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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基层自治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创新,实践经验不断丰富,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已经逐渐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适度分离而又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体系。文章从村民自治的自身资源特质以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大背景出发,重点分析了村民自治组织主体系统的结构与关系,提出了选一步完善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组织体系的建议,以利于推动农村村民自治和农村各项公共事业与公共服务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