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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要把握的信贷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经济决定金融,有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水平,就有与其相应的金融层次为其服务;但金融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适应于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的环境下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力。因此,作为金融调节经济的主要杠杆…信贷,在打好结构调整这张牌时,不能只依据资源优势来打,“靠山吃山”、只能坐吃山空,也不能依据长官意志来打,想当然,或是心血来潮,而只能依据市场需求来打,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进行,要做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结构调整,银行的信贷调节只有与市场导向相吻合,这样才可产生催化、促进的作用,加快结构优化。反之,信贷调节与市场导向相左,就会产生阻滞、破坏作用,双方都将一败涂地。所以,银行要在支持调整经济结构时,注意加强对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建立行业、产业及相关产品市场趋势铡报系统,时刻把握市场发展态势和国家产业动向及世界产业演变趋势,要面向国内、国际两大市场,考虑不同区域、不同不层次的市场需求,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从战略上调整信贷结构布局,以适应经济结构的调整。
2.效益中心原则。信贷结构与经济结构调整是否配合默契,其标准只有一条,看效益是否增长。这一条应是信贷结构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问题。从信贷投放增量的角度,所发放的信贷资金本息应颗粒归仓,且所扶持的对象,结构优化的受益者,生产经营成效应有明显的好转,通过重点支持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新兴的行业、产业和具有较高科技价值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领先地位的企业和产品,实现信贷结构的优化,起到对当地经济结构调整画龙点睛、锦上添花的效果;从信贷存量活化方面来看,要以效益优先为原则,花大力气压缩低效益,无效益、负效益的信贷存量,主动从已被明确了的衰退产业、劣差产业、无市场无效益的产品和重点建设中退出来,把信贷资金收回来,投向更为合理、更加有效的客户中去。通过结构调整,达到效益迅速增长。
3.自主经营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虽然给了商业银行自主经营的法律地位和保障,但在银行的业务经营中,不同程度地受到行政的不适当干预。“十五”期间国家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作为一项主要目标和任务,并要求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这又必将调动起地方政府插手银行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业更应坚持自主经营的原则。政府部门的指标、文件,只可作为信贷决策时的参考,不能作为决策的依据,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但决策只能以银行自身的调查、评估和论证为依据。
4.因地制宜原则。一个地方的经济尽管其发展水平不同,所处的发展环境各有差异,但作为一方经济有没有特色,将决定该地区经济有没有生命力,将成为下轮经济的明显特征。因此,银行业在对应结构调整过程中,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管理层的总、分行来说,在管住管好调整方向和调整重心的前提下,要放开手脚,让基层支行和营业网点根据各区域经济特点,决定信贷调节的具体手段、对象、时间。要鼓励抓大放活,要防范风险高度集中。
5.审慎稳妥原则。这一原则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原则的具体化。银行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中要冷静而仔细地分析当地经济结构的现状,发展趋势,要对确定支持的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等严格审查,分类排队,审慎对待,该重点保重的保证,该适当倾斜的倾斜,该扶一把的扶一把。坚持支持一个,成功一个,见效一个,以保证银行资金“三性”的统一。
二、银行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应做好的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支持结构调整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结构性矛盾,不仅影响到国民经济素质的提高,而且也是造成企业经济效益和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低下的最大原因。经济能不能持续协调发展,关键在于调整。正如朱熔基总理所指出的那样,我国经济已经到了不调整就不能发展的时侯。同时,“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也是“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经济决定金融,整个“十五”时期,紧紧围绕金融服务经济结构调整这根主线,不断加大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已成为银行业责无旁贷的神圣职责。因此,银行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强化结构调整意识,加大支持结构调整的力度,以支持结构调整求生存、求发展。要审时度势,深入研究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和特点及其对银行业提出的新挑战、新机遇和新需求,及时制定支持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抓住这项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敏锐扑捉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各种项目、资金需求、政策信息,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使银行业自身结构得到优化,有限的金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以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双丰收。
2.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信贷窗口指导作用,合理引导信贷投向。作为我国重要监管部门的中央银行,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中要在调控货币供应量和贷款总量的同时,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充分运用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及信息服务的优势,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根据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制定有区别的信贷政策,并加强信贷政策的指导,合理引导贷款在产业、区域和城乡经济之间的投向。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手段积极推办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帮助企业缓解资金需求矛盾。培育新型货币信用工具,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公布企业贷款使用、偿还等资信信息,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组织实施金融联合制裁,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积极协调政府、企业、银行关系,为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商业银行要加强研究,努力探索,把握好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切入点。(1)制定好有利于调整结构的信贷支持政策。①要研究行业发展规律,制定好行业信贷政策,支持新兴行业、“朝阳”行业、成长行业的发展;②研究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好产品信贷政策,支持名牌产品、供不应求产品、有较大市场占有率产品的发展;④研究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制定好企业信贷政策,支持机制新、管理优、效益好、信用等级高、市场前景广的企业发展;④研究区域经济优势,制定好区域经济支持政策,使信贷资金的投向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定位相一致,⑤研究各行各业国内的生产技术水平及其发展趋势,提高贷款项目的技术水准,推动产业技术进步。(2)用好信贷增量,促进结构调整,在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制定正确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对信贷增量的具体投向,要逐步拓展促进区域结构调整的“四大”信贷支撑点,即:①继续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在加快市场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方面筹措资金,搞好信贷资金投放;②支持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改组改制,积极对资本重组和转机建制的改制企业予以重点支持;③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支柱产品、拳头产品提供资金支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技术改造贷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④支持地方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企业和外向型、科技型企业。要在“安全、流动、高效”的前提下,为结构调整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3)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结构调整。①要充分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大力度,通過多种形式,坚决压缩不良资产;②对符合核销条件的呆帐贷款要及时申报核销,腾出资金支持优势产业的发展,④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防止信贷资金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沉淀,要坚持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加强对贷款的事后管理和监督;建立有问题贷款预警制度,及时调整和盘活不良资产。
4.树立全新观念,拓宽信贷支持面,全面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在经济结构实施战略调整的新形势下,各家银行在信贷管理上要进一步完善考核约束机制,合理区分、追究决策层和管理层责任,增强基层信贷积极性,要真正实现观念上的突破,坚持“以政策为准绳,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信用为纽带”原则,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彻底走出以企业规模和性质作为支持与否“根据”的误区,不再以“企业大小”作为区分信用程度的标准,树立“不论大中小,只要效益好”的观念,凡是诚实守信、经营规范、发展有优势、有潜力、效益好、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都给予积极支持。
5.充分发挥银行业的各种优势,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全方位的服务。(1)要充分利用资金和信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结算、汇兑、转账、财务管理、咨询评估、清产核资等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和方便;(2)充分发挥银行在“信息”和“智能”方面的优势,做好企业经营的参谋;(3)要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法规,不断建立和完善担保体系,简化呆账贷款核销程序,进一步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充分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利率,合理引导资金投向;四是要积极开展基础性调研工作,在充分调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的信息库,为推出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