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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的6,7,8,9度抗震设防烈度细分为26个小的抗震设防烈度等级,其中6度5个等级和7度10个等级按0.01g一级递增,8度10个等级按0.02g一级递增,并将之与各抗震设防地区50年以下的设计使用年限间建立了对应关系表,该表可以应用于设计使用年限小于50年的丙类建筑按设计使用年限进行的结构鉴定和结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