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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老子哲学的主旨就是言“道”言“德”,这二者都是老子哲学的核心范畴。“道”既是世界的本原,是万物的本体,还是宇宙运动变化的规律。而老子的“德”,则是“道”的具体表现形式,既是万物合“道”的本性,也是人合“道”而行的本性。因此。老子的“德”是与“道”辩证统一的一部分,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德”也继承了“道”的自然属性。
关键词德的自然属性 德非道 道体德用
中图分类号:B223文献标识码:A
《老子》全书言“道”言“德”,“道”作为老子哲学体系中的最高范畴,老子所言甚多;同时,老子对“德”也做了很多阐发。老子之“德”不仅仅指与“人之德”,也包括“物之德”。因此讨论老子的“德”,一定要和老子哲学中的重要范畴“道”结合在一起讨论。
1 老子之“德”
1.1 老子之“道”
“道”是老子哲学里的一个核心范畴,在老子看来,“道”起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道是万物之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道”具有万物本原的特点。其次,道是决定世界万物的本体,“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第4章)“道者,万物之奥”(《老子》第62章)。同时,道也是万物运行发展的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因此,在对“道”做了最初的本原性,最高的本体性和最高的客观规定性后,“道”在老子哲学里具有了一种最高哲学范畴的意义。
1.2 老子之“德”
而老子之“德”,不但涉及到社会生活领域,也涉及到世界本质和世界发展的内在规律。因此,老子的“德”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于“德”,老子对其表述到:“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可见,在老子看来,万物合“道”而行的品行,就是老子哲学里广义的“德”。落实到社会政治生活中,人作为万物的一类,同样也是由“道”分化产生的,也要受到“道”的作用。人为了生存下去,也要合“道”而行,在老子哲学体系中,它只是一个狭义上的“德”。
可见,如果笼统的说老子之“德”的话,仅仅把它理解为人生层面上的行为准则,那么老子之“德”的意义就将大打折扣。因此,詹剑锋先生把老子的广义之“德”称为“物之德”,把老子的狭义之“德”称之为“人之德”,并把这二者结合起来,概括为“道之德”即道的本性。①
2 “德”的自然本质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老子》第21章),可见“德”是万物合“道”而行的,“德”从“道”。而对于“道”,老子已经明确表示了“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道”的本质是一种自然的本质,从属与“道”的“德”因此也可以说成“德法自然”,因此老子的“德”具有自然主义的本质特征,这也是老子伦理思想的特征和基础。
在社会生活领域里,老子认为,人也是顺“道”而生的产物,那么,人类社会的合理的发展模式,也应该是符合自然之“德”、顺应自然之“德”的,只有这样,人才能更加的接近“道”,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径。
老子这样一种自然主义的伦理观,可以说是道家思想区别于儒家、墨家、法家等其他各家思想的一个基本特征。但是先秦其他诸学派都仅仅是把道德归结于社会政治生活领域,特别是将其归结于圣人的产物,这固然是突出了人的主观性和道德人为性,但是却在某种层面上把人和世界割裂开来。在老子那里,所谓的“德”,就一定要是合“道”的而行的自然品质,一旦加入了人为的干涉,就会出现变质,因此老子才会表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第38章)显然,老子的否定仁义,并不仅仅是为了否定而否定,而是看到了这些所谓的仁义,给社会给百姓带来的痛苦和不堪,因此老子才如此鲜明的对其表示了否定。
老子崇尚“德”性自然,并不是要把人等同于自然存在,而是从“道”的视角,超越扭曲人性的虚伪的道德和行为。老子反对世俗的道德,不是赞成或者鼓吹道德虚无主义,而是主张发朴归真;并非消极地不明不白,而是积极地认识大自然和社会的规律;以顺应“道”为最大的“德”。
3 “道”与“德”的辩证关系
3.1 “德”不同于“道”
虽然“道”和“德”同时都是老子哲学里的重要范畴,二者却是不能等同的。“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老子》第21章)。可见,“德”是道之德,大德的形态是由道决定的,没有“道”的存在,也就无所谓谈“德”。老子同时讲说“失道而后德”(《老子》第38章),可见,虽然老子虽然也赋予了“德”以自然本质,但是在老子看来,“德”在层面上还是逊于“道”的。因此,“德”是不能等同于“道”的,二者在地位和作用上是明显不同的,从根本上说,没有“道”,便没有宇宙万物的存在,就更谈不到德的存在和作用价值了。
3.2 “道”生万物,“德”养万物
虽然德是受到道的规范而存在,但是并不是说,德就是一种简单的被规定的存在。老子讲“道生之,德畜之”(《老子》第51章),这句话清楚的表明了“德”在万物生成发展运动中的作用,那就“德”养万物。“道”生万物,老子做了充分的肯定,但是老子认为“道”具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老子》第51章)的“玄德”,因此在生化出万物之后,就不再干涉万物。万物合“道”而行,就是“德”。万物与“德”一同存在,万物有“德”就可以合“道”而存在,否则就消亡。所以,如果说“道”是万物形成之源,那么“德”就是万物发展的动力之源。因此,老子在肯定“道”的决定性的同时,也肯定了德的重要性——“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第51章)。
3.3 “道”体“德”用
一方面,“道”生万物,“道”既是万物的本源,又是万物的本体,“道”物一体,同时,“德畜之”,德养万物,德与物同生。因此,可以说,万物既承载体现着“道”与“德”,另一方面,也将“道”与“德”沟通、连接。对于“道”与“德”的这种关系,陈鼓应先生提出:“‘道’与‘德’的关系是二而一的,老子以体和用的发展说明‘道’和‘德’的关系:‘德’是‘道’的作用,也是‘道’的体现。混一的‘道’,在创生的活动中,内化于万物,而成为各物的属性,这就是‘德’,简言之,落向经验界的‘道’就是‘德’。”②因此,“德”是“道”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德”就是“道”的内容,二者就是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德”依赖于“道”而存在,离不开“道”;而“道”同样离不开“德”,离开“德”,就不能显示“道” 力量,“道”与“德”辩证统一于万物之中。
4 以“德”明“道”,以“道”规范“德”
老子的哲学核心范畴是“道”,因此,老子谈“德”的目的还是为了明“道”。但是,老子哲学之所以在几千年来一直保持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就是因为老子哲学的立足点始终放在如何才能解决世间问题,老子谈“德”,主要是为了治国安民和修身养性。只不过,老子并没有单纯为了谈论“道”或者谈论“德”,就无视二者的联系和相互作用。老子所处时代,各学派都在为解决现实问题而奔走,宣传的仁义道德等等理论也确实使得国君百姓为之心动,如何才能明确一种真正的“德”,这不能不是老子关心的问题。在老子看来,其他学派所谓的“道德”只不过是被污染了的道德,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大德,是不符合“道”的精神和原则的,因此老子才要以“道”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来规范明确“德”。如果老子只是谈“道”而不谈“德”,那么“道”就无法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上来,无法成为人类行为的准则,那么老子道家的学说也就无可避免的成为空谈,反之,如果没有形而上的“道”作为“德”的规范,那么老子的“德”的也无法在特质和规定性上与其他学派做以区分。可以说,正是因此老子哲学中,既包含了形而上的理论的“道”,又存在着形而下的具体的“德”,老子哲学才能在中国文化里开创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流派。
注释
①詹剑锋.老子其人其书其道论.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400.
②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12.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关键词德的自然属性 德非道 道体德用
中图分类号:B223文献标识码:A
《老子》全书言“道”言“德”,“道”作为老子哲学体系中的最高范畴,老子所言甚多;同时,老子对“德”也做了很多阐发。老子之“德”不仅仅指与“人之德”,也包括“物之德”。因此讨论老子的“德”,一定要和老子哲学中的重要范畴“道”结合在一起讨论。
1 老子之“德”
1.1 老子之“道”
“道”是老子哲学里的一个核心范畴,在老子看来,“道”起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道是万物之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道”具有万物本原的特点。其次,道是决定世界万物的本体,“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第4章)“道者,万物之奥”(《老子》第62章)。同时,道也是万物运行发展的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因此,在对“道”做了最初的本原性,最高的本体性和最高的客观规定性后,“道”在老子哲学里具有了一种最高哲学范畴的意义。
1.2 老子之“德”
而老子之“德”,不但涉及到社会生活领域,也涉及到世界本质和世界发展的内在规律。因此,老子的“德”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于“德”,老子对其表述到:“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可见,在老子看来,万物合“道”而行的品行,就是老子哲学里广义的“德”。落实到社会政治生活中,人作为万物的一类,同样也是由“道”分化产生的,也要受到“道”的作用。人为了生存下去,也要合“道”而行,在老子哲学体系中,它只是一个狭义上的“德”。
可见,如果笼统的说老子之“德”的话,仅仅把它理解为人生层面上的行为准则,那么老子之“德”的意义就将大打折扣。因此,詹剑锋先生把老子的广义之“德”称为“物之德”,把老子的狭义之“德”称之为“人之德”,并把这二者结合起来,概括为“道之德”即道的本性。①
2 “德”的自然本质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老子》第21章),可见“德”是万物合“道”而行的,“德”从“道”。而对于“道”,老子已经明确表示了“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道”的本质是一种自然的本质,从属与“道”的“德”因此也可以说成“德法自然”,因此老子的“德”具有自然主义的本质特征,这也是老子伦理思想的特征和基础。
在社会生活领域里,老子认为,人也是顺“道”而生的产物,那么,人类社会的合理的发展模式,也应该是符合自然之“德”、顺应自然之“德”的,只有这样,人才能更加的接近“道”,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径。
老子这样一种自然主义的伦理观,可以说是道家思想区别于儒家、墨家、法家等其他各家思想的一个基本特征。但是先秦其他诸学派都仅仅是把道德归结于社会政治生活领域,特别是将其归结于圣人的产物,这固然是突出了人的主观性和道德人为性,但是却在某种层面上把人和世界割裂开来。在老子那里,所谓的“德”,就一定要是合“道”的而行的自然品质,一旦加入了人为的干涉,就会出现变质,因此老子才会表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第38章)显然,老子的否定仁义,并不仅仅是为了否定而否定,而是看到了这些所谓的仁义,给社会给百姓带来的痛苦和不堪,因此老子才如此鲜明的对其表示了否定。
老子崇尚“德”性自然,并不是要把人等同于自然存在,而是从“道”的视角,超越扭曲人性的虚伪的道德和行为。老子反对世俗的道德,不是赞成或者鼓吹道德虚无主义,而是主张发朴归真;并非消极地不明不白,而是积极地认识大自然和社会的规律;以顺应“道”为最大的“德”。
3 “道”与“德”的辩证关系
3.1 “德”不同于“道”
虽然“道”和“德”同时都是老子哲学里的重要范畴,二者却是不能等同的。“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老子》第21章)。可见,“德”是道之德,大德的形态是由道决定的,没有“道”的存在,也就无所谓谈“德”。老子同时讲说“失道而后德”(《老子》第38章),可见,虽然老子虽然也赋予了“德”以自然本质,但是在老子看来,“德”在层面上还是逊于“道”的。因此,“德”是不能等同于“道”的,二者在地位和作用上是明显不同的,从根本上说,没有“道”,便没有宇宙万物的存在,就更谈不到德的存在和作用价值了。
3.2 “道”生万物,“德”养万物
虽然德是受到道的规范而存在,但是并不是说,德就是一种简单的被规定的存在。老子讲“道生之,德畜之”(《老子》第51章),这句话清楚的表明了“德”在万物生成发展运动中的作用,那就“德”养万物。“道”生万物,老子做了充分的肯定,但是老子认为“道”具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老子》第51章)的“玄德”,因此在生化出万物之后,就不再干涉万物。万物合“道”而行,就是“德”。万物与“德”一同存在,万物有“德”就可以合“道”而存在,否则就消亡。所以,如果说“道”是万物形成之源,那么“德”就是万物发展的动力之源。因此,老子在肯定“道”的决定性的同时,也肯定了德的重要性——“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第51章)。
3.3 “道”体“德”用
一方面,“道”生万物,“道”既是万物的本源,又是万物的本体,“道”物一体,同时,“德畜之”,德养万物,德与物同生。因此,可以说,万物既承载体现着“道”与“德”,另一方面,也将“道”与“德”沟通、连接。对于“道”与“德”的这种关系,陈鼓应先生提出:“‘道’与‘德’的关系是二而一的,老子以体和用的发展说明‘道’和‘德’的关系:‘德’是‘道’的作用,也是‘道’的体现。混一的‘道’,在创生的活动中,内化于万物,而成为各物的属性,这就是‘德’,简言之,落向经验界的‘道’就是‘德’。”②因此,“德”是“道”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德”就是“道”的内容,二者就是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德”依赖于“道”而存在,离不开“道”;而“道”同样离不开“德”,离开“德”,就不能显示“道” 力量,“道”与“德”辩证统一于万物之中。
4 以“德”明“道”,以“道”规范“德”
老子的哲学核心范畴是“道”,因此,老子谈“德”的目的还是为了明“道”。但是,老子哲学之所以在几千年来一直保持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就是因为老子哲学的立足点始终放在如何才能解决世间问题,老子谈“德”,主要是为了治国安民和修身养性。只不过,老子并没有单纯为了谈论“道”或者谈论“德”,就无视二者的联系和相互作用。老子所处时代,各学派都在为解决现实问题而奔走,宣传的仁义道德等等理论也确实使得国君百姓为之心动,如何才能明确一种真正的“德”,这不能不是老子关心的问题。在老子看来,其他学派所谓的“道德”只不过是被污染了的道德,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大德,是不符合“道”的精神和原则的,因此老子才要以“道”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来规范明确“德”。如果老子只是谈“道”而不谈“德”,那么“道”就无法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上来,无法成为人类行为的准则,那么老子道家的学说也就无可避免的成为空谈,反之,如果没有形而上的“道”作为“德”的规范,那么老子的“德”的也无法在特质和规定性上与其他学派做以区分。可以说,正是因此老子哲学中,既包含了形而上的理论的“道”,又存在着形而下的具体的“德”,老子哲学才能在中国文化里开创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流派。
注释
①詹剑锋.老子其人其书其道论.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400.
②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12.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