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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人员作为公共行政活动最重要的主体,其职权行为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力。然而,公共行政人员作为独立的个体,其职权行为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进而产生不同的效果,并可能产生行政行为的伦理困境。实现负责任行政行为的关键在于制度伦理建设、公共行政人员的行政人格的培养、公共精神的彰显以及责任意识的树立,从而构建以公共利益取向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