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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诃德原则”是欧美小说创作中具有普适性意义的诗学原则,它从小说主人公的“文学病”特征、现实环境和理想之间的矛盾冲突、主人公的自我认知以及艺术效果的反讽等几个方面为《堂·吉诃德》以后的欧洲小说批评提供了基本原则和范式。而福克纳正是对这一原则进行创造性运用的重要美国现代作家。通过对福克纳小说创作思想、标准人物塑造以及叙事风格等几方面的审美考察,完全可以确证“吉诃德原则”在福克纳小说结构和审美构成方面所起的关键性诗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