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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会议通过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将疗效分:①基本痊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90%以上,病残程度为0级;②显著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6~90%,病残程度1~3级;③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45%;④无变化:功能缺损评分减少或增加在17%之内;⑤恶化:功能缺损评分减少或增加在18%以上;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