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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检站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花爆竹认证以后,于2001.1.1~2001.1.12期间,对兴安盟境内生产和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了质量委托检测检验。共检验生产企业1家,销售单位6家,共抽取样品43批(次),依据GB10631-89《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2-89《烟花爆竹技术抽样检查规则》、GB/T15814.1-1995《烟花爆竹药剂成分定性测定》进行抽样,检验。所有批次均按孤立批进行抽样,采取随机分层抽样原则,避免了主观偏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