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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于2004年1月1日起,对273个税目的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并不迟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对港产品的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许可证)和关税配额。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原产澳门的273个税目的进口产品实行零关税,并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其余的原产澳门的进口产品实行零关税。对澳门首批实行零关税的273个税目的产品中,123个与香港首批实行零关税的产品相同。另外150个是根据澳门制造业特点确定的产品。同时,内地承诺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对原产于澳门的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双方互不采用反倾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