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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法制节目承担着弘扬正义、捍卫公理的重要职责。从1985年开始.我国正式开展全面普法工作,中宣部、司法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明确要求“报刊、通讯社和广播、电视、出版、文学艺术等部门都应当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作为经常的重要任务”。由此,广播媒体与“普法”重责结下了不解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