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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擅长送行。在我看来,这实在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之一,这点或许连你也会有同感吧。
送一位友人从兰开夏去伦敦,这事当然并不困难。但是这类小事往往无须你亲劳大驾。只是遇着一位朋友的行程相当遥远,而离去的时间又相当长久时,我们才亲赴车站去送。朋友的关系愈近,行程愈远,可能离去的年月愈长,于是我们到达车站的时间也就愈早,而失败的程度也就愈惨。事实上,我们的失败程度往往是与那送行的隆重乃至感情的深切等程度成正比的。
若是在室内送别,甚至在阶下门前送别,我们不难把事情办得很好。我们的面孔往往流露出我们的真实伤痛。惜别的话语也常不缺乏。主客双方都无尴尬拘束之处。彼此间的亲切友谊也一点不受影响。辞别送行至此可说是恰到好处。那么我们又为何不到此为止呢?
照例,那即将离去的友人总要恳求我们翌晨不要再到车站去送。而我们呢,也照例不管这些,还是前往车站去送,因为我们深知这些不一定是心里话。如果我们真的照这些话做了,朋友们说不定反要见怪。再说他们也确实盼望再见上我们一面。对于这份心愿我们总是热情地加以酬答。我们按时来了。但是接着,接着啊,这中间却横生出一道鸿沟!我们的手想伸也伸不过去,我们完全失掉了联系。我们一句话也讲不出。我们面面相觑,像只禽兽那样呆望着人。我们尽量“找话来谈”可——但又哪里有话可谈!我们明知这些朋友只是昨夜才分手的。我们也明知彼此都没有变。但是,从表面上看,却又一切大变;而且那紧张已达到如此难耐的程度,这时我们唯一的盼望便是那列车长早点鸣笛,以便迅速结束这场趣剧。
正是在上周一个寒冷阴郁的清晨,我按时抵达车站去送别一位老友赴美。头一天晚上,我们已经为他设宴饯别。席间气氛悲喜交加,恰到好处。不知要再经历多少岁月他才能回来。到那时在座的人恐怕有些已经见不到他了。虽说不能不受未来阴影的侵袭,我们还是欢然道故,畅叙了旧日的情谊。我们一方面深以有幸获交于这位友人为荣,同时又颇以他的离去为憾;而这种情怀也都表露得非常明显。一片依依之情,宛然席上。
而现在呢,我们却生硬不自然地兀立在站台之上;而嵌在车厢窗框中的则是我们那友人的面孔,但那副面孔我们仿佛并不认识——它尽量讨人喜欢,但却属于一个陌生人,一个殷勤的陌生人,尴尬的陌生人。“东西全都带好了吗?”我们中的一位带头打破沉默。“是的,全都带好了。”我们的朋友答道,并愉快地点了点头。“全都带好了。”他又口不应心地重复了一遍。“你的午饭就要在火车上吃了。”我对他说,虽然这种预言早已不止一次有人讲过。“啊,是的,”他表示一点不错,又接着说道,“这趟列车在利物浦以前一直不停。”他忽然提起这个,我们听了都很诧异。我们互相递了递眼色。“这车在克鲁站不停吗?”我们中的一位问道。“不停。”友人简单地回答了他。答话时几乎微露不悦之色。接着便是一个不短的沉默。我们中的一位这时又向那车中人点了点头,勉强地凑笑道:“好哇!”对那点头、那微笑以及那莫名其妙的单独一个“好哇”,客人也都一一照做了一遍,以示答谢。接着的一段沉寂便主要靠我们中的一位用咳嗽来打破了。那咳嗽当然是假的,但也起到了消磨时间的作用。站台上的喧嚣还没消停下来。看来列车一时还开走不了。所以解脱——主客两方面的解脱——还得再等一阵。
我那游移的目光突然给一个已经相当发胖的中年人吸住了,这人正在距我们的第三个车窗处与一名年轻女郎亲切交谈。他那漂亮的身材我好像有些熟悉。女郎显然是美国人,而他显然是英国人;否则从他那激烈的神情判断,我完全可能把他们当成父女关系。我真巴不得能听到他在讲些什么。但是可以断定,他现在正向她提供着种种宝贵的建议,而他那脉脉含情的双眸确实非常迷人。
待到他迸发出他那最后的嘱咐时,他简直是魅力十足,甚至从我站立的地方都能感觉得到。而这股魅力,连同他那身段,我确曾有着几分熟悉。只是,我到底是在哪里见着过这些?
一刹那间,我猛地想起来了。原来那人就是休伯特·勒·罗斯。但和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已经变得多不一样!记得那已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一次在河滨路上见着过他。那时他正失业(失业对他早已是家常便饭),于是向我借去了半个克朗。不知怎的,仿佛连借点东西给他也是你的一种荣幸。他总是那么富于魅力。何以凭着他的那股魅力他竟不曾在伦敦舞台上赢得名声,这事我总有几分不解。他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演员,又没有嗜酒等毛病。但是,正像好多类似他的人们那样,休伯特·勒·罗斯(当然我这里所披露的并非他的真名)也被卷到外地去了,于是我也就迅速将他忘掉了。
料想不到的是,在这么长久的暌隔之后,现在居然又在这站台上见着他,而且是那么一副阔绰殷实的派头。不仅体形上早已胖得认不出来,就连那衣着也都大为改观。若干年前,一件人造毛皮大衣便是他的唯一行头,体态也清矍消瘦,不修边幅。但是今天的这副装束却是豪华之中略带节制,不待炫耀,而自然引人注目。他看上去很像一位银行家。谁如果有他这样的人前来送行,大概都会感到光彩。
“请站开,站开!”列车就要开了,于是我也挥手向友人告别。勒·罗斯却并不站开。他依旧一动不动地紧握着那美国女郎的双手。“请站开,先生!”他站开来一下,但马上又冲上前去,最后又向她道了声什么珍重的话。可以想见,这时眼泪已涌上女郎的睫边。
而当他目送那列车渐渐远去,转过身来时,他的眼圈也沾满了泪痕。
但是他见到我还是非常高兴的。他问我这些年来我一直都藏在哪里;同时将那半克朗退还给我,仿佛不过是昨天才借去的。他和我手挽手地在站台上慢步踱着,一边告诉我他是多么爱读我发表的文章。于是,作为回敬,我也向他讲道,伦敦舞台对他的离去也非常惋惜。
“啊,是的!” 他道,“我现在已经不再在舞台上演戏。”他说这话时特别咬紧“舞台”这个词,于是我便问他道,那么他又在何处演戏。“在站台上。”他回答说。
“你的意思是说,”我接着问道,“你在音乐会上表演点儿什么?”他笑了,一边用手杖敲了敲地面,一边说:“我说的就是这种站台。” 难道是这奇迹般的发迹使他的神经错乱了?他看上去还是好好的啊!于是我请他把话说明白些。
“我看,”他回答说,一边向我递了支雪茄,并给我点上了火,“你刚才是给一位朋友送行吧?”我回答不错。然后他又问我,我认为他是在做什么呢?我说,我认为他也是来送朋友的。“不,”他严肃地说,“那位女士并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今天早上才第一次见着她的,到现在还不过半个小时,地点就在这里。”说着又用手杖在这站台上敲了两下。
我老实对他讲,我给他搅糊涂了。他笑了笑,“你没有听说过‘英美社会局’吗?”我说没有。他于是向我解释道,每年前来英国旅行的千千万万美国人中,有不少在这里是没有朋友的。旧日的一般做法是来时必携带介绍信之类。但是由于我们英国人素来便不好客,写了信来也常常无用。“所以,”勒·罗斯道,“这社会局便应运而生,以满足这项久感迫切的需要。美国人是个爱社交的民族,而手头又有的是钱来花。这社会局便可以为他们提供英国朋友。所得费用,一半分给这些朋友,另一半则归社会局所有。可惜我现在还不是局长。如果当了局长,那我可要发大财了。我现在只是个雇员。但即使这样,我也还混得不坏。我现在担任送行专员。”
我要求他继续解释下去。他接着说:“不少美国人出不起在英国交际宴客的钱。但请个人来给他们送送行,这点钱他们还花得起。送一个人仅需5镑(相当于25美元);送两位或两位以上,也不过8镑(40美元)。他们事先把钱交到局里,再留下他们出发的日期以及相貌特征等,以便在站台好辨认他们。然后——到时间他们就有了人来送行了。”
“但是这值得吗?”我不禁叫了出来。“当然值得,”勒·罗斯回答,“这将使他们不致有‘举目无亲’之感。这将赢得列车员对他们的敬重。这将使他们不致遭到一起乘船的人——他们不久就要乘上轮船——的轻视。这将使他们在整个航行中有了地位。另外,这件事本身也很好玩。你刚才看到我给那位女郎送行了吧。你觉得我干得还漂亮吗?”“漂亮极了,”我满口承认地说,“我佩服你。但是我站在那里——”“一点儿不错,我完全想象得到。你站在那里,手脚无措地呆呆望着你那朋友,简直不知该说点什么才好。我完全了解。以前我自己也是这样,后来进行了专门学习,才提高了。我现在也不能说已经做到了尽善尽美。我每次踏上站台时还是不免有些怯场。这火车站实在是最不容易演好的地方,你现在大概已经有些体会了吧。”“但是,”我不免有点愤怒了,“我不是演戏,而是真实感情。”“我也正是这样,”勒·罗斯道,“没有真实感情,一个人是演不了戏的。你没有看到火车开时我的眼睛里噙着泪水吗?那并不是我硬挤出来的,而是确实心里受了感动。我相信你刚才也是这样。只是你却挤不出一滴泪来证实你的感情。你完全表达不出你的感情。换句话说,你也就演不了戏。至少说吧,”他稍稍客气了一些,“在火车站上演不了戏。”“那么教教我吧!”我大声道。他若有所思地望了望我。
“可以,”他终于答应了下来,“其实送行季节已经快过去了。我可以给你上几堂课。现在我手头的学生还真不少;不过不要紧,”说着他一边翻开一本漂亮的笔记本,“就定为每星期四和星期五各一次吧。”
他这门课要的价钱,无须相瞒,实在是很不低的。不过为了长本事,我觉得这钱花得合算。
送一位友人从兰开夏去伦敦,这事当然并不困难。但是这类小事往往无须你亲劳大驾。只是遇着一位朋友的行程相当遥远,而离去的时间又相当长久时,我们才亲赴车站去送。朋友的关系愈近,行程愈远,可能离去的年月愈长,于是我们到达车站的时间也就愈早,而失败的程度也就愈惨。事实上,我们的失败程度往往是与那送行的隆重乃至感情的深切等程度成正比的。
若是在室内送别,甚至在阶下门前送别,我们不难把事情办得很好。我们的面孔往往流露出我们的真实伤痛。惜别的话语也常不缺乏。主客双方都无尴尬拘束之处。彼此间的亲切友谊也一点不受影响。辞别送行至此可说是恰到好处。那么我们又为何不到此为止呢?
照例,那即将离去的友人总要恳求我们翌晨不要再到车站去送。而我们呢,也照例不管这些,还是前往车站去送,因为我们深知这些不一定是心里话。如果我们真的照这些话做了,朋友们说不定反要见怪。再说他们也确实盼望再见上我们一面。对于这份心愿我们总是热情地加以酬答。我们按时来了。但是接着,接着啊,这中间却横生出一道鸿沟!我们的手想伸也伸不过去,我们完全失掉了联系。我们一句话也讲不出。我们面面相觑,像只禽兽那样呆望着人。我们尽量“找话来谈”可——但又哪里有话可谈!我们明知这些朋友只是昨夜才分手的。我们也明知彼此都没有变。但是,从表面上看,却又一切大变;而且那紧张已达到如此难耐的程度,这时我们唯一的盼望便是那列车长早点鸣笛,以便迅速结束这场趣剧。
正是在上周一个寒冷阴郁的清晨,我按时抵达车站去送别一位老友赴美。头一天晚上,我们已经为他设宴饯别。席间气氛悲喜交加,恰到好处。不知要再经历多少岁月他才能回来。到那时在座的人恐怕有些已经见不到他了。虽说不能不受未来阴影的侵袭,我们还是欢然道故,畅叙了旧日的情谊。我们一方面深以有幸获交于这位友人为荣,同时又颇以他的离去为憾;而这种情怀也都表露得非常明显。一片依依之情,宛然席上。
而现在呢,我们却生硬不自然地兀立在站台之上;而嵌在车厢窗框中的则是我们那友人的面孔,但那副面孔我们仿佛并不认识——它尽量讨人喜欢,但却属于一个陌生人,一个殷勤的陌生人,尴尬的陌生人。“东西全都带好了吗?”我们中的一位带头打破沉默。“是的,全都带好了。”我们的朋友答道,并愉快地点了点头。“全都带好了。”他又口不应心地重复了一遍。“你的午饭就要在火车上吃了。”我对他说,虽然这种预言早已不止一次有人讲过。“啊,是的,”他表示一点不错,又接着说道,“这趟列车在利物浦以前一直不停。”他忽然提起这个,我们听了都很诧异。我们互相递了递眼色。“这车在克鲁站不停吗?”我们中的一位问道。“不停。”友人简单地回答了他。答话时几乎微露不悦之色。接着便是一个不短的沉默。我们中的一位这时又向那车中人点了点头,勉强地凑笑道:“好哇!”对那点头、那微笑以及那莫名其妙的单独一个“好哇”,客人也都一一照做了一遍,以示答谢。接着的一段沉寂便主要靠我们中的一位用咳嗽来打破了。那咳嗽当然是假的,但也起到了消磨时间的作用。站台上的喧嚣还没消停下来。看来列车一时还开走不了。所以解脱——主客两方面的解脱——还得再等一阵。
我那游移的目光突然给一个已经相当发胖的中年人吸住了,这人正在距我们的第三个车窗处与一名年轻女郎亲切交谈。他那漂亮的身材我好像有些熟悉。女郎显然是美国人,而他显然是英国人;否则从他那激烈的神情判断,我完全可能把他们当成父女关系。我真巴不得能听到他在讲些什么。但是可以断定,他现在正向她提供着种种宝贵的建议,而他那脉脉含情的双眸确实非常迷人。
待到他迸发出他那最后的嘱咐时,他简直是魅力十足,甚至从我站立的地方都能感觉得到。而这股魅力,连同他那身段,我确曾有着几分熟悉。只是,我到底是在哪里见着过这些?
一刹那间,我猛地想起来了。原来那人就是休伯特·勒·罗斯。但和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已经变得多不一样!记得那已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一次在河滨路上见着过他。那时他正失业(失业对他早已是家常便饭),于是向我借去了半个克朗。不知怎的,仿佛连借点东西给他也是你的一种荣幸。他总是那么富于魅力。何以凭着他的那股魅力他竟不曾在伦敦舞台上赢得名声,这事我总有几分不解。他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演员,又没有嗜酒等毛病。但是,正像好多类似他的人们那样,休伯特·勒·罗斯(当然我这里所披露的并非他的真名)也被卷到外地去了,于是我也就迅速将他忘掉了。
料想不到的是,在这么长久的暌隔之后,现在居然又在这站台上见着他,而且是那么一副阔绰殷实的派头。不仅体形上早已胖得认不出来,就连那衣着也都大为改观。若干年前,一件人造毛皮大衣便是他的唯一行头,体态也清矍消瘦,不修边幅。但是今天的这副装束却是豪华之中略带节制,不待炫耀,而自然引人注目。他看上去很像一位银行家。谁如果有他这样的人前来送行,大概都会感到光彩。
“请站开,站开!”列车就要开了,于是我也挥手向友人告别。勒·罗斯却并不站开。他依旧一动不动地紧握着那美国女郎的双手。“请站开,先生!”他站开来一下,但马上又冲上前去,最后又向她道了声什么珍重的话。可以想见,这时眼泪已涌上女郎的睫边。
而当他目送那列车渐渐远去,转过身来时,他的眼圈也沾满了泪痕。
但是他见到我还是非常高兴的。他问我这些年来我一直都藏在哪里;同时将那半克朗退还给我,仿佛不过是昨天才借去的。他和我手挽手地在站台上慢步踱着,一边告诉我他是多么爱读我发表的文章。于是,作为回敬,我也向他讲道,伦敦舞台对他的离去也非常惋惜。
“啊,是的!” 他道,“我现在已经不再在舞台上演戏。”他说这话时特别咬紧“舞台”这个词,于是我便问他道,那么他又在何处演戏。“在站台上。”他回答说。
“你的意思是说,”我接着问道,“你在音乐会上表演点儿什么?”他笑了,一边用手杖敲了敲地面,一边说:“我说的就是这种站台。” 难道是这奇迹般的发迹使他的神经错乱了?他看上去还是好好的啊!于是我请他把话说明白些。
“我看,”他回答说,一边向我递了支雪茄,并给我点上了火,“你刚才是给一位朋友送行吧?”我回答不错。然后他又问我,我认为他是在做什么呢?我说,我认为他也是来送朋友的。“不,”他严肃地说,“那位女士并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今天早上才第一次见着她的,到现在还不过半个小时,地点就在这里。”说着又用手杖在这站台上敲了两下。
我老实对他讲,我给他搅糊涂了。他笑了笑,“你没有听说过‘英美社会局’吗?”我说没有。他于是向我解释道,每年前来英国旅行的千千万万美国人中,有不少在这里是没有朋友的。旧日的一般做法是来时必携带介绍信之类。但是由于我们英国人素来便不好客,写了信来也常常无用。“所以,”勒·罗斯道,“这社会局便应运而生,以满足这项久感迫切的需要。美国人是个爱社交的民族,而手头又有的是钱来花。这社会局便可以为他们提供英国朋友。所得费用,一半分给这些朋友,另一半则归社会局所有。可惜我现在还不是局长。如果当了局长,那我可要发大财了。我现在只是个雇员。但即使这样,我也还混得不坏。我现在担任送行专员。”
我要求他继续解释下去。他接着说:“不少美国人出不起在英国交际宴客的钱。但请个人来给他们送送行,这点钱他们还花得起。送一个人仅需5镑(相当于25美元);送两位或两位以上,也不过8镑(40美元)。他们事先把钱交到局里,再留下他们出发的日期以及相貌特征等,以便在站台好辨认他们。然后——到时间他们就有了人来送行了。”
“但是这值得吗?”我不禁叫了出来。“当然值得,”勒·罗斯回答,“这将使他们不致有‘举目无亲’之感。这将赢得列车员对他们的敬重。这将使他们不致遭到一起乘船的人——他们不久就要乘上轮船——的轻视。这将使他们在整个航行中有了地位。另外,这件事本身也很好玩。你刚才看到我给那位女郎送行了吧。你觉得我干得还漂亮吗?”“漂亮极了,”我满口承认地说,“我佩服你。但是我站在那里——”“一点儿不错,我完全想象得到。你站在那里,手脚无措地呆呆望着你那朋友,简直不知该说点什么才好。我完全了解。以前我自己也是这样,后来进行了专门学习,才提高了。我现在也不能说已经做到了尽善尽美。我每次踏上站台时还是不免有些怯场。这火车站实在是最不容易演好的地方,你现在大概已经有些体会了吧。”“但是,”我不免有点愤怒了,“我不是演戏,而是真实感情。”“我也正是这样,”勒·罗斯道,“没有真实感情,一个人是演不了戏的。你没有看到火车开时我的眼睛里噙着泪水吗?那并不是我硬挤出来的,而是确实心里受了感动。我相信你刚才也是这样。只是你却挤不出一滴泪来证实你的感情。你完全表达不出你的感情。换句话说,你也就演不了戏。至少说吧,”他稍稍客气了一些,“在火车站上演不了戏。”“那么教教我吧!”我大声道。他若有所思地望了望我。
“可以,”他终于答应了下来,“其实送行季节已经快过去了。我可以给你上几堂课。现在我手头的学生还真不少;不过不要紧,”说着他一边翻开一本漂亮的笔记本,“就定为每星期四和星期五各一次吧。”
他这门课要的价钱,无须相瞒,实在是很不低的。不过为了长本事,我觉得这钱花得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