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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楼市或将面临有形之手的直接调控,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以限价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限价令是行政调控的杀手锏,能收到立竿见影之效,但这又是一柄双刃剑,利弊叠加,如果不能适度掌握,则有可能使房地产业陷入新的困境。
病急用猛药
有道是:矫枉必须过正。在房价久调不降的格局下,急病需要用猛药,行政直接干预房价,成为继房产税之后的另一项备选利器。
据了解,有关部门出台的限价办法,其核心内容包括:当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物价部门有权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如直接限制利润水平、直接限定销售价格等。
市场和行政是调节房价的两只手,当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乏力,房价长期在高位盘桓之时,通过有形之手——行政干预对房地产行业调控并不为奇。
市场经济并不排除行政干预。当金融危机令华尔街金融大佬面临灭顶之灾时,美国政府果断出以援手,对几家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实施救助,国家财政数以百亿计的美元填补银行巨大的窟窿,遏制了市场恐慌,压制了挤兑风,从而化险为夷,度过难关。倘若美国政府对这些大银行见死不救,最终导致华尔街彻底破产,美国的金融大厦就会轰然倒塌,后果不堪设想。
同样的道理,眼下房价虽经几轮房地产政策打压,降价的效果不明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报复性反弹,令老百姓失望。而开发商倚仗其已经获取的暴利,与国家政策正进行顽强抵抗,捂着楼盘不降价,死活硬撑着。因此,目前楼市多有价无市,市场观望气氛很浓。
在这种情势下,继“限购令”之后如果再来一道“限价令”,高悬达摩克里斯利剑,就会让开发商呛得半死不活,继续捂盘等于自掘坟墓,房子不卖也得卖,而且是在政府限定的价格之内卖。
再从法律依据来说,按照现行《价格法》,价格部门完全可以采取限价措施,做到有法可依。《价格法》规定有五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其中之一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眼下,房价已经成为关乎社会安定大局的大问题,特别是去年以来,一些城市的房价如脱缰野马飙升不止,远远超过了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出手限价,打压高房价,既符合法律的规定,也顺应了民意的要求。
事实上,“限价令”的身影已经开始闪现。据传,上海楼盘将开始“限价”,新盘售价只能降不能涨。此前,上海市也曾出台“通知”规定,“各区(县)房管部门要强化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和变动幅度等的指导和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销售价格超出已备案销售方案范围的,应当再次报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而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限价房销售早已成为现实。今年9月1日起实行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的,价格综合管理部门可对企业给予告诫,严重者进行处罚。
更严厉的干预政策出自北京。按照北京市11月8日出台的商品房预售新政,房企在发布商品房预售信息时,不仅要明确预售价格,还要明确优惠幅度。而从今年5月开始,北京就已停止向高价房发放预售证。
副作用也大
房地产限价政策行将出台的消息不胫而走。政府直接干预商品的价格,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和管制经济的色彩,行政直接干预价格难免受主观因素的困扰,很容易与市场机制形成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限定房价应是万不得已之举,是政府调控手段的最后一道杀手锏。剑走偏锋,网上唱衰的帖子不少,主要观点就是限价令如走钢丝,市场风险大,只是权宜性举措,从长期看,房价回归理性仍需市场无形之手的自发调控。
首先,限价其实难定价。土地的价格可以限定,但建筑材料、劳动力工资等方面的价格是变动的,并不容易限定,以不确定的因素来限定房价,不仅会让这种价格的合理性令人怀疑,而且也为政府干预市场创造了条件,一不小心,就会重蹈计划经济老路。
其次,限价有违市场价值规律。成本与定价是限价房的核心矛盾。选址远而定价高于市场价,就没有人去买。选址近定价低于市场价,就会产生混乱。前经贸部副部长、博鳌论坛秘书长龙永图曾放言,让政府在城市黄金地段建低价房供应穷人,而将偏远地区的地皮让给开发商建别墅供应有钱人,因为富人有车出行方便。此言一出,颇遭网民反对,认为这是严重脱离市场价值规律说话,不太靠谱。
再次,限价直接动了开发商高利润率的“奶酪”。如果限价超过开发商的忍受限度,开发商感觉无利可图,就会甩手不干,这样市场供应就会趋紧,购房欲望得不到充分释放,反而让既有销售房产奇货可居,可能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抢购心态,并不利于长期市场预期的调整,限价就有可能流产,成为愿望美好而又难以企及的“馅饼”。
第四,限价令易生寻租现象。既然是限价,那么房价就完全掌握在政府有关部门手中,开发商必定处心积虑联络感情,让自己的楼盘尽可能定价高一些,而真正的低价房,其购房对象必定有所限制,这又为政府官员的特权提供猎物,有消息说,某城市的低价房有一半落到权威部门的公务员手中。
果断出手
尽管限价令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正像外科手术对病人有一定副作用一样,比如内脏在术后一些器官要经过一段时间蠕动才能恢复到正常位置,但不能因为有此副作用而拒绝手术。
限价令可能有阵痛,长痛不如短痛,果断地采取限价,就能将房价压下来,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当前,各地政府应果断出手干预房地产市场,用严格的限价令打压高价房,不要观望看风,顾左右而徘徊。要实行问责制度,对执行限价令不力的地方政府官员,要追究其责任。
要采取因楼定价的政策,一楼一价,不要一刀切,认真核算开发成本,预留合理的利润空间,既让开发商有利可图,也不能让开发商攫取暴利,限价要限在合理的价位。
要严格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监管。为了防止楼市监管部门以权谋私,有必要对楼市监管部门比如房产、土管、建设、税务、工商、审计、银行等部门的监管,遏制权力寻租行为。要实行限价公开,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或者假公开。
加快房地产交易全国联网进程。为了使限价令能做到公平,有必要实行房地产交易登记公开,并加快全国联网,这样做,使炒房者无空可钻,使限价令能得到健康有序地贯彻执行。
病急用猛药
有道是:矫枉必须过正。在房价久调不降的格局下,急病需要用猛药,行政直接干预房价,成为继房产税之后的另一项备选利器。
据了解,有关部门出台的限价办法,其核心内容包括:当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物价部门有权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如直接限制利润水平、直接限定销售价格等。
市场和行政是调节房价的两只手,当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乏力,房价长期在高位盘桓之时,通过有形之手——行政干预对房地产行业调控并不为奇。
市场经济并不排除行政干预。当金融危机令华尔街金融大佬面临灭顶之灾时,美国政府果断出以援手,对几家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实施救助,国家财政数以百亿计的美元填补银行巨大的窟窿,遏制了市场恐慌,压制了挤兑风,从而化险为夷,度过难关。倘若美国政府对这些大银行见死不救,最终导致华尔街彻底破产,美国的金融大厦就会轰然倒塌,后果不堪设想。
同样的道理,眼下房价虽经几轮房地产政策打压,降价的效果不明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报复性反弹,令老百姓失望。而开发商倚仗其已经获取的暴利,与国家政策正进行顽强抵抗,捂着楼盘不降价,死活硬撑着。因此,目前楼市多有价无市,市场观望气氛很浓。
在这种情势下,继“限购令”之后如果再来一道“限价令”,高悬达摩克里斯利剑,就会让开发商呛得半死不活,继续捂盘等于自掘坟墓,房子不卖也得卖,而且是在政府限定的价格之内卖。
再从法律依据来说,按照现行《价格法》,价格部门完全可以采取限价措施,做到有法可依。《价格法》规定有五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其中之一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眼下,房价已经成为关乎社会安定大局的大问题,特别是去年以来,一些城市的房价如脱缰野马飙升不止,远远超过了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出手限价,打压高房价,既符合法律的规定,也顺应了民意的要求。
事实上,“限价令”的身影已经开始闪现。据传,上海楼盘将开始“限价”,新盘售价只能降不能涨。此前,上海市也曾出台“通知”规定,“各区(县)房管部门要强化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和变动幅度等的指导和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销售价格超出已备案销售方案范围的,应当再次报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而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限价房销售早已成为现实。今年9月1日起实行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的,价格综合管理部门可对企业给予告诫,严重者进行处罚。
更严厉的干预政策出自北京。按照北京市11月8日出台的商品房预售新政,房企在发布商品房预售信息时,不仅要明确预售价格,还要明确优惠幅度。而从今年5月开始,北京就已停止向高价房发放预售证。
副作用也大
房地产限价政策行将出台的消息不胫而走。政府直接干预商品的价格,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和管制经济的色彩,行政直接干预价格难免受主观因素的困扰,很容易与市场机制形成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限定房价应是万不得已之举,是政府调控手段的最后一道杀手锏。剑走偏锋,网上唱衰的帖子不少,主要观点就是限价令如走钢丝,市场风险大,只是权宜性举措,从长期看,房价回归理性仍需市场无形之手的自发调控。
首先,限价其实难定价。土地的价格可以限定,但建筑材料、劳动力工资等方面的价格是变动的,并不容易限定,以不确定的因素来限定房价,不仅会让这种价格的合理性令人怀疑,而且也为政府干预市场创造了条件,一不小心,就会重蹈计划经济老路。
其次,限价有违市场价值规律。成本与定价是限价房的核心矛盾。选址远而定价高于市场价,就没有人去买。选址近定价低于市场价,就会产生混乱。前经贸部副部长、博鳌论坛秘书长龙永图曾放言,让政府在城市黄金地段建低价房供应穷人,而将偏远地区的地皮让给开发商建别墅供应有钱人,因为富人有车出行方便。此言一出,颇遭网民反对,认为这是严重脱离市场价值规律说话,不太靠谱。
再次,限价直接动了开发商高利润率的“奶酪”。如果限价超过开发商的忍受限度,开发商感觉无利可图,就会甩手不干,这样市场供应就会趋紧,购房欲望得不到充分释放,反而让既有销售房产奇货可居,可能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抢购心态,并不利于长期市场预期的调整,限价就有可能流产,成为愿望美好而又难以企及的“馅饼”。
第四,限价令易生寻租现象。既然是限价,那么房价就完全掌握在政府有关部门手中,开发商必定处心积虑联络感情,让自己的楼盘尽可能定价高一些,而真正的低价房,其购房对象必定有所限制,这又为政府官员的特权提供猎物,有消息说,某城市的低价房有一半落到权威部门的公务员手中。
果断出手
尽管限价令有一定的副作用,但正像外科手术对病人有一定副作用一样,比如内脏在术后一些器官要经过一段时间蠕动才能恢复到正常位置,但不能因为有此副作用而拒绝手术。
限价令可能有阵痛,长痛不如短痛,果断地采取限价,就能将房价压下来,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当前,各地政府应果断出手干预房地产市场,用严格的限价令打压高价房,不要观望看风,顾左右而徘徊。要实行问责制度,对执行限价令不力的地方政府官员,要追究其责任。
要采取因楼定价的政策,一楼一价,不要一刀切,认真核算开发成本,预留合理的利润空间,既让开发商有利可图,也不能让开发商攫取暴利,限价要限在合理的价位。
要严格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监管。为了防止楼市监管部门以权谋私,有必要对楼市监管部门比如房产、土管、建设、税务、工商、审计、银行等部门的监管,遏制权力寻租行为。要实行限价公开,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或者假公开。
加快房地产交易全国联网进程。为了使限价令能做到公平,有必要实行房地产交易登记公开,并加快全国联网,这样做,使炒房者无空可钻,使限价令能得到健康有序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