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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区域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是区域科技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也是进行区域科技进步水平研究的重要内容,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分析需要从综合发展度和同步发展的定义出发,以评价模型的建立为基础。本文以全国大陆地区31个省为实证,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排除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对其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行评价,评价分析结果显示我国各个省份间存在科技差异和经济水平差异,空间分布规律明显,总体协调性不高。
[关键词]科技进步 经济发展 协调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F42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7-0336-02
区域科技发展评价具有相应的程序和标准,要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一个区域的科技发展各个因素,并进行科学的预测。本文主要对我国整个地区的31个省区进行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协调性提供决策咨询。
一、评价模型
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为定量评价,要始终以协调性为基本出发点,并坚持一定的原则,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在标准的评估步骤下做出全面的测度。
(一)评价指标
对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中其协调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科技资源投入,②科技投入和科技产出,③科技投入与经济发展,④科技产出与经济发展。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经济和科技的外向性和开放度,包括各区域间的知识、技术的流动和经济合作上的协调性,在此基础上,以可操作性和客观性为原则,并在已有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设计出以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的指标体系为美国大卫.莫里斯和詹姆斯.格蒙特提出的指数法,如表1所示。
(二)评价过程
以上述指标对我国的31个省进行评估,各省各项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采用指数法对各指标原始值进行标准化值转化。
二、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公式和《年鉴》,得出各省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指数,详见表2.
(一)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整体水平不高
计算结果显示,前三位分别为广东、北京和上海,最高系数值仅为0.60。说明我国科技与经济协调性不高,在未来经济稳步发展的过程中要重视科技的投入,培养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和科技的协调发展。
(二)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区域差异显著
计算结果显示,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区域差异显著。广东、上海和北京经济指数前三,山东和浙江位列第四和第五,科技进步指数前五名分布为:北京、广东、上海、天津,西藏地区仅为0.01。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空间分布差异规律明显,两指数都为阶梯状分布,从东部沿海地区逐渐向西部内陆地区下降。其次,中西部地区也存在较少的优势区位,因为中西部地区少数省份具有自我优势,例如四川地区科技进步优势明显。最后,“低洼地”地区不论是经济还是科技都发展慢,例如位于东部沿海的海南地区。
三、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类型划分
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类型划分方法较为复杂,综合考虑每个省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科技发展,考虑其历史、现状和未来,具体方法为:第一步:将科技进步指数排名和经济发展指数排名相差小于4的省份认定为“协调型”,若科技进步指数排名高于经济发展指数排名较多则认定为“科技领先型”,相反则为“经济领先型”。第二步:以两者发达程度为依据,“协调型”又划分为“发达协调型”、“发展协调型”、“落后协调型”。最终,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类型包括“发达协调型”、“发展协调型”、“落后协调型”、 “科技领先型”、和“经济领先型”五种类型。各地区应在自身协调性类型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其原因,找出自身存在的缺陷,向“发达协调型”发展。同时,我国要从整体上提高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强科技研究,提高科技竞争力。
四、评价结论
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始终是科学领域和经济领域的重点研究内容,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研究是区域评价的重要内容。文以全国大陆地区31个省为实证,对其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行评价,从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概念出发,建立了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国地域差异情况和地域空间分布的规律,以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协调性总体评价为标准进行了地域划分。
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类型包括“发达协调型”、“发展协调型”、“落后协调型”、“科技领先型”、和“经济领先型”五种类型。可以明显看出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地域空间分布特点,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符,我国科技区划工作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自然和行政区划,进一步开展工作。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明显,虽然本研究只在表层进行了稍许体现,但是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进一步发展,科技国际化水平测度的进行也可以以此为基础,促进我国国家化和发展。
本文构建的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协调性评估指标体系职能浅层次表现其结果,未将经济发展结构性问题纳入考虑范围,过于简单。
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作时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也为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就要做到协调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为了更好的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对各地区进行更加宏观的研究,同时也能够向微观领域延伸。
总而言之,本文以全国大陆地区31个省为实证,对其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行评价,评价分析结果显示我国各个省份间存在科技差异和经济水平差异,空间分布规律明显,总体协调性不高。此次研究可以基本反映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问题,可以在未来宏观或者微观研究中作为参考,希望对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分析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吴先华.山东省城市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的协调性评价[J].山东经济,2011,03:153-159.
[2] 赵丽洁.区域科技人才创新能力与经济发展协调性研究[D].太原理工大学,2013.
[3] 贾晶如.科技进步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性研究[D].温州大学,2013.
[4] 张静.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效率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1.
[5] 徐徐,贾晶如.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协调性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2,07:50-55.
[6] 王一松.安徽省县域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分析——以肥西县为例[J].武汉金融,2015,03:70-71.
[关键词]科技进步 经济发展 协调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F42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7-0336-02
区域科技发展评价具有相应的程序和标准,要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一个区域的科技发展各个因素,并进行科学的预测。本文主要对我国整个地区的31个省区进行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协调性提供决策咨询。
一、评价模型
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为定量评价,要始终以协调性为基本出发点,并坚持一定的原则,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在标准的评估步骤下做出全面的测度。
(一)评价指标
对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中其协调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科技资源投入,②科技投入和科技产出,③科技投入与经济发展,④科技产出与经济发展。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经济和科技的外向性和开放度,包括各区域间的知识、技术的流动和经济合作上的协调性,在此基础上,以可操作性和客观性为原则,并在已有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设计出以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的指标体系为美国大卫.莫里斯和詹姆斯.格蒙特提出的指数法,如表1所示。
(二)评价过程
以上述指标对我国的31个省进行评估,各省各项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采用指数法对各指标原始值进行标准化值转化。
二、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公式和《年鉴》,得出各省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指数,详见表2.
(一)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整体水平不高
计算结果显示,前三位分别为广东、北京和上海,最高系数值仅为0.60。说明我国科技与经济协调性不高,在未来经济稳步发展的过程中要重视科技的投入,培养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和科技的协调发展。
(二)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区域差异显著
计算结果显示,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区域差异显著。广东、上海和北京经济指数前三,山东和浙江位列第四和第五,科技进步指数前五名分布为:北京、广东、上海、天津,西藏地区仅为0.01。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空间分布差异规律明显,两指数都为阶梯状分布,从东部沿海地区逐渐向西部内陆地区下降。其次,中西部地区也存在较少的优势区位,因为中西部地区少数省份具有自我优势,例如四川地区科技进步优势明显。最后,“低洼地”地区不论是经济还是科技都发展慢,例如位于东部沿海的海南地区。
三、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类型划分
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类型划分方法较为复杂,综合考虑每个省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科技发展,考虑其历史、现状和未来,具体方法为:第一步:将科技进步指数排名和经济发展指数排名相差小于4的省份认定为“协调型”,若科技进步指数排名高于经济发展指数排名较多则认定为“科技领先型”,相反则为“经济领先型”。第二步:以两者发达程度为依据,“协调型”又划分为“发达协调型”、“发展协调型”、“落后协调型”。最终,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类型包括“发达协调型”、“发展协调型”、“落后协调型”、 “科技领先型”、和“经济领先型”五种类型。各地区应在自身协调性类型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其原因,找出自身存在的缺陷,向“发达协调型”发展。同时,我国要从整体上提高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强科技研究,提高科技竞争力。
四、评价结论
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始终是科学领域和经济领域的重点研究内容,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研究是区域评价的重要内容。文以全国大陆地区31个省为实证,对其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行评价,从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概念出发,建立了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国地域差异情况和地域空间分布的规律,以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协调性总体评价为标准进行了地域划分。
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类型包括“发达协调型”、“发展协调型”、“落后协调型”、“科技领先型”、和“经济领先型”五种类型。可以明显看出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地域空间分布特点,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符,我国科技区划工作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自然和行政区划,进一步开展工作。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明显,虽然本研究只在表层进行了稍许体现,但是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进一步发展,科技国际化水平测度的进行也可以以此为基础,促进我国国家化和发展。
本文构建的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协调性评估指标体系职能浅层次表现其结果,未将经济发展结构性问题纳入考虑范围,过于简单。
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作时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也为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就要做到协调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为了更好的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对各地区进行更加宏观的研究,同时也能够向微观领域延伸。
总而言之,本文以全国大陆地区31个省为实证,对其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行评价,评价分析结果显示我国各个省份间存在科技差异和经济水平差异,空间分布规律明显,总体协调性不高。此次研究可以基本反映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问题,可以在未来宏观或者微观研究中作为参考,希望对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分析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吴先华.山东省城市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的协调性评价[J].山东经济,2011,03:153-159.
[2] 赵丽洁.区域科技人才创新能力与经济发展协调性研究[D].太原理工大学,2013.
[3] 贾晶如.科技进步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性研究[D].温州大学,2013.
[4] 张静.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效率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1.
[5] 徐徐,贾晶如.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协调性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2,07:50-55.
[6] 王一松.安徽省县域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分析——以肥西县为例[J].武汉金融,2015,03: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