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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行于各行各业的潜规则,如官场潜规则、商场潜规则、教育行业潜规则、医药行业潜规则、司法行业的潜规则等等,不仅是与党纪国法明显相悖的,是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市场经济的商业伦理、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明显背离的,而且对前者的贯彻落实起着巨大的破坏作用。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就不能不对这些潜规则进行全面的深入的批判。
在我们大力推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医等)和以德治国(以德治党、以德治政、以德治企、以德治校、以德治医等)的今天,为什么各种潜规则的信奉者却仍然大有人在,并能大行其道、频频得势?
官员任命制滋长官场潜规则
在各种潜规则中,官场潜规则起着主导作用,为祸也最烈。在党管干部原则之下,官场潜规则对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党的事业损害也最大。所谓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说的主要就是官场潜规则对党的危害。
在历史上,明太祖朱元璋称得上是吏治最严的一代主君,对反腐倡廉可谓不遗余力。他曾感叹地说:“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员,将他们派到各地,没想到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官当久了,全部又奸又贪。我严格执法,决不轻饶,结果,能善始善终干到底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人很多。”他也曾苦口婆心地教育他的部下官员不要贪占不义之财,他说,守本分俸禄如守“井底之泉”,井虽不满,但长久有饮,可保不渴;外财虽多,但易家破人亡。
这不由让人想起在延安时期毛主席与黄炎培先生关于“历史周期率”的著名谈话。黄炎培在总结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兴替后说:“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大凡初时,聚精汇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但最终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接着他问:“不知中共诸君找到了跳出这个周期率的办法没有?”毛主席回答说:“跳出这个周期率支配的办法已经找到了,这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则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事实上,官吏的任命制正是官场潜规则盛行和“历史周期率”反复再现的制度之根,而普遍、充分和广泛的民主制度建设才是克服官场腐化、治理政怠宦成的制度之本。
正是官员的任命制降低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抵御官场潜规则的免疫力。任命制造成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的人身依附关系,因为他的升降沉浮不取决于他的工作成果或他的德能勤绩廉,而是取决于其上级的青睐与否,是领袖或上级决定他的升降沉浮。于是密切联系领导就成了必修的功课,脱离群众就成为常态;买官卖官的供求关系随之建立起来,干部考核、任免的机会就演化成商业机会;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讨好上级的各种奇思妙想就被“创新”出来:“数字出官,官出数字”,弄虚作假的“政绩工程”,欺世盗名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等等就会接连不断;不仅领导或上级官员的婚丧嫁娶,而且感冒咳喘、生病住院,都成为运用官场潜规则进行公关、结党营私和“产业化”的良机。这样,优良的党风被严重败坏了,严肃的党纪国法被践踏了,密切的党群干群关系被割裂了。于是乎,有“越腐越升、越贪越升者出现,就有清正廉洁者被淘汰;有弄虚作假者被提拔,就有求真务实被挤下;等等。从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高、中级官员名单及其案情看,在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淘汰清官”、“新官堕落”的现象不仅存在,而且还非常严重。
正如有的学者分析的那样:“使人害怕的倒不是大人物的缺德,而是缺德使之成为大人物”。官吏的任命制虽然也会任用许多贤能之人,但同时由于脱离群众成为一种制度性的缺陷,更易使一些人因缺德而成为大人物(贪官的日益高层化、群落化就是明证)。
任命制产生的官吏,易使被任命者与任命者之间形成狭隘的利益链,这个利益链一经形成,就与党和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悖,其曾有的德就会衰减甚至不起作用,其才就会被用去做坏事,于是“保护伞”和“官官相护”便得以形成和巩固。
所幸的是,民主选择的试点及层次在不断扩大与提升。
体制弊端滋生各种潜规则
如果说腐败、不政之风等是个别现象,那么主要应从腐败者的主观上找病因;但如果腐败现象具有典型性、群发性、高发性的特点,那就既要从主观上、更要从体制上去找病因。
对潜规则的认识也是如此。
各行各业的各种潜规则的流行,是各行各业显规则体系不健全、不合理、有弊端、有漏洞造成的。邓小平曾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深刻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可以这样说,潜规则是滋生各种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温床,而体制和制度弊端又是滋生各种潜规则的温床。
比如:官场潜规则既是干部任命制的副产品,又是干部选用考核标准不科学、不合理的副产品。GDP考核崇拜导致竭泽而渔的政绩工程;单纯的增长率攀比导致层层加码弄虚作假的数字游戏;不合理的评比奖惩标准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国内市场的割据与封锁;走马观花式的调查研究方式导致文过饰非;报喜得喜、报忧得忧的统计制度导致浮夸虚报、讳疾忌医;政出多门和朝令夕改导致的无所适从而敷衍塞责;赏罚不明、奖惩不公导致的推过揽功;权责利失衡导致的互相推诿;下不为例的警诫导致的胆大妄为;等等。
又如:法制体系的不健全和司法权的独立性缺乏,导致了“权大于法”的潜规则流行。由于社会主义民主的不充分,必然导致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健全和司法体系的独立性较差,加上司法官员的任命制,这就为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潜规则盛行打开了方便之门,依法办事就会演化为看上级领导的脸色、好恶办事。其结果,一方面是降低了建立和健全法制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另一方面是降低了法制的权威性和严明性,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成为心知肚明的行为规则。
法律体系的某些条文的笼统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的潜规则流行。比如:违反某某“将严肃追究责任”、“将严惩不贷”等等条文,“严肃”和“严惩”没有裁量的规定性,执行时因缺乏操作性往往不会被执行,使“严肃”、“严惩”不过是说说而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如,从党纪、政纪到法律之间有一条长长的过渡带,从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撤职、开除再到法办,本意可能是重在挽救教育,而事实上却往往起了姑息养奸、放纵错与罪的作用,使一些人明知故犯的错误不断发生。
法制体系某些方面的不透明也导致了潜规则的流行。各行各业的潜规则流行是与我们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行政、经营、管理等等方面的程序不公正、不透明的暗箱操作相伴而生、结伴而行的。这种不透明表现有三:一是规则、标准的内容不透明;二是执行规则、标准的程序不透明;三是有关规则、标准及其变化的信息不透明。其所以不透明,除开认识上的原因之外,不公有私因而不愿或不敢公开透明是主要原因。因为不透明,就给暗箱操作留有余地;暗箱操作就为营私舞弊留出空间;不透明就使执法监督变得难以执行。
法制体系的不健全还直接削弱了人民群众对信奉并遵循官场及其他行业潜规则者的抵制、批判和斗争的力量,使潜规则的信奉者更加肆无忌惮和有机可乘,从而壮大潜规则信奉者的队伍;降低人们对党纪国法和政策制度的信任与信心,迫使或诱使一些人不信正道信邪道,不走正路走邪路,为潜规则的流行推波助澜。
不良文化是潜规则的精神病根
潜规则流行的精神支柱,是各种不良文化大杂烩的集中发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封建主义文化、奸商文化和信念的动摇与丧失。
封建主义文化是官场潜规则的精神家园。首先是官本位的文化、家长专制主义的文化和愚民主义的文化,就滋生潜规则或直接成为潜规则的内容。官本位的家长制的政治文化形成上下级的人身依附关系,官大一级压死人,迫使人们遵循人治原则而非法治原则;遵从任人惟亲路线而非任人惟贤路线;忠诚于个人而非忠诚于组织与事业;服从于既得利益团体而非整个利益大局;重视裙带关系而非正常的组织人事关系,等等,这就为各行各业的“组织政治活动”提供了充足的精神营养。
其次,封建主义的愚民文化使各种暗箱操作成为一种文化习惯和思维定势。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不仅适合于普通老百姓,也适合于各个下级官员(即下级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就使公开性建设、透明度的建设面临巨大的阻力。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政程序等等,变成了少数“圈内人”策划于密室,运作于暗箱的事情,这种神秘主义的做法,为各种潜规则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文化支持。
再次,由于封建主义的文化流毒未能得到比较彻底的清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便改头换面以潜规则的方式作用于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并极大地阻碍着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或者对已有的民主政治和法制体系作封建主义、官僚主义特征的习惯性解读与执行。
奸商文化的流毒是商场等潜规则的渊薮。商场(指市场经济的各行各业)流行的违规经营发大财、欺诈经营谋暴利等潜规则,骨子里信奉的是“无奸不成商”、“为仁不富”、“为富不仁”的奸商文化准则。奸商文化在本质是一种损人利己文化,是极端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不良商业文化。信奉这种文化的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以及机关、学校、医院单位的领导与管理者,对法制经济、道德经济、职业道德等等优良的东西嗤之以鼻,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作座右铭,一切向钱看,唯利是图,不择手段。信奉商业潜规则的人们歪曲地理解调控市场经济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把那只“看不见的手”等同商场潜规则(因为潜规则是隐蔽的看不见的);又千方百计地抵制和反对法规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这使摧毁了商业交往与各种社会交往的诚信、公平、守法的准则,使商业伦理的禾苗枯萎。
在这些潜规则的信奉者眼里,商业就是商业,只问利润不顾其他。有的人甚至还振振有词地引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话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每个人,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它。他盘算的只是他自己的安全和他的收获。在这种场合,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达到一个他并非本意想要达到的目标。追求他自身的利益,他经常促进社会利益,而且比他真正有意去促进社会利益时来得更加有效。”但是这种引证是对亚当·斯密的曲解,并不能作为商场潜规则的理论根据。因为在亚当·斯密那里,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无论是个人主体、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都应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才行。他在1859年发表的《道德情操论》中指出:“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正、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规范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必须拥有的。”在亚当·斯密看来,不具备这些道德情操,就不具备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资格。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在市场中有那么多人信奉潜规则而鄙视诚信、法制:不难理解,为什么市场中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会花样翻新、泛滥成灾了。
共产主义信念的动摇是许多人弃明(规则)投暗(规则)的精神内因。
信奉官场潜规则、商场潜规则和其他潜规则的人中,有些人是共产党员、党的领导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这些人中许多人一开始是优秀的,无愧于共产主义先锋战士的光荣称号,也曾经发挥过先锋模范作用,他们曾经像毛主席在《反对自由主义》中指出的那样:“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共产党员。”
正因为许多高、中级贪腐分子曾经“算得上是一个共产党员”,所以才会被党组织委以重任。他们的蜕变有许多外因的作用,但最根本的是他们在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面前,对共产主义的信念逐步发生了动摇,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逐步发生了动摇。这是从许多落马高官的悔悟中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是与事实相符合的。
毛主席在全国解放前夕,曾告诫全党干部,即使在革命战争中无愧于英雄称号的人,也要防止糖衣炮弹的袭击。在改革开放条件下,这些糖衣炮弹是通过官场潜规则与商场潜规则搭建的通道击中那些信念动摇者和信仰丧失者的。
中外古今的事实都证明,有信仰的社会才能繁荣进步,才有整体性和长久的发展;有信仰的人才能坚持不懈,志向远大,情操高尚。共产党人在白色恐怖中能慷慨赴死,不改初衷,“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个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毛泽东能“身无分文而心忧天下”,也是因为心中有信仰。一个人如果信仰之光暗淡了,他的眼光就会变得短浅,心胸就会偏狭,从而被财迷心窃、色迷心窃、名利迷住心窃,其才干就会大打折扣或者走向反面运用。一个人丧失信仰或信念动摇,就会放弃对自我的学习、改造、提高与完善,就会放弃对真善美的东西的追求,放弃对体现人类基本价值的法纪、道德等等光明规范的信守与遵从,转而弃明投暗,从高尚滑向卑劣,从光明正大滑向阴谋诡计,从言行一致滑向口是心非,从正派大气滑向邪门歪道,从法制的制定执行者滑向潜规则的同流合污者和保护者。
许多潜规则的信奉者,不但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信仰,甚至连最基本的宗教信仰也没有,因为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是致力于引导人们向善、从善的。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宗教信条,不仅引导人们积德行善,而且引导人们弃恶从善。这就使人们必须顾及自己行为的近期后果和长远后果,从而遵守法律、遵守道德等显规则,而不是那些与法治相悖的潜规则。有一种奇怪的现象,有些信奉官场潜规则搞贪赃枉法的人,却频频去寺庙烧香拜佛;有些人在商业交往中一边坑蒙拐骗,一边却在店内供奉菩萨。这是一些信仰混乱或没有信仰的可怜可悲之人。
西方发达国家的官场与商场中人,虽不信仰共产主义,但能普遍遵守法制和商业伦理、契约精神、公共道德等等。其发自内心的信仰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
具有坚定信仰的人,会以自己的信仰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执行法制,当法制是良法时,他会坚决执行;当法制不健全时,他会用道德去纠偏治弊;当法制过时时他会用道德和理性去改良完善或改革它。当一个人丧失信仰与道德时,好制度他会去歪曲;制度不健全时他会钻空子;制度有漏洞时,他会从反面去补充或扩大洞口。
如果把潜规则的流行看作结果,那么其原因是复合的。除了上述缺乏民主的官员任命制、法制的不健全和缺乏信仰的不良文化这三个主因外,利己主义、小团体利益是其根本的经济动因。其治疗之道,需要从这些主要方面对症下药,持之以恒。
(责任编辑:任真)
在我们大力推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医等)和以德治国(以德治党、以德治政、以德治企、以德治校、以德治医等)的今天,为什么各种潜规则的信奉者却仍然大有人在,并能大行其道、频频得势?
官员任命制滋长官场潜规则
在各种潜规则中,官场潜规则起着主导作用,为祸也最烈。在党管干部原则之下,官场潜规则对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党的事业损害也最大。所谓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说的主要就是官场潜规则对党的危害。
在历史上,明太祖朱元璋称得上是吏治最严的一代主君,对反腐倡廉可谓不遗余力。他曾感叹地说:“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员,将他们派到各地,没想到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官当久了,全部又奸又贪。我严格执法,决不轻饶,结果,能善始善终干到底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人很多。”他也曾苦口婆心地教育他的部下官员不要贪占不义之财,他说,守本分俸禄如守“井底之泉”,井虽不满,但长久有饮,可保不渴;外财虽多,但易家破人亡。
这不由让人想起在延安时期毛主席与黄炎培先生关于“历史周期率”的著名谈话。黄炎培在总结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兴替后说:“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大凡初时,聚精汇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但最终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接着他问:“不知中共诸君找到了跳出这个周期率的办法没有?”毛主席回答说:“跳出这个周期率支配的办法已经找到了,这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则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事实上,官吏的任命制正是官场潜规则盛行和“历史周期率”反复再现的制度之根,而普遍、充分和广泛的民主制度建设才是克服官场腐化、治理政怠宦成的制度之本。
正是官员的任命制降低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抵御官场潜规则的免疫力。任命制造成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的人身依附关系,因为他的升降沉浮不取决于他的工作成果或他的德能勤绩廉,而是取决于其上级的青睐与否,是领袖或上级决定他的升降沉浮。于是密切联系领导就成了必修的功课,脱离群众就成为常态;买官卖官的供求关系随之建立起来,干部考核、任免的机会就演化成商业机会;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讨好上级的各种奇思妙想就被“创新”出来:“数字出官,官出数字”,弄虚作假的“政绩工程”,欺世盗名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等等就会接连不断;不仅领导或上级官员的婚丧嫁娶,而且感冒咳喘、生病住院,都成为运用官场潜规则进行公关、结党营私和“产业化”的良机。这样,优良的党风被严重败坏了,严肃的党纪国法被践踏了,密切的党群干群关系被割裂了。于是乎,有“越腐越升、越贪越升者出现,就有清正廉洁者被淘汰;有弄虚作假者被提拔,就有求真务实被挤下;等等。从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高、中级官员名单及其案情看,在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淘汰清官”、“新官堕落”的现象不仅存在,而且还非常严重。
正如有的学者分析的那样:“使人害怕的倒不是大人物的缺德,而是缺德使之成为大人物”。官吏的任命制虽然也会任用许多贤能之人,但同时由于脱离群众成为一种制度性的缺陷,更易使一些人因缺德而成为大人物(贪官的日益高层化、群落化就是明证)。
任命制产生的官吏,易使被任命者与任命者之间形成狭隘的利益链,这个利益链一经形成,就与党和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悖,其曾有的德就会衰减甚至不起作用,其才就会被用去做坏事,于是“保护伞”和“官官相护”便得以形成和巩固。
所幸的是,民主选择的试点及层次在不断扩大与提升。
体制弊端滋生各种潜规则
如果说腐败、不政之风等是个别现象,那么主要应从腐败者的主观上找病因;但如果腐败现象具有典型性、群发性、高发性的特点,那就既要从主观上、更要从体制上去找病因。
对潜规则的认识也是如此。
各行各业的各种潜规则的流行,是各行各业显规则体系不健全、不合理、有弊端、有漏洞造成的。邓小平曾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深刻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可以这样说,潜规则是滋生各种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温床,而体制和制度弊端又是滋生各种潜规则的温床。
比如:官场潜规则既是干部任命制的副产品,又是干部选用考核标准不科学、不合理的副产品。GDP考核崇拜导致竭泽而渔的政绩工程;单纯的增长率攀比导致层层加码弄虚作假的数字游戏;不合理的评比奖惩标准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国内市场的割据与封锁;走马观花式的调查研究方式导致文过饰非;报喜得喜、报忧得忧的统计制度导致浮夸虚报、讳疾忌医;政出多门和朝令夕改导致的无所适从而敷衍塞责;赏罚不明、奖惩不公导致的推过揽功;权责利失衡导致的互相推诿;下不为例的警诫导致的胆大妄为;等等。
又如:法制体系的不健全和司法权的独立性缺乏,导致了“权大于法”的潜规则流行。由于社会主义民主的不充分,必然导致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健全和司法体系的独立性较差,加上司法官员的任命制,这就为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潜规则盛行打开了方便之门,依法办事就会演化为看上级领导的脸色、好恶办事。其结果,一方面是降低了建立和健全法制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另一方面是降低了法制的权威性和严明性,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成为心知肚明的行为规则。
法律体系的某些条文的笼统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的潜规则流行。比如:违反某某“将严肃追究责任”、“将严惩不贷”等等条文,“严肃”和“严惩”没有裁量的规定性,执行时因缺乏操作性往往不会被执行,使“严肃”、“严惩”不过是说说而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如,从党纪、政纪到法律之间有一条长长的过渡带,从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撤职、开除再到法办,本意可能是重在挽救教育,而事实上却往往起了姑息养奸、放纵错与罪的作用,使一些人明知故犯的错误不断发生。
法制体系某些方面的不透明也导致了潜规则的流行。各行各业的潜规则流行是与我们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行政、经营、管理等等方面的程序不公正、不透明的暗箱操作相伴而生、结伴而行的。这种不透明表现有三:一是规则、标准的内容不透明;二是执行规则、标准的程序不透明;三是有关规则、标准及其变化的信息不透明。其所以不透明,除开认识上的原因之外,不公有私因而不愿或不敢公开透明是主要原因。因为不透明,就给暗箱操作留有余地;暗箱操作就为营私舞弊留出空间;不透明就使执法监督变得难以执行。
法制体系的不健全还直接削弱了人民群众对信奉并遵循官场及其他行业潜规则者的抵制、批判和斗争的力量,使潜规则的信奉者更加肆无忌惮和有机可乘,从而壮大潜规则信奉者的队伍;降低人们对党纪国法和政策制度的信任与信心,迫使或诱使一些人不信正道信邪道,不走正路走邪路,为潜规则的流行推波助澜。
不良文化是潜规则的精神病根
潜规则流行的精神支柱,是各种不良文化大杂烩的集中发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封建主义文化、奸商文化和信念的动摇与丧失。
封建主义文化是官场潜规则的精神家园。首先是官本位的文化、家长专制主义的文化和愚民主义的文化,就滋生潜规则或直接成为潜规则的内容。官本位的家长制的政治文化形成上下级的人身依附关系,官大一级压死人,迫使人们遵循人治原则而非法治原则;遵从任人惟亲路线而非任人惟贤路线;忠诚于个人而非忠诚于组织与事业;服从于既得利益团体而非整个利益大局;重视裙带关系而非正常的组织人事关系,等等,这就为各行各业的“组织政治活动”提供了充足的精神营养。
其次,封建主义的愚民文化使各种暗箱操作成为一种文化习惯和思维定势。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不仅适合于普通老百姓,也适合于各个下级官员(即下级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就使公开性建设、透明度的建设面临巨大的阻力。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政程序等等,变成了少数“圈内人”策划于密室,运作于暗箱的事情,这种神秘主义的做法,为各种潜规则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文化支持。
再次,由于封建主义的文化流毒未能得到比较彻底的清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便改头换面以潜规则的方式作用于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并极大地阻碍着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或者对已有的民主政治和法制体系作封建主义、官僚主义特征的习惯性解读与执行。
奸商文化的流毒是商场等潜规则的渊薮。商场(指市场经济的各行各业)流行的违规经营发大财、欺诈经营谋暴利等潜规则,骨子里信奉的是“无奸不成商”、“为仁不富”、“为富不仁”的奸商文化准则。奸商文化在本质是一种损人利己文化,是极端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不良商业文化。信奉这种文化的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以及机关、学校、医院单位的领导与管理者,对法制经济、道德经济、职业道德等等优良的东西嗤之以鼻,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作座右铭,一切向钱看,唯利是图,不择手段。信奉商业潜规则的人们歪曲地理解调控市场经济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把那只“看不见的手”等同商场潜规则(因为潜规则是隐蔽的看不见的);又千方百计地抵制和反对法规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这使摧毁了商业交往与各种社会交往的诚信、公平、守法的准则,使商业伦理的禾苗枯萎。
在这些潜规则的信奉者眼里,商业就是商业,只问利润不顾其他。有的人甚至还振振有词地引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话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每个人,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它。他盘算的只是他自己的安全和他的收获。在这种场合,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达到一个他并非本意想要达到的目标。追求他自身的利益,他经常促进社会利益,而且比他真正有意去促进社会利益时来得更加有效。”但是这种引证是对亚当·斯密的曲解,并不能作为商场潜规则的理论根据。因为在亚当·斯密那里,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无论是个人主体、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都应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才行。他在1859年发表的《道德情操论》中指出:“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正、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规范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必须拥有的。”在亚当·斯密看来,不具备这些道德情操,就不具备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资格。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在市场中有那么多人信奉潜规则而鄙视诚信、法制:不难理解,为什么市场中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会花样翻新、泛滥成灾了。
共产主义信念的动摇是许多人弃明(规则)投暗(规则)的精神内因。
信奉官场潜规则、商场潜规则和其他潜规则的人中,有些人是共产党员、党的领导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这些人中许多人一开始是优秀的,无愧于共产主义先锋战士的光荣称号,也曾经发挥过先锋模范作用,他们曾经像毛主席在《反对自由主义》中指出的那样:“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共产党员。”
正因为许多高、中级贪腐分子曾经“算得上是一个共产党员”,所以才会被党组织委以重任。他们的蜕变有许多外因的作用,但最根本的是他们在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面前,对共产主义的信念逐步发生了动摇,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逐步发生了动摇。这是从许多落马高官的悔悟中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是与事实相符合的。
毛主席在全国解放前夕,曾告诫全党干部,即使在革命战争中无愧于英雄称号的人,也要防止糖衣炮弹的袭击。在改革开放条件下,这些糖衣炮弹是通过官场潜规则与商场潜规则搭建的通道击中那些信念动摇者和信仰丧失者的。
中外古今的事实都证明,有信仰的社会才能繁荣进步,才有整体性和长久的发展;有信仰的人才能坚持不懈,志向远大,情操高尚。共产党人在白色恐怖中能慷慨赴死,不改初衷,“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个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毛泽东能“身无分文而心忧天下”,也是因为心中有信仰。一个人如果信仰之光暗淡了,他的眼光就会变得短浅,心胸就会偏狭,从而被财迷心窃、色迷心窃、名利迷住心窃,其才干就会大打折扣或者走向反面运用。一个人丧失信仰或信念动摇,就会放弃对自我的学习、改造、提高与完善,就会放弃对真善美的东西的追求,放弃对体现人类基本价值的法纪、道德等等光明规范的信守与遵从,转而弃明投暗,从高尚滑向卑劣,从光明正大滑向阴谋诡计,从言行一致滑向口是心非,从正派大气滑向邪门歪道,从法制的制定执行者滑向潜规则的同流合污者和保护者。
许多潜规则的信奉者,不但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信仰,甚至连最基本的宗教信仰也没有,因为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是致力于引导人们向善、从善的。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宗教信条,不仅引导人们积德行善,而且引导人们弃恶从善。这就使人们必须顾及自己行为的近期后果和长远后果,从而遵守法律、遵守道德等显规则,而不是那些与法治相悖的潜规则。有一种奇怪的现象,有些信奉官场潜规则搞贪赃枉法的人,却频频去寺庙烧香拜佛;有些人在商业交往中一边坑蒙拐骗,一边却在店内供奉菩萨。这是一些信仰混乱或没有信仰的可怜可悲之人。
西方发达国家的官场与商场中人,虽不信仰共产主义,但能普遍遵守法制和商业伦理、契约精神、公共道德等等。其发自内心的信仰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
具有坚定信仰的人,会以自己的信仰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执行法制,当法制是良法时,他会坚决执行;当法制不健全时,他会用道德去纠偏治弊;当法制过时时他会用道德和理性去改良完善或改革它。当一个人丧失信仰与道德时,好制度他会去歪曲;制度不健全时他会钻空子;制度有漏洞时,他会从反面去补充或扩大洞口。
如果把潜规则的流行看作结果,那么其原因是复合的。除了上述缺乏民主的官员任命制、法制的不健全和缺乏信仰的不良文化这三个主因外,利己主义、小团体利益是其根本的经济动因。其治疗之道,需要从这些主要方面对症下药,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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