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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重复建设和无法可依并存,多头管理和责任空白并存,无法应对新的核安全挑战以及国际影响等角度,阐述了原子能法缺失对我国核安全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并从明确核工业产业定位、加强核安全监管机构的独立性、理顺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关系等三个方面,对进一步推进我国原子能立法工作,全面提升核安全能力,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