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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能否对单位中组织、策划、实施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理论界一直存在分歧。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应该由单位中的组织、策划、实施者承担刑事责任,有立法实践依据,在理论上构建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否认制度能更好地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提供理论依据,且该理论符合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和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