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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签署让预防实施意见进党校成为双向选择
各级党校,是集中培训干部的基地,是开展警示教育的理想场所。警示教育进党校不仅能够充分发掘社会资源为检察机关所用,也能够增强警示教育的权威性,提升警示教育的社会认知度,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吉林省院党组对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吉林省院副检察长韩起祥走进省委党校,为60多名厅级和20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作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专题报告。报告结束后,与省委党校有关领导就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进行了商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5月2日,吉林省院检察长杨克勤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倪连山、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志君等,就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有关事项进行了会商,现场办公,在《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上分别签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印发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党校、检察院。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检察院联合下发文件,开展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
《实施意见》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活动,着力构建党委组织部门领导、党校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以党校为阵地,以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规律、预防措施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内容,在党校各类公务员进修班和培训班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提升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工作内容:建立检察机关与党校优势互补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调查研究。
在明确指导思想以及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保障措施:在党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师资队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管理制度。
警示教育基地揭牌成为预防发力的仪式
7月3日,吉林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和省检察院,共同在省委党校隆重举行了“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竺延风,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倪连山,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志君,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起祥等有关领导,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有关同志,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干警,在省委党校参加培训的部分学员以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等100多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晗主持;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志君宣读了《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竺延风副书记和杨克勤检察长共同为“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揭牌;吉林省院副检察长韩起祥讲话;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倪连山讲话。
此次揭牌仪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反腐败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实际步骤,是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新方式、新方法的积极探索,标志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长效机制的建立,谱写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新篇章,搭建了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崭新平台,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吉林省院的示范带动下,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市人民检察院、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等先后在党校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并举行了由检察长、党校校长、检察干警、培训学员及教职员工参加的揭牌仪式,扩大了警示教育基地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以事明理,检察长走上党校讲台
9月3日,杨克勤检察长为省委党校全体在校学员及教职员工700余人,作了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带头贯彻《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杨克勤检察长指出,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社会历史背景,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从当前国际政治形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我国历代王朝兴衰,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四个方面看,腐败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可谓“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应该以史为鉴、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使命感。
杨克勤检察长强调,要正确把握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危害及成因,始终守住法纪红线。我国反腐败斗争“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总体态势没有变,同时,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总体上腐败犯罪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十分突出;违纪违法犯罪群体发生新变化;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小官巨贪”不容忽视;“不揣腰包”的失职渎职犯罪危害更甚。
杨克勤检察长建议,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把预防腐败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近两个小时的报告,杨克勤检察长以翔实的例证、深刻的道理以及严谨的逻辑,为学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使全体学员进一步增强了忧患意识,坚定了反腐倡廉信心,提高了“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时隔一个多月之后,杨克勤检察长再次深入省委党校,以《反腐倡廉建设与惩防职务犯罪工作》为题,为400多名培训学员作了一堂精彩的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使广大学员受益匪浅。省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主管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韩起祥也多次深入省委党校、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作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对领导干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预防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和预防局长,带头走进党校讲台,带头进行警示教育,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张海胜检察长为党校局长班、处长班360多人做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报告。辽源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先后两次为市委党校举办的初任公务员培训班讲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舒兰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局长王华利用市委党校这个教育平台,先后六次为210个村屯1060名新当选的“村三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律专题讲座,用近年来舒兰市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发案原因,总结教训,教育村干部要牢记宗旨,增强廉洁服务意识。
吉林检察机关以警示教育进党校为载体,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创新了教育载体,搭建了崭新平台,建立了警示教育进党校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的警示教育工作成效。
各级党校,是集中培训干部的基地,是开展警示教育的理想场所。警示教育进党校不仅能够充分发掘社会资源为检察机关所用,也能够增强警示教育的权威性,提升警示教育的社会认知度,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吉林省院党组对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吉林省院副检察长韩起祥走进省委党校,为60多名厅级和20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作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专题报告。报告结束后,与省委党校有关领导就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进行了商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5月2日,吉林省院检察长杨克勤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倪连山、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志君等,就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有关事项进行了会商,现场办公,在《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上分别签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印发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党校、检察院。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检察院联合下发文件,开展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
《实施意见》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活动,着力构建党委组织部门领导、党校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以党校为阵地,以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规律、预防措施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内容,在党校各类公务员进修班和培训班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提升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工作内容:建立检察机关与党校优势互补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调查研究。
在明确指导思想以及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保障措施:在党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师资队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管理制度。
警示教育基地揭牌成为预防发力的仪式
7月3日,吉林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和省检察院,共同在省委党校隆重举行了“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竺延风,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倪连山,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志君,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起祥等有关领导,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有关同志,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干警,在省委党校参加培训的部分学员以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等100多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晗主持;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志君宣读了《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竺延风副书记和杨克勤检察长共同为“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揭牌;吉林省院副检察长韩起祥讲话;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倪连山讲话。
此次揭牌仪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反腐败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实际步骤,是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新方式、新方法的积极探索,标志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长效机制的建立,谱写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新篇章,搭建了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崭新平台,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吉林省院的示范带动下,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市人民检察院、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等先后在党校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并举行了由检察长、党校校长、检察干警、培训学员及教职员工参加的揭牌仪式,扩大了警示教育基地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以事明理,检察长走上党校讲台
9月3日,杨克勤检察长为省委党校全体在校学员及教职员工700余人,作了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带头贯彻《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杨克勤检察长指出,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社会历史背景,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从当前国际政治形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我国历代王朝兴衰,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四个方面看,腐败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可谓“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应该以史为鉴、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使命感。
杨克勤检察长强调,要正确把握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危害及成因,始终守住法纪红线。我国反腐败斗争“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总体态势没有变,同时,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总体上腐败犯罪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十分突出;违纪违法犯罪群体发生新变化;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小官巨贪”不容忽视;“不揣腰包”的失职渎职犯罪危害更甚。
杨克勤检察长建议,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把预防腐败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近两个小时的报告,杨克勤检察长以翔实的例证、深刻的道理以及严谨的逻辑,为学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使全体学员进一步增强了忧患意识,坚定了反腐倡廉信心,提高了“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时隔一个多月之后,杨克勤检察长再次深入省委党校,以《反腐倡廉建设与惩防职务犯罪工作》为题,为400多名培训学员作了一堂精彩的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使广大学员受益匪浅。省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主管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韩起祥也多次深入省委党校、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作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对领导干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预防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和预防局长,带头走进党校讲台,带头进行警示教育,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张海胜检察长为党校局长班、处长班360多人做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报告。辽源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先后两次为市委党校举办的初任公务员培训班讲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舒兰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局长王华利用市委党校这个教育平台,先后六次为210个村屯1060名新当选的“村三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律专题讲座,用近年来舒兰市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发案原因,总结教训,教育村干部要牢记宗旨,增强廉洁服务意识。
吉林检察机关以警示教育进党校为载体,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创新了教育载体,搭建了崭新平台,建立了警示教育进党校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的警示教育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