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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人作为安全生产实践的主体,在安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只有高度重视人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才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关键词:人 实践主体 主导因素 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7(b)-0054-02
安全生产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产业规模日益扩大,建筑行业重大伤亡、倒塌事故屡屡发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大量事故调查分析表明,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人的失误及不安全行为是引发各类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必须高度重视人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才能达到安全生产目的。
1 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建设行业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形势有了一定好转,但由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遍不高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建筑业施工作为高危行业,目前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 从企业负责人角度看
重效益轻安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现象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对安全疏于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是用于管理而是应付检查;工作方法停留在开会发文件的纸上谈兵和到工地做做样子的走马观花上;对出现的事故隐患不是认真吸取教训,制定整顿措施,而是强调客观,推卸责任;事故处理轻描淡写,失之于宽,瞒报或有意漏报事故。
1.2 从管理人员角度看
工作实际能力与执业资格不符,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懂不会,不能及时发现安全技术方案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安全监察沿袭遍地开花、满地撒网、人盯工地的经验型粗放管理,以罚代教、以为代管现象严重;一些监理人员认为监理就是管好工程质量,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资格、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场施工机械设备验收审查不闻不问或流于形式。
1.3 从一线工人角度来看
大量文化素质偏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术较差的农民工被安置在劳动强度大、危险性大的岗位上,缺乏处理突发性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企业对一线工人安全教育不够;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的虽经持有证件,但专业知识肤浅;有的职工安全防护意识差,不戴安全帽,冒险蛮干等。据统计,新工人不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谈薄而引发的事故,占事故总量30%以上。
2 为什么说人是安全生产的主导因素
安全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对于安全生产,在大多情况下,我们过多强调的都是安全形势有多么严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实施有多难,却忽视了对人的安全主观能动性的挖掘。正是这种忽视态度,使我们形成了客观上的安全行为和安全意识。而通过分析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是与人有着最为直接和密切的联系。
2.1 关于高大模板支撑、施工升降机使用实例分析
有资料显示,引起模板坍塌的最常见因素有:支撑系统杆件少设、漏设,杆件搭设错误,架体尺寸超过方案要求;作业人员技能差,扣件的扭力值达不到要求;钢管、扣件、木方材质不符合要求;施工升砼施工堆料过于集中,引起超载;方案没有经专家组论证,制定的施工方法不合理;立杆基础处理不能满足要求;支撑系统搭设完后没有组织验收就进行砼的施工等。降机使用中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是:没有做好对电梯的检查、维修、保养,出现螺栓松动,安全防坠落器失灵,各种限位器及机械连锁装置失灵,金属骨架变形,制动器失灵,电机漏油等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修复,让电梯带病运行或超荷载使用等。
2.2 “人”与“生产”之间矛盾根源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无论是高大模板支撑还是施工升降机使用和重大危源管理,所涉及的安全隐患,表面上是物的因素,实质上集中反映的是“人”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因为人作为安全生产实践主体,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如何,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件,并决定安全生产的成败。所以,“人”与“安全生产”矛盾的根源,不是制度不健全,不是法律不完善,而是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人,对制度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导致安全生产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安全生产制度最终成为纸上谈兵的空文,从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2.3 “人”是安全生产的主导因素
从历年来建筑业发生的事故资料分析,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是操作层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真正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事故的甚少,据统计,在建筑安全事故中,天灾仅占2%,也就是说,在安全生产中,98%的事故在人的能力范围内是可以预防的。而在可以防止的事故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的事故又占88%,可见人在事故中的重要地位。领导不重视安全等于杀人,职工不重视安全等于自杀。安全生产归根结底是人的行为,在伤亡事故中,人的因素是主要因素,占主要地位。因此,人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是决定安全生产的最直接、最主要也是最危险的因素。
3 如何发挥人在安全生产中主导作用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更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抓安全生产管理,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抓好对人的管理。只有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保证和促进安全生产。
3.1 要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观念
在安全生产中,人的安全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次重大事故背后有9次小事故、300次未遂事故先兆和1000个事故隐患。这个法则表明:任何一起看似偶然的事故,其实都是必然的结果,背后都可以找到隐藏着的必然规律,即“三违+隐患=事故”。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出自瞬间麻痹,这些所谓的“麻痹”,就隐含在日常安全生产的每一件小事之中。安全工作中大事与小事关系,是量变与质变的具体体现。事故往往源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小隐患不排除就可能变成大隐患,小问题不解决就可能变成大问题,小事故不处理就可能变成大事故。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无小事。谁忽视了小事,就会发生大事故。所以,必须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等到事故发生后,才开始重视采取行动。 3.2 要强化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安全生产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主线贯穿施工全过程。要切实摆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日程,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单位一把手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认识到,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狠抓责任制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负责。要建立长效的安全培训机制,全面提高管理层、执行层和操作层的安全素质,建立起以人为基础的工作标准,以事为基础的管理标准,以物为基础的技术标准。要加大安全生产设施投入力度,提高设备设施安全系数,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3.3 要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尤其是对新增员工的教育培训,将必要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知识传授给每一位员工,每一个从业人员更多了解一些与本工种相关的安全方面知识,掌握过硬的技术和本领。在培训过程中还应根据现场实际,考虑到大多数员工(特别是应考虑到部分年龄、低文化层次员工、新增员工)的实际接受和理解情况,确保培训教育的实效性。员工只有真正了解所在工作环境的危险因素,才能自觉地参与安全管理,自觉遵循生产安全规程,自觉维护自身的生命安全,避免因技术技能的因素造成安全差错,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3.4 要加大安全生产查处力度
安全生产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社会性、长期性的工作,要抓好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全员参与的合力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当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体现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严要求、严检查、严监督、严管理、严追查、严处理,决不能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力度,实行重奖重罚,奖要奖得使人眼红,罚要罚得使人心疼。监理企业要发挥好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随时进行安全检查,要对工况特殊作业要进行旁站监督,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安监人员要特别注意对一些死角地带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检查的实效性。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一些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限的整改预防措施,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荫芽状态,坚决制止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杜绝任何以安全为代价换来进度的现象。通过系统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全力铸起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
参考文献
[1] 方东平,张剑,黄吉欣.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和手段[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2] 周和菊,陈代兴.建筑安全管理的系统定义与评价[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1995(S2).
[3] 挺生赵,小瑞李,明邓.建筑工程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4] 吴庆洲.建筑安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关键词:人 实践主体 主导因素 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7(b)-0054-02
安全生产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产业规模日益扩大,建筑行业重大伤亡、倒塌事故屡屡发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大量事故调查分析表明,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人的失误及不安全行为是引发各类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必须高度重视人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才能达到安全生产目的。
1 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建设行业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形势有了一定好转,但由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遍不高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建筑业施工作为高危行业,目前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 从企业负责人角度看
重效益轻安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现象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对安全疏于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是用于管理而是应付检查;工作方法停留在开会发文件的纸上谈兵和到工地做做样子的走马观花上;对出现的事故隐患不是认真吸取教训,制定整顿措施,而是强调客观,推卸责任;事故处理轻描淡写,失之于宽,瞒报或有意漏报事故。
1.2 从管理人员角度看
工作实际能力与执业资格不符,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懂不会,不能及时发现安全技术方案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安全监察沿袭遍地开花、满地撒网、人盯工地的经验型粗放管理,以罚代教、以为代管现象严重;一些监理人员认为监理就是管好工程质量,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资格、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场施工机械设备验收审查不闻不问或流于形式。
1.3 从一线工人角度来看
大量文化素质偏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术较差的农民工被安置在劳动强度大、危险性大的岗位上,缺乏处理突发性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企业对一线工人安全教育不够;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的虽经持有证件,但专业知识肤浅;有的职工安全防护意识差,不戴安全帽,冒险蛮干等。据统计,新工人不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谈薄而引发的事故,占事故总量30%以上。
2 为什么说人是安全生产的主导因素
安全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对于安全生产,在大多情况下,我们过多强调的都是安全形势有多么严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实施有多难,却忽视了对人的安全主观能动性的挖掘。正是这种忽视态度,使我们形成了客观上的安全行为和安全意识。而通过分析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是与人有着最为直接和密切的联系。
2.1 关于高大模板支撑、施工升降机使用实例分析
有资料显示,引起模板坍塌的最常见因素有:支撑系统杆件少设、漏设,杆件搭设错误,架体尺寸超过方案要求;作业人员技能差,扣件的扭力值达不到要求;钢管、扣件、木方材质不符合要求;施工升砼施工堆料过于集中,引起超载;方案没有经专家组论证,制定的施工方法不合理;立杆基础处理不能满足要求;支撑系统搭设完后没有组织验收就进行砼的施工等。降机使用中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是:没有做好对电梯的检查、维修、保养,出现螺栓松动,安全防坠落器失灵,各种限位器及机械连锁装置失灵,金属骨架变形,制动器失灵,电机漏油等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修复,让电梯带病运行或超荷载使用等。
2.2 “人”与“生产”之间矛盾根源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无论是高大模板支撑还是施工升降机使用和重大危源管理,所涉及的安全隐患,表面上是物的因素,实质上集中反映的是“人”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因为人作为安全生产实践主体,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如何,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件,并决定安全生产的成败。所以,“人”与“安全生产”矛盾的根源,不是制度不健全,不是法律不完善,而是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人,对制度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导致安全生产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安全生产制度最终成为纸上谈兵的空文,从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2.3 “人”是安全生产的主导因素
从历年来建筑业发生的事故资料分析,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是操作层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真正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事故的甚少,据统计,在建筑安全事故中,天灾仅占2%,也就是说,在安全生产中,98%的事故在人的能力范围内是可以预防的。而在可以防止的事故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的事故又占88%,可见人在事故中的重要地位。领导不重视安全等于杀人,职工不重视安全等于自杀。安全生产归根结底是人的行为,在伤亡事故中,人的因素是主要因素,占主要地位。因此,人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是决定安全生产的最直接、最主要也是最危险的因素。
3 如何发挥人在安全生产中主导作用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更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抓安全生产管理,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抓好对人的管理。只有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保证和促进安全生产。
3.1 要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观念
在安全生产中,人的安全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次重大事故背后有9次小事故、300次未遂事故先兆和1000个事故隐患。这个法则表明:任何一起看似偶然的事故,其实都是必然的结果,背后都可以找到隐藏着的必然规律,即“三违+隐患=事故”。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出自瞬间麻痹,这些所谓的“麻痹”,就隐含在日常安全生产的每一件小事之中。安全工作中大事与小事关系,是量变与质变的具体体现。事故往往源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小隐患不排除就可能变成大隐患,小问题不解决就可能变成大问题,小事故不处理就可能变成大事故。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无小事。谁忽视了小事,就会发生大事故。所以,必须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等到事故发生后,才开始重视采取行动。 3.2 要强化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安全生产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主线贯穿施工全过程。要切实摆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日程,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单位一把手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认识到,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狠抓责任制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负责。要建立长效的安全培训机制,全面提高管理层、执行层和操作层的安全素质,建立起以人为基础的工作标准,以事为基础的管理标准,以物为基础的技术标准。要加大安全生产设施投入力度,提高设备设施安全系数,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3.3 要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尤其是对新增员工的教育培训,将必要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知识传授给每一位员工,每一个从业人员更多了解一些与本工种相关的安全方面知识,掌握过硬的技术和本领。在培训过程中还应根据现场实际,考虑到大多数员工(特别是应考虑到部分年龄、低文化层次员工、新增员工)的实际接受和理解情况,确保培训教育的实效性。员工只有真正了解所在工作环境的危险因素,才能自觉地参与安全管理,自觉遵循生产安全规程,自觉维护自身的生命安全,避免因技术技能的因素造成安全差错,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3.4 要加大安全生产查处力度
安全生产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社会性、长期性的工作,要抓好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全员参与的合力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当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体现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严要求、严检查、严监督、严管理、严追查、严处理,决不能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力度,实行重奖重罚,奖要奖得使人眼红,罚要罚得使人心疼。监理企业要发挥好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随时进行安全检查,要对工况特殊作业要进行旁站监督,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安监人员要特别注意对一些死角地带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检查的实效性。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一些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限的整改预防措施,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荫芽状态,坚决制止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杜绝任何以安全为代价换来进度的现象。通过系统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全力铸起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
参考文献
[1] 方东平,张剑,黄吉欣.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和手段[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2] 周和菊,陈代兴.建筑安全管理的系统定义与评价[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1995(S2).
[3] 挺生赵,小瑞李,明邓.建筑工程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4] 吴庆洲.建筑安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