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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加之长期以来我国法制建设不完善,造成我国一些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治意识不强,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屡有发生,对我国总体法制建设造成了负面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家在顶层设计中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也离不开法治建设,更离不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关键词】老工业基地;法律服务;法律意识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重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决定。作为生活在老工业基地的法律服务者也认识到此时的机遇和挑战,身为老工业基地的法律服务者应拿出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老工业基地振兴贡献一点力量。
一、回顾老工业基地的辉煌历史
东北老工业基地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段时间内,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主义建设都做出过卓越的贡献,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人民生活水平都曾排在全国的前列。就拿辽宁来说,无论是钢铁企业还是煤炭企业及其他工矿业的生产、销售都位居全国前茅,东北的粮食产量在全国也是有名望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曾使辽宁人自豪过、东北人自豪过,也使我国自豪过。
二、改革开放后老工业基地与发达省份的差距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东南沿海首先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经济特区如雨后春笋茁壮成长。内陆其他省份也分期直上,发展速度明显高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速度,这使得原本名列全国前茅的省份,如今变为全国倒数的省份。这一现实生活在老工业基地的人们深有感触,党中央、国务院更是看得清楚,故及时做出了振兴老工业基地决策。
三、现今老工业基地法律意识的差距
由于我国的历史等诸多原因,公民的法律意识一直相对淡薄,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律意识也不例外。作为老工业基地的法律服务者应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做点什么呢?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我国应建成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由此看出我党及政府已认识到法律建设的重要性,并决定用法律治理国家。我们作为知法者应为政府依法治国决策献计献策,为政府依法行政奠定基础,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贡献一点力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好更快地使东北老工业基地迎头赶上;只有尽快实现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才能更兴旺发达,东北老工业基地才能迅速振兴。
四、老工业基地的振兴需要有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一)国内外形势需要法律服务
我国现在已加入WTO,国际经济交往应是在严格条框范围内有序活动的,国际交往是在一个讲公平、讲诚信的游戏规则中运行的,讲的是法律秩序。经济交往规则的制定、实施、贯彻、落实,离不开懂法之人,更离不开高素质的知法之人。多年以来由于我们国家很多人不知法、不懂法,在国际交往中曾经吃过无数次亏。曾有统计表明改革开放初期,有过国内出口货值总和还不能弥补赔偿外商的损失数额的情况。总之,由于不懂规矩、不懂法律造成的损失太多了,由此给我们留下了教训也是深刻的。其中原因主要是由于不学法律、不懂法律、不运用法律造成的。这种现象表面上看似与我们大多数人自身利益无关,但实质上都直接或间接的会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利益,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这种现象的解决需要决策者提高法律意识,需要每个公民增强法律意识,法律工作者更需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正是基于上述事实,我们这些知法者更应加倍努力,以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法律水平献给国家、献给企业、献给我们的每个公民、献给正待振兴的东北老工业基地。
(二)国家机关和公民日常生产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服务
国家制定政策和企业经营都离不开法律,老百姓的生活也与法律息息相关。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法律近五百件,行政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就更多了,但老百姓知法者的人数还是较少,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打官司的当事人中十有八九不懂法律,刑事犯罪的被告人能够知晓法律的更是寥寥无几。在笔者遇到的一个案件中,一个因被同村村民殴打的妇女,找到打人者索要损失,遭到拒绝后,竟将自己的一家四口人搬到打人者家中居住,用此种方式冲抵医药费,时间长达一周,后由于对方报警使本案被害者变成被告。当法院审判时,被打的妇女说对方打了人不赔偿,到他家居住这是天经地义的,用他家东西,住他家房子,这就扯平了。这种以恶制恶的做法,在我国广大农村依然大量存在。不进行法律宣传、法律教育何时才能杜绝这种现象。这说明每个法律工作者要走的路是任重而道远的。在我国农村未经依法登记就非法同居的农村村民大量存在,当双方一旦因感情发生矛盾而提起诉讼时,法院只能以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由此双方或一方大惑不解,认为他们是明媒正娶并且也举行结婚仪式怎么还成为非法同居的呢?这种千百年来形成的思维习惯,在一些人的思想中的地位比法律重要得多。如此简单的而且与切身利益及日常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都不知,又怎能知道其他的法律呢?当看到不知法而犯法、不知法而吃亏上当的当事人时,作为法律工作者会常常感到心酸、心痛,为我们普及法律意识的道路感到艰巨,到什么时候才能让我国这些成千上亿的老百姓真正实现知法、守法、运用法呢?对于为数不多的律师,怎么能维护得了那么多单位和个人,那么多企事业、机关的合法利益?如此说明依法行政、依法维权、普及法律、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还是任重而道远的。
(三)法律意识的提高将更好地带动老工业基地的发展
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并以身作则,自觉学习法律,使得相当一部分机关干部、企事业法人和公民个人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他们开始为维权而争辩,为不明而探讨,老百姓咨询数量的明显增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几年前老百姓大多到律师所就是找律师打官司来了,而如今来打听具体事情应该怎么办,事情这样做有无道理等等的情况大幅度增多,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征兆,从这些变化中看出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希望和曙光。我们法律服务者也在一点一滴地进行法律宣传,并用自己的行动勇敢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了使东北老工业基地早日振兴,要奉献出法律服务者的全部智慧。国家兴旺,民族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要腾飞,时时离不开知法、懂法、守法的全体公民的参与。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而如今是到了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的时代了。希望法治观念能逐渐深入人心,让大家都知晓法律,都知晓规则。东北老工业振兴离不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关键词】老工业基地;法律服务;法律意识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重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决定。作为生活在老工业基地的法律服务者也认识到此时的机遇和挑战,身为老工业基地的法律服务者应拿出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老工业基地振兴贡献一点力量。
一、回顾老工业基地的辉煌历史
东北老工业基地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段时间内,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主义建设都做出过卓越的贡献,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人民生活水平都曾排在全国的前列。就拿辽宁来说,无论是钢铁企业还是煤炭企业及其他工矿业的生产、销售都位居全国前茅,东北的粮食产量在全国也是有名望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曾使辽宁人自豪过、东北人自豪过,也使我国自豪过。
二、改革开放后老工业基地与发达省份的差距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东南沿海首先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经济特区如雨后春笋茁壮成长。内陆其他省份也分期直上,发展速度明显高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速度,这使得原本名列全国前茅的省份,如今变为全国倒数的省份。这一现实生活在老工业基地的人们深有感触,党中央、国务院更是看得清楚,故及时做出了振兴老工业基地决策。
三、现今老工业基地法律意识的差距
由于我国的历史等诸多原因,公民的法律意识一直相对淡薄,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律意识也不例外。作为老工业基地的法律服务者应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做点什么呢?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我国应建成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由此看出我党及政府已认识到法律建设的重要性,并决定用法律治理国家。我们作为知法者应为政府依法治国决策献计献策,为政府依法行政奠定基础,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贡献一点力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好更快地使东北老工业基地迎头赶上;只有尽快实现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才能更兴旺发达,东北老工业基地才能迅速振兴。
四、老工业基地的振兴需要有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一)国内外形势需要法律服务
我国现在已加入WTO,国际经济交往应是在严格条框范围内有序活动的,国际交往是在一个讲公平、讲诚信的游戏规则中运行的,讲的是法律秩序。经济交往规则的制定、实施、贯彻、落实,离不开懂法之人,更离不开高素质的知法之人。多年以来由于我们国家很多人不知法、不懂法,在国际交往中曾经吃过无数次亏。曾有统计表明改革开放初期,有过国内出口货值总和还不能弥补赔偿外商的损失数额的情况。总之,由于不懂规矩、不懂法律造成的损失太多了,由此给我们留下了教训也是深刻的。其中原因主要是由于不学法律、不懂法律、不运用法律造成的。这种现象表面上看似与我们大多数人自身利益无关,但实质上都直接或间接的会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利益,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这种现象的解决需要决策者提高法律意识,需要每个公民增强法律意识,法律工作者更需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正是基于上述事实,我们这些知法者更应加倍努力,以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法律水平献给国家、献给企业、献给我们的每个公民、献给正待振兴的东北老工业基地。
(二)国家机关和公民日常生产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服务
国家制定政策和企业经营都离不开法律,老百姓的生活也与法律息息相关。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法律近五百件,行政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就更多了,但老百姓知法者的人数还是较少,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打官司的当事人中十有八九不懂法律,刑事犯罪的被告人能够知晓法律的更是寥寥无几。在笔者遇到的一个案件中,一个因被同村村民殴打的妇女,找到打人者索要损失,遭到拒绝后,竟将自己的一家四口人搬到打人者家中居住,用此种方式冲抵医药费,时间长达一周,后由于对方报警使本案被害者变成被告。当法院审判时,被打的妇女说对方打了人不赔偿,到他家居住这是天经地义的,用他家东西,住他家房子,这就扯平了。这种以恶制恶的做法,在我国广大农村依然大量存在。不进行法律宣传、法律教育何时才能杜绝这种现象。这说明每个法律工作者要走的路是任重而道远的。在我国农村未经依法登记就非法同居的农村村民大量存在,当双方一旦因感情发生矛盾而提起诉讼时,法院只能以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由此双方或一方大惑不解,认为他们是明媒正娶并且也举行结婚仪式怎么还成为非法同居的呢?这种千百年来形成的思维习惯,在一些人的思想中的地位比法律重要得多。如此简单的而且与切身利益及日常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都不知,又怎能知道其他的法律呢?当看到不知法而犯法、不知法而吃亏上当的当事人时,作为法律工作者会常常感到心酸、心痛,为我们普及法律意识的道路感到艰巨,到什么时候才能让我国这些成千上亿的老百姓真正实现知法、守法、运用法呢?对于为数不多的律师,怎么能维护得了那么多单位和个人,那么多企事业、机关的合法利益?如此说明依法行政、依法维权、普及法律、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还是任重而道远的。
(三)法律意识的提高将更好地带动老工业基地的发展
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并以身作则,自觉学习法律,使得相当一部分机关干部、企事业法人和公民个人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他们开始为维权而争辩,为不明而探讨,老百姓咨询数量的明显增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几年前老百姓大多到律师所就是找律师打官司来了,而如今来打听具体事情应该怎么办,事情这样做有无道理等等的情况大幅度增多,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征兆,从这些变化中看出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希望和曙光。我们法律服务者也在一点一滴地进行法律宣传,并用自己的行动勇敢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了使东北老工业基地早日振兴,要奉献出法律服务者的全部智慧。国家兴旺,民族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要腾飞,时时离不开知法、懂法、守法的全体公民的参与。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而如今是到了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的时代了。希望法治观念能逐渐深入人心,让大家都知晓法律,都知晓规则。东北老工业振兴离不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