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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释词体成于晚唐温庭筠之手而非其他时代其他人这一“温庭筠现象”,目前主要有“不可知论”、“写尽论”、“社会文化环境决定论”等三种阐释。这三种阐释各有其片面及失误之处。词体之所以在温庭筠手上得以独立和兴起,主要是“文化一心理”选择机制双重双向反复选择的结果。温庭筠之所以选择了词体,并非如王国维等人所说,是因为“诗”已写尽,而是由于温庭筠正好满足了“文化一心理”选择机制之所以能够选择出“词”这一文体所要求的全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