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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兴县采取“五制”管理,以确保教育收费“一费制”落到实处。一是收费公示制。在各学校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减免政策及投诉电话等内容,方便学生和家长监督。二是主管负责制。由县教育局与各乡镇教办、县教育局直管中小学“一把手”签订《落实“一费制”收费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收费管理责任。三是统一收费制。收费过程做到“三统一”:统一收费时间、收费程序和收费标准。四是收费监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