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加密货币广受各国重视。作为加密货币的“活跃玩家”,韩国在今年密集出台、修订了多部涉及加密货币流通、经营场所、税收、交易环节等重要法律。在这一系列立法当中,韩国首次引入了虚拟资产以及虚拟资产的法律定义,加密货币因被列为虚拟资产而正式获得法律确认。此外,韩国明确了将由金融情报室(“KFIU”)进行虚拟资产的监管,配套了相应行政奖惩机制及刑事处罚。那么,加密货币领域,以市场化主体作为交易商的韩国模式是否能够率先破局呢?在日趋明晰的法律框架下,或许这值得期待……
2020年3月25日,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法律审查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与利用的法案》(简称“《特别金融法》”),韩国的加密货币交易迈出了将被纳入金融监管的重要一步。以此为契机,韩国的加密货币立法迎来一波高潮。5月下旬,韩国信息安全局宣布,韩国计划研发一款具有追踪能力的交易与反洗钱系统,用于监测加密货币的交易,以避免其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6月17日,韩国财政大臣宣布韩国计划对加密货币征税,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6月下旬,韩国计划对诸如加密货币等虚拟财产征税。7月10日,韩国就针对N号房等利用加密货币实施犯罪的类案打击和反洗钱的考量,形成了加密货币交易透明化法案,并在国会进行讨论。
背景一:据2018年CNN的报道,韩国当时有超过300万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形形色色的加密货币,入列“全民炒币”的国家,其结果便是韩国国内同一种加密货币的价格比周边国家高40%以上,这部分溢价亦被戏称为“泡菜溢价”。从社会生活的角度而言,加密貨币已经深度融入了韩国国民的工作生活,因此,政府不得不考虑通过立法促进其合规化运作。
背景二:由于G20集团要求各成员国,通过开展国际合作来监管虚拟资产交易。2019年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织(“FATF”)——全球货币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监督机构也建议各成员国明确监管框架,监管滥用虚拟资产交易投机、洗钱和为恐怖主义融资的恶劣行为。尽管滥用虚拟资产交易进行洗钱已经不是个新的话题了,但大多数国家一直缺乏系统性的法律框架来防范此类风险。
背景三:由于加密货币交易的匿名性,已经导致不少“不光彩”的案件发生。这当中不得不提N号房事件,该案的主犯赵某,即通过其“合法”享有的13个加密货币钱包收取观看色情视频的使用者付费。加密货币对隐私的强保护,客观上也为不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侦查办案难度大、制约因素多。
韩国国会通过的《特别金融法》修订案,预示着韩国的加密货币交易将被纳入官方金融监管下。此前,金融交易的范围不包括诸如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货币交易,这意味着当时韩国官方尚未将加密货币交易承认为金融交易。《特别金融法》的出台,将加密货币及加密货币交易所共同列为《特别金融法》的监管对象。值得一提的是,以“特别金融法”命名的法案基本上是与“金融交易”有关的法案,突出了立法的特殊性,其将比特币和以太币等加密货币定义为“虚拟资产”。不过,该法案并非专门为加密货币交易所创建的单独法律,为了未来加密货币行业的健康发展,恐怕该国仍然需要通过单独的立法对其予以规制。
《特别金融法》将虚拟资产定义为“具有可交易或转让的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包括任何相关财产权利),电子加密货币中,典型的例子就是比特币。该法还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几种除外形式:1.电子预付款,指《交易法》中定义的电子货币;2.《游戏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虚拟财物;3.其他兜底项。
该法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界定更为明确——是指从事以下任何一项业务的实体:1.虚拟资产的买卖;2.虚拟资产之间的交换;3.虚拟资产的转移、保管和管理;4.虚拟资产的代理/经纪/中介服务。因此,该法案可能适用于大多数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或从事与虚拟资产相关交易的经营者。
从上述定义来看,韩国立法收紧了加密货币与交易所的范畴,也意味着杂牌币及其经营商将面临巨大压力,很可能因政策而一文不值。
今年6月,韩国企划财政部部长洪南基表示,“将把虚拟资产征税方案写入7月份公布的2020年税法修正案(以下简称:‘税法修正案’)”。7月2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对外公开了“税法修正案”征询意见,该修正案明确将加密货币作为虚拟财产。
税法修正案中,把非居民和外国法人的虚拟资产交易所得列入“在韩国境内的其他所得”,按照代扣代缴的方式征税(由交易所代扣代缴),即要求向非居民和外国法人支付款项的主体(VASP,加密货币交易所)直接从交易加密币所得价款中扣除应纳税款代为缴纳。
至于计税的性质,韩国企划财政部表示,“考虑到国际会计准则以及韩国国内所得税课税体系,最终决定把加密货币交易所得的性质定义为其他所得”。韩国现行的所得税体系中,其他所得是指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计税方面采取差额计征制,加密货币所得额将根据出售价格减去买入价格计算,按照全年综合损益金额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公开披露的征税标准,加密货币投资者在亏损的情况下将避免被课税——前提是必需保有购买时的价格证明,否则将按照卖出价格全额征税。
税率方面,目前公布税收修正案规定为交易所得差额的20%。韩国企划财政部表示,暂定的利率主要考虑到大部分需要单独征税的其他所得和股票转让所得的基本税率都是20%。不过,一年通过虚拟资产获利不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可以免予征税。该法案将在今年9月进行表决。
值得关注的是,韩国国会于今年7月10日开展了一场题为“如何提高加密货币交易的透明度”的研讨,围绕《特别金融法》配套交易透明化法案展开辩论。这一消息是在最近发生的一起涉及加密货币交易的儿童色情丑闻之际发起的——既是为了配合韩国3月通过的《特别金融法》的推出,也是为了促进监督加密货币交易透明化体系的建成。
交易透明化法案旨在引入一种数字资产业务报告系统,其中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和确立防止洗钱的义务。进一步的,韩国新的防止洗钱法可能会最早在2021年3月发布,以阻止该国与非法暗网有关的加密货币交易。
韩国正在修订的法案规定了加密货币的开户要求:1. 专户管理 ;2. 投资者实名认证;3. 交易提供的安全管理与保护等级需符合《信息促进法》要求。对于加密货币交易所,则执行专员制度,由韩国金融情报室(“KFIU”)专员监管,交易所需提交并认证:1.加密货币(虚拟财产)的名称;2.代表人姓名;3.营业地点;4.联系方式。在加密货币交易许可方面,经营者的许可期限为签发通过后5年内,5年后如果想继续经营,必须向监管部门重新申请。由此可见,未来开展加密货币交易业务必然存在一定门槛,也许会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
新法案还规定了一系列业务方面的禁止性要求及罚则,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将不接受该申报:1.交易所未获得ISMS认证,客户未验证真实身份信息;2.被判处罚款刑以上后,刑满或免除之日起未经过5年;3.申报被吊销后未经过5年。此外,如果未经申报就进行加密货币交易业务,将面临最高5年徒刑的处罚。
犯罪痕迹不是个人隐私,透明度是加密货币的关键。随着加密货币被用于犯罪活动,区块链的负面形象逐步累积,这需要通过不断提升调查机构的专业度来破局。今年6月,韩国信息安全局(KISA)宣布了计划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软件来追踪暗网上的加密货币交易,以应对TelegramN号房事件。
编辑:黄灵
2020年3月25日,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法律审查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与利用的法案》(简称“《特别金融法》”),韩国的加密货币交易迈出了将被纳入金融监管的重要一步。以此为契机,韩国的加密货币立法迎来一波高潮。5月下旬,韩国信息安全局宣布,韩国计划研发一款具有追踪能力的交易与反洗钱系统,用于监测加密货币的交易,以避免其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6月17日,韩国财政大臣宣布韩国计划对加密货币征税,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6月下旬,韩国计划对诸如加密货币等虚拟财产征税。7月10日,韩国就针对N号房等利用加密货币实施犯罪的类案打击和反洗钱的考量,形成了加密货币交易透明化法案,并在国会进行讨论。
强化加密货币立法监管的背景
背景一:据2018年CNN的报道,韩国当时有超过300万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形形色色的加密货币,入列“全民炒币”的国家,其结果便是韩国国内同一种加密货币的价格比周边国家高40%以上,这部分溢价亦被戏称为“泡菜溢价”。从社会生活的角度而言,加密貨币已经深度融入了韩国国民的工作生活,因此,政府不得不考虑通过立法促进其合规化运作。
背景二:由于G20集团要求各成员国,通过开展国际合作来监管虚拟资产交易。2019年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织(“FATF”)——全球货币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监督机构也建议各成员国明确监管框架,监管滥用虚拟资产交易投机、洗钱和为恐怖主义融资的恶劣行为。尽管滥用虚拟资产交易进行洗钱已经不是个新的话题了,但大多数国家一直缺乏系统性的法律框架来防范此类风险。
背景三:由于加密货币交易的匿名性,已经导致不少“不光彩”的案件发生。这当中不得不提N号房事件,该案的主犯赵某,即通过其“合法”享有的13个加密货币钱包收取观看色情视频的使用者付费。加密货币对隐私的强保护,客观上也为不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侦查办案难度大、制约因素多。
《特别金融法》的特殊地位
韩国国会通过的《特别金融法》修订案,预示着韩国的加密货币交易将被纳入官方金融监管下。此前,金融交易的范围不包括诸如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货币交易,这意味着当时韩国官方尚未将加密货币交易承认为金融交易。《特别金融法》的出台,将加密货币及加密货币交易所共同列为《特别金融法》的监管对象。值得一提的是,以“特别金融法”命名的法案基本上是与“金融交易”有关的法案,突出了立法的特殊性,其将比特币和以太币等加密货币定义为“虚拟资产”。不过,该法案并非专门为加密货币交易所创建的单独法律,为了未来加密货币行业的健康发展,恐怕该国仍然需要通过单独的立法对其予以规制。
《特别金融法》将虚拟资产定义为“具有可交易或转让的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包括任何相关财产权利),电子加密货币中,典型的例子就是比特币。该法还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几种除外形式:1.电子预付款,指《交易法》中定义的电子货币;2.《游戏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虚拟财物;3.其他兜底项。
该法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界定更为明确——是指从事以下任何一项业务的实体:1.虚拟资产的买卖;2.虚拟资产之间的交换;3.虚拟资产的转移、保管和管理;4.虚拟资产的代理/经纪/中介服务。因此,该法案可能适用于大多数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或从事与虚拟资产相关交易的经营者。
从上述定义来看,韩国立法收紧了加密货币与交易所的范畴,也意味着杂牌币及其经营商将面临巨大压力,很可能因政策而一文不值。
加密货币征税
今年6月,韩国企划财政部部长洪南基表示,“将把虚拟资产征税方案写入7月份公布的2020年税法修正案(以下简称:‘税法修正案’)”。7月2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对外公开了“税法修正案”征询意见,该修正案明确将加密货币作为虚拟财产。
税法修正案中,把非居民和外国法人的虚拟资产交易所得列入“在韩国境内的其他所得”,按照代扣代缴的方式征税(由交易所代扣代缴),即要求向非居民和外国法人支付款项的主体(VASP,加密货币交易所)直接从交易加密币所得价款中扣除应纳税款代为缴纳。
至于计税的性质,韩国企划财政部表示,“考虑到国际会计准则以及韩国国内所得税课税体系,最终决定把加密货币交易所得的性质定义为其他所得”。韩国现行的所得税体系中,其他所得是指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计税方面采取差额计征制,加密货币所得额将根据出售价格减去买入价格计算,按照全年综合损益金额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公开披露的征税标准,加密货币投资者在亏损的情况下将避免被课税——前提是必需保有购买时的价格证明,否则将按照卖出价格全额征税。
税率方面,目前公布税收修正案规定为交易所得差额的20%。韩国企划财政部表示,暂定的利率主要考虑到大部分需要单独征税的其他所得和股票转让所得的基本税率都是20%。不过,一年通过虚拟资产获利不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可以免予征税。该法案将在今年9月进行表决。
交易透明化
值得关注的是,韩国国会于今年7月10日开展了一场题为“如何提高加密货币交易的透明度”的研讨,围绕《特别金融法》配套交易透明化法案展开辩论。这一消息是在最近发生的一起涉及加密货币交易的儿童色情丑闻之际发起的——既是为了配合韩国3月通过的《特别金融法》的推出,也是为了促进监督加密货币交易透明化体系的建成。
交易透明化法案旨在引入一种数字资产业务报告系统,其中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和确立防止洗钱的义务。进一步的,韩国新的防止洗钱法可能会最早在2021年3月发布,以阻止该国与非法暗网有关的加密货币交易。
韩国正在修订的法案规定了加密货币的开户要求:1. 专户管理 ;2. 投资者实名认证;3. 交易提供的安全管理与保护等级需符合《信息促进法》要求。对于加密货币交易所,则执行专员制度,由韩国金融情报室(“KFIU”)专员监管,交易所需提交并认证:1.加密货币(虚拟财产)的名称;2.代表人姓名;3.营业地点;4.联系方式。在加密货币交易许可方面,经营者的许可期限为签发通过后5年内,5年后如果想继续经营,必须向监管部门重新申请。由此可见,未来开展加密货币交易业务必然存在一定门槛,也许会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
新法案还规定了一系列业务方面的禁止性要求及罚则,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将不接受该申报:1.交易所未获得ISMS认证,客户未验证真实身份信息;2.被判处罚款刑以上后,刑满或免除之日起未经过5年;3.申报被吊销后未经过5年。此外,如果未经申报就进行加密货币交易业务,将面临最高5年徒刑的处罚。
犯罪痕迹不是个人隐私,透明度是加密货币的关键。随着加密货币被用于犯罪活动,区块链的负面形象逐步累积,这需要通过不断提升调查机构的专业度来破局。今年6月,韩国信息安全局(KISA)宣布了计划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软件来追踪暗网上的加密货币交易,以应对TelegramN号房事件。
编辑: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