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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羽绒服装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羽绒服装产品的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干、湿摩擦色牢度、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耗氧量、清洁度、气味等级、羽绒微生物、鸭毛(绒)含量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羽绒含绒量、羽绒绒子含量、纤维成分及含量、耐水色牢度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羽绒服装产品的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干、湿摩擦色牢度、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耗氧量、清洁度、气味等级、羽绒微生物、鸭毛(绒)含量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羽绒含绒量、羽绒绒子含量、纤维成分及含量、耐水色牢度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