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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离在2006年第2期的《西北民族研究》上发表了有关吐蕃统治河陇西域时期的文章。文章认为吐蕃统治河陇西域时期,在当地设置了一系列职官,对维护和巩固吐蕃王国在该地区的统治起了重要作用。关于这个问题,学界曾进行研究。此文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其中的财税、书记、农田水利等职官的渊源、职能、品级、影响等作了细致深入的探讨。吐蕃在河陇西域地区设置的税务官(khralpon)和文书官(yigepa),分别负责赋税征收和公文处理、田亩登记等事务。他们在汉文书中被称为判官,与唐朝的孔目官和掌书记有相似之处。营田官f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