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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导言 1、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制度——如同任何法律制度一样——实际上以两个因素的结合为前提:即一个规范及一个为保障这个规范的遵守而制定的制裁。只有这些权利在现实法的文件上加以宣告,并且规定了某些程序来保证它们获得遵守,人们才能谈到人权的保障,只有当人权是在法律规范的最高层——宪法中被确认并且规定了制裁加以保障的时候,才能够谈到人权在宪法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