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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峡工程右岸一期工程施工中,工程监理根据合同要求首先编制合同目标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作为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再根据工程实施情况,为确保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适时调整某一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对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由于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使右岸工程建设进度基本按控制目标进行,较合同工期目标略有提前,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