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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的生产过程,不但受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在工程建设伊始只能设置一个大致的投资数额,这就是投资估算。随着工程建设的进一步实施深入,在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招投标及承发包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相应的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发包合同价结算价及竣工决算。显而易见,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而在工程中各阶段影响投资程度的不同,所以造价控制的重点工作也不相同。本文介绍了目前工程造价控制模式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工程造价部门在各阶段的控制重点 。
关键词: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全过程控制;重点
中图分类号: TU723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造价的含义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即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工程造价控制就是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对建设前期、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竣工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实行层层控制,是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核心内容,也是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所在。
2.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进度的快慢和建设工程质量的优劣。单纯追求利润而忽视工程造价管理对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不可避免也为工程质量带来一些问题,埋下较多隐患。如: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肢解工程,任意多头发包,压级压价,并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自行指定建筑材料,使合同价款控制流于形式,出现"阴阳合同"。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反映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薄弱,更说明了工程造价管理在工程建设阶段实行有效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1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阶段实行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上。
合同签订时未充分的考虑可能发生的分歧和费用索赔问题,造成结算时因合同条款不明确产生纠纷,同时普遍存在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有失公正、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等情况。合同履行时只有项目经理和概预算人员熟悉合同,但工程技术人员、设备材料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未能全面了解合同,无法真正做到合同的全面履行,增加了不必要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和材料费用等现象,造成合同履约程度低,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2.2招投标管理不到位
工程价格包括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和其他款项。合同价款是指按合同条款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对于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应当通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定价。因此,依据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概算定额等与造价有关的资料编制的标底价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对竣工决算起着指导性作用。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基本采用招投标的形式,但招投标制度尚不完善,对按规定应该招标的某些工程来实行招标,如部分改建、扩建等使用国有资金较多的项目。有些在建项目即便是招标,也存在着招标文件不详、标底不准确,甚至无标底招标的问题。
2.3现场管理漏洞大
工程签证把关不严。主要体现在:是签证支付的一些费用依据不足,以及签证的材料单价、工程费用偏高,甚至将不该计取的费用也签发给施工单位。在工程运作过程中,凡施工中发生而合同预算中未包括的一切工程项目和费用均由业主、监理签证认可,但有的现场管理人员在签证时没有确认工程量,给施工单位有机可乘。
3.工程造价各阶段的控制重点
3.1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配合财务部或前期筹建部等相关部门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出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费、工程造价、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等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做好项目经济评价,主动发挥“经济参谋”的作用,让决策层事先了解完成该项目需策划的资金规模、估算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为决策层做好正确的投资决策服务。
3.2设计阶段。工程造价部工作重点:(1)对每个设计方案作出经济估算及评价,在此基础上理推选最佳的设计方案。(2)确定设计方案后,根据相关资料(之前我们将尽可能地收集当地的造价相关资料,如曾做过的同类项目的经济指标),提出合理的限额设计指标,供公司与设计单位确定设计限额时参考。(3)参与图纸会审的工作,并对不影响功能而降低造价的提出合理化建议。(4)根据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的限额设计责任书有针对性地加以监控。
3.3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所选单位并非真正的最低报价单位或选中报价低于成本价而希望今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取得弥补的单位;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易造成扯皮。
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1)参与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投标的组织管理。(2)编制合适的工程量清单(或施工预算标底)。(3)详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详细列出各投标书中存在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漏项或标书中不明确及不合理的内容。在询标时明确优惠条件及今后结算口径,并详细了解投标单位漏项及明显低于市场价项目的弥补方式或消化途径。在此基础上推荐真正低价并可行的中标单位。但目前招标时的评标专家组均未能真正发挥其评审作用,且通常在较短时间内对每个投标报价作出正确合理的评价也不现实。这也是如浙江绿城等较成熟的房产公司实行自主招标、评标的一个重要原因。(4)参与招标答疑时尽可能明确今后可能采取的一些控制措施,如甲供材料、分包项目及相应的经济责任,减少索赔隐患。(5)参与合同谈判与施工合同经济条款的起草,避免由于合同未明确或不严密等原因而造成造价失控或扯皮现象。实行合同逐项审查制度,使工程造价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得以确认和控制。
3.4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可能出现的情况:设计变更多、无价材料价格签证偏高、隐蔽工程验收不到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甚至与施工方共同作弊、联系单的签证存在不明确、内容界限超合同或与合同内容重复、甚至不真实的情况。因此其要控制的重点如下:
(1)从造价角度帮助承发包双方进行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合理优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施工方案;(2)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变化,如地质条件的变化、材料的代换、工程量的增减、设计的变更等,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化,充分深入施工现场,争取第一手资料,包括联系单上的签署意见,为日后的索赔处理、结算决算提供依据。我建议造价部对所有联系单进行经济分析并签署意见(并附相关计算稿)。公司管理层应明确未经造价人员签署意见前,项目经理不得签署肯定意见;(3)参与无价材料的市场考察,并提出建议供项目部参考,防止抬高材料价格;(4)为业主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工程建设有足够的资金,又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5)为业主做好承包商月报资料的复核。既能使承包商正常开展工作,又要防止工程款付过头。
3.5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價部的工作重点:(1)做好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施工结算编制工作。(2)做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在竣工结算审核的基础上,将项目的有关造价资料及分析结果汇总并建立数据库,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也可作为公司考核项目部绩效的依据。会同项目各部门总结并找出本项目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存在的经验、教训,提出今后工作中的改进方案,便于今后加强管理。
4.结语
总之,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必须实现动态的、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从工程的各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控制,最终实现工程投资成本的效益最大化,确保工程的造价得到科学合理的控制。
参考文献:
[1]郭琦.《工程造价管理的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1
[2]袁建新,迟晓明.《工程造价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关键词: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全过程控制;重点
中图分类号: TU723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造价的含义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即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工程造价控制就是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对建设前期、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竣工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实行层层控制,是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核心内容,也是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所在。
2.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进度的快慢和建设工程质量的优劣。单纯追求利润而忽视工程造价管理对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不可避免也为工程质量带来一些问题,埋下较多隐患。如: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肢解工程,任意多头发包,压级压价,并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自行指定建筑材料,使合同价款控制流于形式,出现"阴阳合同"。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反映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薄弱,更说明了工程造价管理在工程建设阶段实行有效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1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阶段实行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上。
合同签订时未充分的考虑可能发生的分歧和费用索赔问题,造成结算时因合同条款不明确产生纠纷,同时普遍存在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有失公正、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等情况。合同履行时只有项目经理和概预算人员熟悉合同,但工程技术人员、设备材料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未能全面了解合同,无法真正做到合同的全面履行,增加了不必要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和材料费用等现象,造成合同履约程度低,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2.2招投标管理不到位
工程价格包括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和其他款项。合同价款是指按合同条款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对于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应当通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定价。因此,依据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概算定额等与造价有关的资料编制的标底价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对竣工决算起着指导性作用。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基本采用招投标的形式,但招投标制度尚不完善,对按规定应该招标的某些工程来实行招标,如部分改建、扩建等使用国有资金较多的项目。有些在建项目即便是招标,也存在着招标文件不详、标底不准确,甚至无标底招标的问题。
2.3现场管理漏洞大
工程签证把关不严。主要体现在:是签证支付的一些费用依据不足,以及签证的材料单价、工程费用偏高,甚至将不该计取的费用也签发给施工单位。在工程运作过程中,凡施工中发生而合同预算中未包括的一切工程项目和费用均由业主、监理签证认可,但有的现场管理人员在签证时没有确认工程量,给施工单位有机可乘。
3.工程造价各阶段的控制重点
3.1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配合财务部或前期筹建部等相关部门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出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费、工程造价、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等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做好项目经济评价,主动发挥“经济参谋”的作用,让决策层事先了解完成该项目需策划的资金规模、估算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为决策层做好正确的投资决策服务。
3.2设计阶段。工程造价部工作重点:(1)对每个设计方案作出经济估算及评价,在此基础上理推选最佳的设计方案。(2)确定设计方案后,根据相关资料(之前我们将尽可能地收集当地的造价相关资料,如曾做过的同类项目的经济指标),提出合理的限额设计指标,供公司与设计单位确定设计限额时参考。(3)参与图纸会审的工作,并对不影响功能而降低造价的提出合理化建议。(4)根据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的限额设计责任书有针对性地加以监控。
3.3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所选单位并非真正的最低报价单位或选中报价低于成本价而希望今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取得弥补的单位;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易造成扯皮。
工程造价部的工作重点:(1)参与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投标的组织管理。(2)编制合适的工程量清单(或施工预算标底)。(3)详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详细列出各投标书中存在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漏项或标书中不明确及不合理的内容。在询标时明确优惠条件及今后结算口径,并详细了解投标单位漏项及明显低于市场价项目的弥补方式或消化途径。在此基础上推荐真正低价并可行的中标单位。但目前招标时的评标专家组均未能真正发挥其评审作用,且通常在较短时间内对每个投标报价作出正确合理的评价也不现实。这也是如浙江绿城等较成熟的房产公司实行自主招标、评标的一个重要原因。(4)参与招标答疑时尽可能明确今后可能采取的一些控制措施,如甲供材料、分包项目及相应的经济责任,减少索赔隐患。(5)参与合同谈判与施工合同经济条款的起草,避免由于合同未明确或不严密等原因而造成造价失控或扯皮现象。实行合同逐项审查制度,使工程造价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得以确认和控制。
3.4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可能出现的情况:设计变更多、无价材料价格签证偏高、隐蔽工程验收不到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甚至与施工方共同作弊、联系单的签证存在不明确、内容界限超合同或与合同内容重复、甚至不真实的情况。因此其要控制的重点如下:
(1)从造价角度帮助承发包双方进行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合理优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施工方案;(2)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变化,如地质条件的变化、材料的代换、工程量的增减、设计的变更等,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化,充分深入施工现场,争取第一手资料,包括联系单上的签署意见,为日后的索赔处理、结算决算提供依据。我建议造价部对所有联系单进行经济分析并签署意见(并附相关计算稿)。公司管理层应明确未经造价人员签署意见前,项目经理不得签署肯定意见;(3)参与无价材料的市场考察,并提出建议供项目部参考,防止抬高材料价格;(4)为业主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工程建设有足够的资金,又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5)为业主做好承包商月报资料的复核。既能使承包商正常开展工作,又要防止工程款付过头。
3.5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價部的工作重点:(1)做好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施工结算编制工作。(2)做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在竣工结算审核的基础上,将项目的有关造价资料及分析结果汇总并建立数据库,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也可作为公司考核项目部绩效的依据。会同项目各部门总结并找出本项目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存在的经验、教训,提出今后工作中的改进方案,便于今后加强管理。
4.结语
总之,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必须实现动态的、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从工程的各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控制,最终实现工程投资成本的效益最大化,确保工程的造价得到科学合理的控制。
参考文献:
[1]郭琦.《工程造价管理的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1
[2]袁建新,迟晓明.《工程造价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