. J. Brill, 1964.
陈道明. 翻译中的“部分功能对等”与“功能相似”[J]. 外国语,1999(4):63-68.
金隄. 等效翻译探讨[M].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9.
马骁骁. 小议中文职务中的“副”职的英译[J]. 中国翻译,2006(3):47-48.
王佐良. 翻译:思考与试笔[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19.
张顺生.“校长”还是“副校长”[J]. 中国翻译,2006(6):49-51.
赵芝英. 论翻译中的功能对等[J]. 江南学院学报,1999(1):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