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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伦理取向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主要体现在"以用代体、德主刑辅"的法律理念,"义务本位、皇权至上"的立法原则,"有罪推定、论心定罪"的司法模式以及"无讼是求、调处息争"的法律价值取向上.这种亲属伦理取向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时代价值,对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