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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王曾,字孝先,青州益都(今山东青州)人,北宋时期的名相。当下有关王曾的研究成果亦有不少,但对其生卒年及子嗣问题研究并不多。关于王曾的史料留给后世的虽多,但记载的细节多有出入。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收集多方资料对关于此问题的材料彼此印证,仔细推敲并加以确认,以考辨王曾生卒年的准确时间及子嗣的情况。
关键词:王曾;生卒年;子嗣;考辨
王曾少年孤苦,但文采很好。宋真宗咸平年间,王曾连中三元,并且都以第一的成绩高中。随后以监丞升为济州通判,累官吏部侍郎,两次任职参知政事。宋仁宗即位后,王曾官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其计智逐丁谓,朝廷非常倚重他。后罢知青州。宋仁宗景佑元年(1034年),王曾官拜枢密使,次年再次拜相,封沂国公。因与吕夷简不和,一同被罢免,王曾出判郓州。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卒于郓州,年六十一,赠侍中,谥号文正。著有《王文正公笔录》。王曾著作颇丰,有文集五十七卷、《九域图》三卷、《契丹志》一卷、《王文正公笔录》一卷。四库馆臣称《王文正公笔录》:“所言多确凿可据,向为史家所重”。
一、王曾生卒年考辨
按《新刊名臣碑傳琬琰之集》中集卷四四中富弼《王文正公曾行状》云:“王氏讳曾,字孝先,年六十一……(景祐)五年冬十月甲戌,有巨星陨于寝。十一月癸卯感疾,丙午薨。”《行状》中的“景祐五年”也就是宋仁宗宝元元年,也符合《宋史》卷10《仁宗本纪二》中“(宝元元年十一月)庚戌……改元”的说法,那么王曾卒年是公元1038年。而清代武英殿聚珍版書《景文集》卷五八《文正王公墓志铭》载:“戊寅仲冬,感疥,门子谒急书闻,亟命将髙手医跳驱趣视,不半道,丙午,公薨。”《墓志铭》中“戊寅”也就是宝元元年,“仲冬”指的就是农历十一月;《行状》“王氏讳曾……(景祐)五年……十一月癸卯感疾,丙午薨”可以确定王曾卒于农历十一月,而“丙午”是宋仁宗宝元元年十一月十四日。《行状》中“王氏讳曾,字孝先,年六十一”考虑古人记载年龄为虚岁,已知王曾卒年为公元1038年,那么其生年为公元978年。根据《宋史》卷10《仁宗本纪二》中记载:“(宝元元年十一月)庚戌,祀天地于圜丘,大赦,改元。百官上尊号曰宝元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孝德皇帝。乙卯,复奏举县令法。王曾薨。”可得出王曾薨于乙卯之后,与其他材料记载不相符,但笔者认为古代信息传递不发达,信息传到朝廷的时间可能和真实的时间有所出入。所以据以上材料基本可以得出:王曾卒于宋仁宗宝元元年十一月十四日,转换成公历也就是公元1038年12月12日。
关于王曾生年,《文正王公墓志铭》:“公薨。上推甲子,得三百六十六,复所生之辰。”及《素问·六节脏象论》说:“天以六六为节,地以九九制会,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复而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根据古之干支记年法,可以推算,一年有六个甲子,三百六十日。六十年年为一个循环,王曾享年六十一岁,“上推甲子”后,还余一年也就是三百六十天,那么三百六十六减去三百六十还剩六天,已知王曾卒月日为十一月丙午日,在此基础上减去六天,就是十一月的庚子日,那么宋太宗太平新国三年十一月庚子日就是十一月十九日。据此得出:王曾生年为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转换成公历也就是公元978年12月21日。
二、王曾子嗣考辨
据《新刊名臣碑傳琬琰之集》中集卷四四中富弼《王文正公曾行状》:“子四男三女。曰絪,光禄寺丞。曰縡,亦光禄寺丞。曰縯,将作监丞。曰缘。縯与二女并早夭。初以子幼,取从兄子大理寺丞、秘阁校理绎为子主后,遂克以葬。一女适屯田郎中沈惟温。”其中“曰縯,将作监丞”与“縯与二女并早夭”相矛盾,必有一误。武英殿聚珍版書《景文集》卷五八《文正王公墓志铭》:“子四人。曰絪、缘、绎、縯。絪止光禄寺丞,缘夭阏,縯止将作监丞,绎为光禄寺丞。绎之幼,公取皡子绎以为嗣,及终,又命之。故绎即丧序,今为大理寺丞,秘阁校理。”。“缘夭阏,縯止将作监丞”可以佐证“縯与二女并早夭”有误,那么可以确定“缘”早夭。其中《行状》中“縯与二女并早夭”应该为“缘与二女并早夭”
《王文正公曾行状》中“曰絪,光禄寺丞。曰縡,亦光禄寺丞”,与《文正王公墓志铭》中“絪止光禄寺丞”与“绎为光禄寺丞”冲突,“縡”和“绎”谁为光禄寺丞,笔者认为应该是“縡”,因《王文正公曾行状》记载:“初以子幼,取从兄子大理寺丞、秘阁校理绎为子”;又因《文正王公墓志铭》:“故绎即丧序,今为大理寺丞,秘阁校理”;《宋史》卷三一〇本传:“无子,养子曰縡。又以弟子融之子绎为后,尚书兵部郎中、秘阁校理致仕,卒。”其中“又以弟子融之子绎为后,尚书兵部郎中、秘阁校理致仕”都可以说明“绎”为大理寺丞,秘阁校理,故《文正王公墓志铭》中记载有误,“绎为光禄寺丞”应为“縡为光禄寺丞”。宋史的记载“无子”与其他文献有很大的出入,故可以判定为此材料不可取。
根据上述材料可以确定王曾有四子三女,子有“絪、缘、縡、縯”,其中“缘”早夭,加上“绎”为过继而来,那么就为五子。
参考文献:
[1][宋]杜大珪.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清抄本《新刊名臣碑傳琬琰之集》[M].台北: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
[2][宋]宋祁.武英殿聚珍版書《景文集》[M].北京:故宫出版社.2010年.
[3][元]脫脫.中华书局点校本《宋史》[M].北京:中華书局.1977年.
[4][唐]王冰.《重广补注皇帝内经·素问》[M].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2015年.
作者简介:
吴蒙蒙(1992—),女,汉族,现就读于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6级中国史专业,研究方向:明清史。
关键词:王曾;生卒年;子嗣;考辨
王曾少年孤苦,但文采很好。宋真宗咸平年间,王曾连中三元,并且都以第一的成绩高中。随后以监丞升为济州通判,累官吏部侍郎,两次任职参知政事。宋仁宗即位后,王曾官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其计智逐丁谓,朝廷非常倚重他。后罢知青州。宋仁宗景佑元年(1034年),王曾官拜枢密使,次年再次拜相,封沂国公。因与吕夷简不和,一同被罢免,王曾出判郓州。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卒于郓州,年六十一,赠侍中,谥号文正。著有《王文正公笔录》。王曾著作颇丰,有文集五十七卷、《九域图》三卷、《契丹志》一卷、《王文正公笔录》一卷。四库馆臣称《王文正公笔录》:“所言多确凿可据,向为史家所重”。
一、王曾生卒年考辨
按《新刊名臣碑傳琬琰之集》中集卷四四中富弼《王文正公曾行状》云:“王氏讳曾,字孝先,年六十一……(景祐)五年冬十月甲戌,有巨星陨于寝。十一月癸卯感疾,丙午薨。”《行状》中的“景祐五年”也就是宋仁宗宝元元年,也符合《宋史》卷10《仁宗本纪二》中“(宝元元年十一月)庚戌……改元”的说法,那么王曾卒年是公元1038年。而清代武英殿聚珍版書《景文集》卷五八《文正王公墓志铭》载:“戊寅仲冬,感疥,门子谒急书闻,亟命将髙手医跳驱趣视,不半道,丙午,公薨。”《墓志铭》中“戊寅”也就是宝元元年,“仲冬”指的就是农历十一月;《行状》“王氏讳曾……(景祐)五年……十一月癸卯感疾,丙午薨”可以确定王曾卒于农历十一月,而“丙午”是宋仁宗宝元元年十一月十四日。《行状》中“王氏讳曾,字孝先,年六十一”考虑古人记载年龄为虚岁,已知王曾卒年为公元1038年,那么其生年为公元978年。根据《宋史》卷10《仁宗本纪二》中记载:“(宝元元年十一月)庚戌,祀天地于圜丘,大赦,改元。百官上尊号曰宝元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孝德皇帝。乙卯,复奏举县令法。王曾薨。”可得出王曾薨于乙卯之后,与其他材料记载不相符,但笔者认为古代信息传递不发达,信息传到朝廷的时间可能和真实的时间有所出入。所以据以上材料基本可以得出:王曾卒于宋仁宗宝元元年十一月十四日,转换成公历也就是公元1038年12月12日。
关于王曾生年,《文正王公墓志铭》:“公薨。上推甲子,得三百六十六,复所生之辰。”及《素问·六节脏象论》说:“天以六六为节,地以九九制会,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复而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根据古之干支记年法,可以推算,一年有六个甲子,三百六十日。六十年年为一个循环,王曾享年六十一岁,“上推甲子”后,还余一年也就是三百六十天,那么三百六十六减去三百六十还剩六天,已知王曾卒月日为十一月丙午日,在此基础上减去六天,就是十一月的庚子日,那么宋太宗太平新国三年十一月庚子日就是十一月十九日。据此得出:王曾生年为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转换成公历也就是公元978年12月21日。
二、王曾子嗣考辨
据《新刊名臣碑傳琬琰之集》中集卷四四中富弼《王文正公曾行状》:“子四男三女。曰絪,光禄寺丞。曰縡,亦光禄寺丞。曰縯,将作监丞。曰缘。縯与二女并早夭。初以子幼,取从兄子大理寺丞、秘阁校理绎为子主后,遂克以葬。一女适屯田郎中沈惟温。”其中“曰縯,将作监丞”与“縯与二女并早夭”相矛盾,必有一误。武英殿聚珍版書《景文集》卷五八《文正王公墓志铭》:“子四人。曰絪、缘、绎、縯。絪止光禄寺丞,缘夭阏,縯止将作监丞,绎为光禄寺丞。绎之幼,公取皡子绎以为嗣,及终,又命之。故绎即丧序,今为大理寺丞,秘阁校理。”。“缘夭阏,縯止将作监丞”可以佐证“縯与二女并早夭”有误,那么可以确定“缘”早夭。其中《行状》中“縯与二女并早夭”应该为“缘与二女并早夭”
《王文正公曾行状》中“曰絪,光禄寺丞。曰縡,亦光禄寺丞”,与《文正王公墓志铭》中“絪止光禄寺丞”与“绎为光禄寺丞”冲突,“縡”和“绎”谁为光禄寺丞,笔者认为应该是“縡”,因《王文正公曾行状》记载:“初以子幼,取从兄子大理寺丞、秘阁校理绎为子”;又因《文正王公墓志铭》:“故绎即丧序,今为大理寺丞,秘阁校理”;《宋史》卷三一〇本传:“无子,养子曰縡。又以弟子融之子绎为后,尚书兵部郎中、秘阁校理致仕,卒。”其中“又以弟子融之子绎为后,尚书兵部郎中、秘阁校理致仕”都可以说明“绎”为大理寺丞,秘阁校理,故《文正王公墓志铭》中记载有误,“绎为光禄寺丞”应为“縡为光禄寺丞”。宋史的记载“无子”与其他文献有很大的出入,故可以判定为此材料不可取。
根据上述材料可以确定王曾有四子三女,子有“絪、缘、縡、縯”,其中“缘”早夭,加上“绎”为过继而来,那么就为五子。
参考文献:
[1][宋]杜大珪.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清抄本《新刊名臣碑傳琬琰之集》[M].台北: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
[2][宋]宋祁.武英殿聚珍版書《景文集》[M].北京:故宫出版社.2010年.
[3][元]脫脫.中华书局点校本《宋史》[M].北京:中華书局.1977年.
[4][唐]王冰.《重广补注皇帝内经·素问》[M].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2015年.
作者简介:
吴蒙蒙(1992—),女,汉族,现就读于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6级中国史专业,研究方向:明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