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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适应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学院的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培训效果,实现l+1大于2的综合效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与重庆、河北、浙江、湖北四省(市)社会主义学院共同协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广东中华文化学院)决定与上述四省(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互建教学实践基地,以利于组织民主党派、无党派、民族、宗教、港澳台、海外等培训班、研讨班、学习班的学员以及干部教职工到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