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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7家企业生产的87批次平板玻璃产品。本次抽查依据GB11614—2009《平板玻璃》等标准的要求,对平板玻璃产品的厚度偏差、厚薄差、点状缺陷、点状缺陷密集度、线道、裂纹、光学变形、弯曲度、无色透明平板玻璃可见光透射比、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透射比偏差、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颜色均匀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