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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金融环境的继续改善和外部国库环境的趋于成熟,未来国库核算集中化趋势将更加明显。基于此,乡镇税款上划到县支库集中报解不仅是国库集中化的体现,而且也有利于缩短国库资金在途时间,对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以及国库工作的创新发展都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着重对这一构想的可行性予以分析。
关键词:乡镇税款;集中报解;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6-0078-03
随着金融电子化、国库集中支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财税征收环节电子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数据集中、核算集中、管理集中将成为未来国库的发展趋势。目前,乡镇税款分散报解的现状有悖于未来国库“三集中”的发展趋势,税款分散报解的现状已不能满足管理集中化的趋势。而把乡镇税款上划县支库集中报解的做法,则有利于缩短资金的在途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对于国库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乡镇税款在报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款报解差错率高。一是目前乡镇国库都是由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的乡镇网点代理,而商业银行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逐步压缩支行网点数量和人员配备,导致人员培训不足,重视程度不高,人员操作水平有限,知识更新速度慢,对新制度、新业务的适应能力变弱,这是直接导致税款报解过程中出现差错的直接原因。二是税款报解出现分成比例错误、串级次、串户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于2007年开始实施后,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编制方式较以前有所不同,以及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而代理乡镇国库由于经办人员学历普遍较低,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理论水平较低,再加之责任意识薄弱,不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补救,导致问题一拖再拖,直接影响国库工作的效率,必然在报解过程产生各种分成比例错误、串户、串科目的现象。
2.税款报解入库不及时。一是税款报解延误。由于目前乡镇国库对税款的报解还是采用手工方式进行,而对税款的报解又依赖于财税部门按时提供的“税款报解清单”进行报解,在某些意外的情况下,“税款报解清单”无法送达时就直接造成税款报解的延误。二是未按规定时间报解,与国库相关规定相悖。由于乡镇国库人员大多是各代理机构的正式人员,往往先办理自身业务,而将国库代理业务拖延至后才予以办理,除大额税款外,基本上是一旬甚至更长时间才报解一次,这就与“预算收入应在收纳当日办理报解入库,如当日确实不能报解的,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报解”的规定相悖。三是资金在途时间较长。首先是税款到达乡镇国库待报解的时间较长,由于乡镇商业银行间不直接进行同城票据交换,因此,各商业银行国库经收处收纳的税款经过层层转折,才到达乡镇国库,必然导致税款在途时间较长;其次在商业银行间划转税款时也可能存在“账号与户名不符”、“预算科目名称与预算科目代码不符”、“非我库票据”等原因,造成税款退票情况发生;再次是中央级和省级预算收入上划的时间较长。由于乡镇国库一般都是按旬报解,从而造成中央级和省级预算收入停留在待报解户的时间过长,再加之中央级和省级预算收入在上划的过程中有可能由于分成比例发生差错或者发生串级次、串户的情况,也造成税款不能及时上划至总库和省库。另外,还可能存在税款被短暂挪用现象。由于乡镇国库对税款不能做到当日报解入库,报解时间延长,因此,加大了挪用税款的风险。
3.税款报解后存在对账不及时的问题。对账工作作为国库的重要工作,要求做到类、款、项、目核对相符,还要做到预算级次和征收机关的正确一致。另外,还要求做到同级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对账相符。但在县支库与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对账时,往往出现统计数据口径不一致的情况,就是因为基层财税部门未能严格执行对账制度,不及时对账或有对账之名却无对账之实。
二、税款上划县支库集中报解的比较优势分析
为了有效避免乡镇税款报解过程中带来的诸多负面问题,乐东县支库从2003年7月开始即与县国税部门协商税款集中报解事宜,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建立了税、库协调机制,逐渐把全县国税部门征收的税款集中到县支库进行集中报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将这一做法推广到地税部门,从2004年7月1日起,所有乡镇地税所征收的税款,都通过“银联”划转或县辖往来两种方式全部上划到县支库集中报解,同时成立了税、库、银、社协调机制,确保税款及时、准确、足额入库。[1]为进一步完善税款集中报解工作,从2007年1月1起,乐东县支库就与财政部门协商完成非税收入的集中报解工作,并成立财、税、库、银、社协调机制,及时有效解决了税款集中上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了乐东辖区全部税款集中到县支库报解的目标。所以,乡镇税款上划县支库集中报解有着明显的优势。
1.能有效避免差错。将乡镇税款集中到县支库集中报解,可以确保税款的分成比例准确、预算级次无误、差错得到及时更正。对当天集中报解入库的税款,财税部门即与县支库进行日对账,如果发现差错,本着“谁差错,谁更正”的原则进行更正处理,当天来得及更正的则在当天办理更正,当天来不及更正的则于次日办理更正,有效避免差错发生。
2.保证税款及时报解。由于大额、小额支付系统的顺利上线,给税款的集中上划提供了安全、高效、快捷、方便的操作平台,从而实现了税款24小时实时到账,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后,可以在当天最迟次日即能集中到县支库及时报解,同时也符合了《国家金库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若税款上划过程中发生差错或其他异常情况,可通过“查询查复”功能及时解决,确保税款准确、及时报解入库。
3.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乡镇税款集中到县支库后,每天可进行多次报解,中央级、省级预算收入当天就能准确上划至总库和省库,从而避免税款长时间滞留在“待报解户”的现象发生,有效缓解了等待财税部门送达“税款报解清单”的被动局面,加快了国库资金的入库速度,提高了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
4.有效避免挪用税款的现象。按规定,征收机关将税款缴入银行后,当天必须转出税款,如果当天未及时转出的,最迟次日上午前办理转出,否则按压票处理,这样可有效避免税款被短暂挪用的情况发生。
5.促进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税款集中报解后,财税部门即可对当天集中报解的税款分级次、分科目进行核对,个别部门还可以对税票进行销号处理,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税款的上划情况;如果发现出票后的税款长时间未入库,则可以通过银行或国库部门进行查询,如此既能有效跟踪税款的划转,又可以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如果柜面监督发现上划税款有差错,则可以通过发起“查询查复”来及时更正,避免因税款差错而导致挂账的现象,保证税款足额、准确、及时报解入库。
6.为实现“乡财县管”提供有利条件。现阶段,为有效提高国库服务、监督职能,在地方政府和财税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库部门正在加快TIPS(国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款集中报解。因此,将乡镇税款集中到县支库集中报解,无疑对TIPS系统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早日实现“乡财县管”,促进国库业务规范化发展,保证国库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对乡镇税款集中报解的建议
基于以上几点比较分析,乡镇税款上划县支库集中报解的可行性得到充分论证,这将有助于推动国库集中化趋势的迅速发展。但是同时也加大县支库国库工作压力,对未来县支行国库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推进横向联网建设进程。[2]在完善各商业银行系统内部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财、税、库、银等部门间的横向联网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支付手段,提高核算质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劳动,加快税款集中报解入库速度。
2.拓宽税款的划转渠道。鉴于目前许多经济落后地区的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已经撤销、农村信用社还无法使用现代支付手段办理业务、邮储也没有开办对公业务等,这给税款的划转增加了难度。因此,有关部门可以加强协调,把银联和邮储也加入到TIPS中来,有效加快落后地区个体户税款的划转问题。
3.健全国库资金风险防范机制。首先,县级央行要及时建立由财、税、库、银“四位一体”的国库事后监督机制,严格克服“自己经办业务、自己监督自己”的弊端,强化外部监督力量。其次,财税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电子化操作规程,加强对预算收支业务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管好乡镇各项财政资金,确保正常运转。再次,国库部门要进一步理顺财、税、库、银之间的关系,达成风险防范共识,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渠道畅通,充分发挥国库部门在预算收支过程中“总闸门”作用,确保国库资金的绝对安全。
4.充实和培训国库业务操作人员。乡镇税款集中到县支库报解后,国库业务量会成倍增加。因此,一要领导重视,充实国库一线人员,在人力、物力上保证国库职能的履行。二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国库集中收付、现代化支付系统和财政、税务等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国库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切实提高国库人员的履责水平。
参考文献:
[1] 符泽强,孙鹤.关于乡镇国库代理业务发展方向的思考[J].海南金融,2006,(2).
[2] 罗晋雄.加强基层国库资金监管的建议[J].海南金融,2006,(7).
关键词:乡镇税款;集中报解;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6-0078-03
随着金融电子化、国库集中支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财税征收环节电子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数据集中、核算集中、管理集中将成为未来国库的发展趋势。目前,乡镇税款分散报解的现状有悖于未来国库“三集中”的发展趋势,税款分散报解的现状已不能满足管理集中化的趋势。而把乡镇税款上划县支库集中报解的做法,则有利于缩短资金的在途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对于国库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乡镇税款在报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款报解差错率高。一是目前乡镇国库都是由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的乡镇网点代理,而商业银行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逐步压缩支行网点数量和人员配备,导致人员培训不足,重视程度不高,人员操作水平有限,知识更新速度慢,对新制度、新业务的适应能力变弱,这是直接导致税款报解过程中出现差错的直接原因。二是税款报解出现分成比例错误、串级次、串户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于2007年开始实施后,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编制方式较以前有所不同,以及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而代理乡镇国库由于经办人员学历普遍较低,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理论水平较低,再加之责任意识薄弱,不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补救,导致问题一拖再拖,直接影响国库工作的效率,必然在报解过程产生各种分成比例错误、串户、串科目的现象。
2.税款报解入库不及时。一是税款报解延误。由于目前乡镇国库对税款的报解还是采用手工方式进行,而对税款的报解又依赖于财税部门按时提供的“税款报解清单”进行报解,在某些意外的情况下,“税款报解清单”无法送达时就直接造成税款报解的延误。二是未按规定时间报解,与国库相关规定相悖。由于乡镇国库人员大多是各代理机构的正式人员,往往先办理自身业务,而将国库代理业务拖延至后才予以办理,除大额税款外,基本上是一旬甚至更长时间才报解一次,这就与“预算收入应在收纳当日办理报解入库,如当日确实不能报解的,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报解”的规定相悖。三是资金在途时间较长。首先是税款到达乡镇国库待报解的时间较长,由于乡镇商业银行间不直接进行同城票据交换,因此,各商业银行国库经收处收纳的税款经过层层转折,才到达乡镇国库,必然导致税款在途时间较长;其次在商业银行间划转税款时也可能存在“账号与户名不符”、“预算科目名称与预算科目代码不符”、“非我库票据”等原因,造成税款退票情况发生;再次是中央级和省级预算收入上划的时间较长。由于乡镇国库一般都是按旬报解,从而造成中央级和省级预算收入停留在待报解户的时间过长,再加之中央级和省级预算收入在上划的过程中有可能由于分成比例发生差错或者发生串级次、串户的情况,也造成税款不能及时上划至总库和省库。另外,还可能存在税款被短暂挪用现象。由于乡镇国库对税款不能做到当日报解入库,报解时间延长,因此,加大了挪用税款的风险。
3.税款报解后存在对账不及时的问题。对账工作作为国库的重要工作,要求做到类、款、项、目核对相符,还要做到预算级次和征收机关的正确一致。另外,还要求做到同级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对账相符。但在县支库与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对账时,往往出现统计数据口径不一致的情况,就是因为基层财税部门未能严格执行对账制度,不及时对账或有对账之名却无对账之实。
二、税款上划县支库集中报解的比较优势分析
为了有效避免乡镇税款报解过程中带来的诸多负面问题,乐东县支库从2003年7月开始即与县国税部门协商税款集中报解事宜,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建立了税、库协调机制,逐渐把全县国税部门征收的税款集中到县支库进行集中报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将这一做法推广到地税部门,从2004年7月1日起,所有乡镇地税所征收的税款,都通过“银联”划转或县辖往来两种方式全部上划到县支库集中报解,同时成立了税、库、银、社协调机制,确保税款及时、准确、足额入库。[1]为进一步完善税款集中报解工作,从2007年1月1起,乐东县支库就与财政部门协商完成非税收入的集中报解工作,并成立财、税、库、银、社协调机制,及时有效解决了税款集中上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了乐东辖区全部税款集中到县支库报解的目标。所以,乡镇税款上划县支库集中报解有着明显的优势。
1.能有效避免差错。将乡镇税款集中到县支库集中报解,可以确保税款的分成比例准确、预算级次无误、差错得到及时更正。对当天集中报解入库的税款,财税部门即与县支库进行日对账,如果发现差错,本着“谁差错,谁更正”的原则进行更正处理,当天来得及更正的则在当天办理更正,当天来不及更正的则于次日办理更正,有效避免差错发生。
2.保证税款及时报解。由于大额、小额支付系统的顺利上线,给税款的集中上划提供了安全、高效、快捷、方便的操作平台,从而实现了税款24小时实时到账,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后,可以在当天最迟次日即能集中到县支库及时报解,同时也符合了《国家金库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若税款上划过程中发生差错或其他异常情况,可通过“查询查复”功能及时解决,确保税款准确、及时报解入库。
3.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乡镇税款集中到县支库后,每天可进行多次报解,中央级、省级预算收入当天就能准确上划至总库和省库,从而避免税款长时间滞留在“待报解户”的现象发生,有效缓解了等待财税部门送达“税款报解清单”的被动局面,加快了国库资金的入库速度,提高了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
4.有效避免挪用税款的现象。按规定,征收机关将税款缴入银行后,当天必须转出税款,如果当天未及时转出的,最迟次日上午前办理转出,否则按压票处理,这样可有效避免税款被短暂挪用的情况发生。
5.促进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税款集中报解后,财税部门即可对当天集中报解的税款分级次、分科目进行核对,个别部门还可以对税票进行销号处理,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税款的上划情况;如果发现出票后的税款长时间未入库,则可以通过银行或国库部门进行查询,如此既能有效跟踪税款的划转,又可以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如果柜面监督发现上划税款有差错,则可以通过发起“查询查复”来及时更正,避免因税款差错而导致挂账的现象,保证税款足额、准确、及时报解入库。
6.为实现“乡财县管”提供有利条件。现阶段,为有效提高国库服务、监督职能,在地方政府和财税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库部门正在加快TIPS(国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款集中报解。因此,将乡镇税款集中到县支库集中报解,无疑对TIPS系统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早日实现“乡财县管”,促进国库业务规范化发展,保证国库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对乡镇税款集中报解的建议
基于以上几点比较分析,乡镇税款上划县支库集中报解的可行性得到充分论证,这将有助于推动国库集中化趋势的迅速发展。但是同时也加大县支库国库工作压力,对未来县支行国库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推进横向联网建设进程。[2]在完善各商业银行系统内部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财、税、库、银等部门间的横向联网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支付手段,提高核算质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劳动,加快税款集中报解入库速度。
2.拓宽税款的划转渠道。鉴于目前许多经济落后地区的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已经撤销、农村信用社还无法使用现代支付手段办理业务、邮储也没有开办对公业务等,这给税款的划转增加了难度。因此,有关部门可以加强协调,把银联和邮储也加入到TIPS中来,有效加快落后地区个体户税款的划转问题。
3.健全国库资金风险防范机制。首先,县级央行要及时建立由财、税、库、银“四位一体”的国库事后监督机制,严格克服“自己经办业务、自己监督自己”的弊端,强化外部监督力量。其次,财税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电子化操作规程,加强对预算收支业务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管好乡镇各项财政资金,确保正常运转。再次,国库部门要进一步理顺财、税、库、银之间的关系,达成风险防范共识,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渠道畅通,充分发挥国库部门在预算收支过程中“总闸门”作用,确保国库资金的绝对安全。
4.充实和培训国库业务操作人员。乡镇税款集中到县支库报解后,国库业务量会成倍增加。因此,一要领导重视,充实国库一线人员,在人力、物力上保证国库职能的履行。二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国库集中收付、现代化支付系统和财政、税务等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国库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切实提高国库人员的履责水平。
参考文献:
[1] 符泽强,孙鹤.关于乡镇国库代理业务发展方向的思考[J].海南金融,2006,(2).
[2] 罗晋雄.加强基层国库资金监管的建议[J].海南金融,2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