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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参与到了“一带一路”的建设中,而不同文化、不同的体制和不同的法律,导致不同的国家使用不同承包合同版本,为了更好的在项目中获得收益,就要针对不同的合同版本进行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在此背景下,文章根据科威特现行施工承包合同可能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如何在项目过程中合理的避免,并提出了在科威特现行施工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关键词:批准分包商;履约保证书;工程保险
在国际工程中普遍采用FIDIC合同条件或者根据项目所属国法律法规等改编的合同条件,而目前科威特使用的通用合同条件是(1971)2003年1月版本和修订。在该合同条件下需要注意的合同条款和要点具体如下文所示。
一、科威特现行施工承包合同部分条款分析
(一)批准分包商
合同约定签署合同21天后,承包商要提交一份其计划使用的分包商名录给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批准,对于家具和装饰工程和机电工程,资格预审分包商名录在文件III-1已有、招标程序I-2计划采用的分包商名录和特殊规范要求的专业分包商或生产商目录。承包商只要从提供的名录中选择一家家具和装饰工程分包商和一家机电工程分包商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开工后,承包商要提交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商进行获批,如果该分包商不包含在投标人招标程序I-2表格中,承包商选择其他的专业分包商就需要进行替代报批,对于科威特项目来说,如果进行分包商替代一般需要半年以上,有的甚至长达两年之久。
如果替代成功业主一般还要求承包商提交成本节省明细,所以替代对项目的工期和成本都有非常大的影响,所以投标人在项目招投标期间,对各专业分包工程特别是业主要求必须进行专业分包的项目,首先应该进行多家分包询价,在合同背靠背的原则下,选择一家有竞争力且价格合理的分包商,签订标签协议锁定分包价格,锁定双方权利义务划分。在投标文件招标程序I-2表格中将选定分包商作为首要选择填写入表,作为执行该专业分包项目的分包商。
(二)履约保证书
合同约定承包商在获得裁决批准通知20天内和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保证其正常履行合同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以保付支票或认可的科威特银行出具的保函或者是认可的科威特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证金形式的担保。履约保函以文件I-8规定的格式且其有效期为工程施工实际时间或延期时间加上缺陷责任其再加上90天,若需要,保函将续期,直至签发了实质性竣工证书。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两点。
1.一般FIDIC合同条件规定履约保函有效期从中标日至工程施工实际时间或完工日期加延期时间。
2.有些国际工程项目会由几个单位工程组成,合同往往规定承包商可以分开移交,这样就需要考虑履约保函是否可以根据交工情况进行调减。
所以,承包商在投标期间一定要看清合同对履约保函期限的规定和是否可以调减,如果描述不明确,在招标期间投标人应该向业主进行答疑,争取最有利的条件给投标人,从而减少保函费用的支出。
国际工程大型项目,特别是科威特项目有99%的项目都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承包商就需要进行延期保函,承包商在跟银行谈保函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按照合同约定期间+部分延期的情况下去谈保函合同,但是考虑延期的保函费用只有在需要延期情况下才支付该笔费用,这样可以争取将保函费用降到最低,有利于保函费用控制。
(三)承包商的雇员
该条款要求承包商提供下列人员。
1.合同招标程序I-5要求的合同報批的管理人员。
2.各自领域的熟练和有经验的工程师和技术助手以及能够胜任监管的代理、班组长和工头。另外,还有能够及时完成和维护工程需要的熟练、半熟练劳工。
3.特殊规范在不同的章节也要求承包商提供一些人员(工程师、秘书、办事员、司机、茶童等)给业主或监理公司。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承包商需要及时报批各类管理人员,哪怕不能报批成功也要报批,只要一直处于报批中业主就无法按照合同处以罚款,否则业主将会按照合同根据缺勤时间处以罚款。承包商可以通过分包协议将主合同要求报批的各专业工程管理人员由分包商提供。
科威特工程项目一般要求承包商使用项目签证配额5%的科威特籍人员,而该部分人员基本上不参与项目的实际施工,就是只拿薪水不工作,所以对于承包商来说,一方面在投标时要充分预计自己所需要的签证配额,从而充分考虑工资费用;另一方面,通过分包协议明确将分包工程应分配的配额转移至分包商。
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应该充分考虑项目外聘外籍管理人员和劳工的工资费用总额,不要忽略休假工资和离职工资,避免投标价格偏低。根据科威特劳工法,承包商在解聘管理人员和劳工时,需要支付相应的休假工资和离职工资(相当于3个月工资水平)。
(四)工程保险
该条款约定承包商要自费投保并以业主和承包商的联合名义投保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所有损失或损害,并且以这样的方式:涵盖业主在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在缺陷责任期期间发生的原因存在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商为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实施任何操作过程中偶然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风险。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业主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金额的理赔款要支付给业主,再由工程师根据承包商复原损害或损失的进度分期支付承包商上述损害或损失。因为国际工程付款流程牵扯到承包商、监理单位、管理公司、业主,甚至部分政府部门等多方,所以进度款审批流程复杂漫长。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往往会找出各种原因拒绝支付本应属于承包商的理赔款。所以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可以通过答疑要求业主澄清如何加快支付不属于承包商的理赔款或进度款或者要求业主同意将理赔款直接支付给承包商。 国际工程一般由几个单位工程组成,但是合同普遍约定承包商按照项目提供保险单不按照每个单位工程提交,将来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有部分单位工程提前交工,承包商是否可以调减保险金额。该问题最好在招投标阶段通过答疑解决,从而降低项目保险费用。
承包商可以通过分包协议约定,分包工程的保险(工程一切险和劳工补偿险等)由承包商负责购买,分包商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摊,也可以降低承包商的保险费用支出。
(五)现场清理
该条款约定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商要清理工程实施不需要的所有垃圾和全部多余材料并运出现场且要保持现场和工程干净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承包商自行处理现场的建筑垃圾或者第三方专业垃圾处理单位,承包商都需要向科威特政府市政部门按照每车垃圾上缴一定的费用,对于大型工程而言,该笔费用并非小数目,所以承包商在投标期间要充分考虑该笔费用,在项目实施阶段可以通过分包协议将各专业分包商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用和政府强制性费用进行转移。
(六)流行病
该条款约定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商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且承包商费用自理。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从本条款看承包商需要承担流行病发生期间处理和扑灭的相关费用,但是根据合同条款-40:暂时停工。如果流行病期间业主要求承包商暂时停工,承包商在执行工程师的暂时停工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业主负担和支付。条件是承包商要在工程师的指示发出的28天内书面告知业主其的索赔意向。首先,承包商应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停工的书面函件或口头指示,针对口头指示承包商应该及时去函要求业主给予确认。其次,承包商应在工程师的指示发出的28天内书面告知业主其的索赔意向。
本条款并未对由于流行病引起的工期延误是否可以进行工期索赔进行明确说明。针对流行病导致的工期索赔可以参考合同条款44-竣工期限的延长:工程实施的拖延源于承包商不可控制的且在其投标前是不能预计的且不可避免的原因,工程师要确定工程竣工时间的延长和相关里程碑日期的延长时间,只要承包商能够及时调查,在此类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或此类情况出现时或在那之后尽可能快的提交给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关于其有权得到延期的任何主张的全部和详细的细节。像2020年发生的新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就属于承包商不可控的且在其投标期前无法合理预计的且不可避免的原因。
(七)样品
该条款约定工程用材料的所有样品和实体模型,承包商在合同规定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要求时要自费提供。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包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样品和实体模型或者打折的提供给样品和实体模型,业主一般会要求承包商做成本節省/节约,获批后将从承包商的合同额中扣除。所以,如果清单设置了样品或者实体模型子目,在投标期间承包商最好采取不平衡报价将该项目的费用放入业主不可能调减的项目中,承包商可以通过分包协议要求分包商提供。
(八)夜间和星期五工作
该条款约定承包商在夜间或星期日(当地公认休息日)或正常的非工作时间进行施工需要得到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批准,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包商应做好申请加班资料同时按照姓名、职位名称、工资金额、工作起始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内容、累计工作时间等做好统计表。针对专业分包工作导致的监理及管理公司人员加班,可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有分包商承担,并从分包商月度中期进度款中扣除。
(九)变更
该条款约定,业主有权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质量或数量做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应有权命令承包商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商应照办的是:增加或减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省略任何此类工作。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业主发现招投标期间清单编制错误,业主往往会根据该条款省略该清单内容,然后从项目最终结算中扣减,由于国际工程合同一般为总价包干项目,承包商可能认为在总价包干合同下,业主无权对招投标期间的错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修改,但在实际执行中科威特的业主一般都会使用该条款进行取消清单子目。例如,科威特某项目有两个子项目组成(A和B),在A和B两子项目工程量清单特殊工程中均针对冷冻室进行列项。但根据业主的设计图纸和工程规范,冷冻室仅在A子项目中设计,B子项目并未涉及,在执行过程中,业主发现该问题,致函给承包商取消B子项目冷冻室清单项目。所以,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招投标期间,如发现业主的问题,一定要求业主进行答疑并出具补遗文件,从而减少承包商的损失。
二、条款研究的重要性
将合同放在整个项目管理的大前提中,从管理学和承包商的角度出发,通过研究合同条款,可以让承包商充分掌握条款的核心内容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可以让承包商充分了解其和业主的责权划分;可为承包商项目投标、执行和索赔起到指挥棒的作用。
三、条款研究的意义
第一,通过研究批准分包商条款,指导承包商如何选定符合工程和承包商利益的分包商。
第二,通过研究履约保函和保险条款,指导承包商如何降低提供保函和保险的费用。
第三,通过研究承包商雇员条款,指导承包商如何执行该条款避免业主罚款,同时指导承包商如何降低该项引起的运行成本。
第四,通过研究现场清理条款,可以指导承包商如何避免隐形费用和降低成本。
第五,通过研究流行病条款,指导承包商如何做好向业主费用和工期索赔。
第六,通过对变更条款的研究,指导承包商如何充分利用招标答疑,降低损失。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国际工程中,为较好管理和执行施工承包合同,首先应注重做好合同管理,特别是重点合同条款,只有深刻理解合同各个条款,才能更好地为项目执行和后期索赔工作服务、同时可以规避风险,为项目创造效益。
参考文献:
[1]高诗雅.浅析国内总承包业务财务风险及应对措施[J].时代金融,2020(20):140-141.
[2]白如银,马悦.总承包方式下的工程分包是否必须招标[J].中国招标,2020(07):8-10.
(作者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词:批准分包商;履约保证书;工程保险
在国际工程中普遍采用FIDIC合同条件或者根据项目所属国法律法规等改编的合同条件,而目前科威特使用的通用合同条件是(1971)2003年1月版本和修订。在该合同条件下需要注意的合同条款和要点具体如下文所示。
一、科威特现行施工承包合同部分条款分析
(一)批准分包商
合同约定签署合同21天后,承包商要提交一份其计划使用的分包商名录给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批准,对于家具和装饰工程和机电工程,资格预审分包商名录在文件III-1已有、招标程序I-2计划采用的分包商名录和特殊规范要求的专业分包商或生产商目录。承包商只要从提供的名录中选择一家家具和装饰工程分包商和一家机电工程分包商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开工后,承包商要提交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商进行获批,如果该分包商不包含在投标人招标程序I-2表格中,承包商选择其他的专业分包商就需要进行替代报批,对于科威特项目来说,如果进行分包商替代一般需要半年以上,有的甚至长达两年之久。
如果替代成功业主一般还要求承包商提交成本节省明细,所以替代对项目的工期和成本都有非常大的影响,所以投标人在项目招投标期间,对各专业分包工程特别是业主要求必须进行专业分包的项目,首先应该进行多家分包询价,在合同背靠背的原则下,选择一家有竞争力且价格合理的分包商,签订标签协议锁定分包价格,锁定双方权利义务划分。在投标文件招标程序I-2表格中将选定分包商作为首要选择填写入表,作为执行该专业分包项目的分包商。
(二)履约保证书
合同约定承包商在获得裁决批准通知20天内和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保证其正常履行合同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以保付支票或认可的科威特银行出具的保函或者是认可的科威特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证金形式的担保。履约保函以文件I-8规定的格式且其有效期为工程施工实际时间或延期时间加上缺陷责任其再加上90天,若需要,保函将续期,直至签发了实质性竣工证书。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两点。
1.一般FIDIC合同条件规定履约保函有效期从中标日至工程施工实际时间或完工日期加延期时间。
2.有些国际工程项目会由几个单位工程组成,合同往往规定承包商可以分开移交,这样就需要考虑履约保函是否可以根据交工情况进行调减。
所以,承包商在投标期间一定要看清合同对履约保函期限的规定和是否可以调减,如果描述不明确,在招标期间投标人应该向业主进行答疑,争取最有利的条件给投标人,从而减少保函费用的支出。
国际工程大型项目,特别是科威特项目有99%的项目都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承包商就需要进行延期保函,承包商在跟银行谈保函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按照合同约定期间+部分延期的情况下去谈保函合同,但是考虑延期的保函费用只有在需要延期情况下才支付该笔费用,这样可以争取将保函费用降到最低,有利于保函费用控制。
(三)承包商的雇员
该条款要求承包商提供下列人员。
1.合同招标程序I-5要求的合同報批的管理人员。
2.各自领域的熟练和有经验的工程师和技术助手以及能够胜任监管的代理、班组长和工头。另外,还有能够及时完成和维护工程需要的熟练、半熟练劳工。
3.特殊规范在不同的章节也要求承包商提供一些人员(工程师、秘书、办事员、司机、茶童等)给业主或监理公司。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承包商需要及时报批各类管理人员,哪怕不能报批成功也要报批,只要一直处于报批中业主就无法按照合同处以罚款,否则业主将会按照合同根据缺勤时间处以罚款。承包商可以通过分包协议将主合同要求报批的各专业工程管理人员由分包商提供。
科威特工程项目一般要求承包商使用项目签证配额5%的科威特籍人员,而该部分人员基本上不参与项目的实际施工,就是只拿薪水不工作,所以对于承包商来说,一方面在投标时要充分预计自己所需要的签证配额,从而充分考虑工资费用;另一方面,通过分包协议明确将分包工程应分配的配额转移至分包商。
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应该充分考虑项目外聘外籍管理人员和劳工的工资费用总额,不要忽略休假工资和离职工资,避免投标价格偏低。根据科威特劳工法,承包商在解聘管理人员和劳工时,需要支付相应的休假工资和离职工资(相当于3个月工资水平)。
(四)工程保险
该条款约定承包商要自费投保并以业主和承包商的联合名义投保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所有损失或损害,并且以这样的方式:涵盖业主在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在缺陷责任期期间发生的原因存在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商为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实施任何操作过程中偶然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风险。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业主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金额的理赔款要支付给业主,再由工程师根据承包商复原损害或损失的进度分期支付承包商上述损害或损失。因为国际工程付款流程牵扯到承包商、监理单位、管理公司、业主,甚至部分政府部门等多方,所以进度款审批流程复杂漫长。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往往会找出各种原因拒绝支付本应属于承包商的理赔款。所以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可以通过答疑要求业主澄清如何加快支付不属于承包商的理赔款或进度款或者要求业主同意将理赔款直接支付给承包商。 国际工程一般由几个单位工程组成,但是合同普遍约定承包商按照项目提供保险单不按照每个单位工程提交,将来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有部分单位工程提前交工,承包商是否可以调减保险金额。该问题最好在招投标阶段通过答疑解决,从而降低项目保险费用。
承包商可以通过分包协议约定,分包工程的保险(工程一切险和劳工补偿险等)由承包商负责购买,分包商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摊,也可以降低承包商的保险费用支出。
(五)现场清理
该条款约定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商要清理工程实施不需要的所有垃圾和全部多余材料并运出现场且要保持现场和工程干净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承包商自行处理现场的建筑垃圾或者第三方专业垃圾处理单位,承包商都需要向科威特政府市政部门按照每车垃圾上缴一定的费用,对于大型工程而言,该笔费用并非小数目,所以承包商在投标期间要充分考虑该笔费用,在项目实施阶段可以通过分包协议将各专业分包商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用和政府强制性费用进行转移。
(六)流行病
该条款约定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商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且承包商费用自理。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从本条款看承包商需要承担流行病发生期间处理和扑灭的相关费用,但是根据合同条款-40:暂时停工。如果流行病期间业主要求承包商暂时停工,承包商在执行工程师的暂时停工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业主负担和支付。条件是承包商要在工程师的指示发出的28天内书面告知业主其的索赔意向。首先,承包商应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停工的书面函件或口头指示,针对口头指示承包商应该及时去函要求业主给予确认。其次,承包商应在工程师的指示发出的28天内书面告知业主其的索赔意向。
本条款并未对由于流行病引起的工期延误是否可以进行工期索赔进行明确说明。针对流行病导致的工期索赔可以参考合同条款44-竣工期限的延长:工程实施的拖延源于承包商不可控制的且在其投标前是不能预计的且不可避免的原因,工程师要确定工程竣工时间的延长和相关里程碑日期的延长时间,只要承包商能够及时调查,在此类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或此类情况出现时或在那之后尽可能快的提交给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关于其有权得到延期的任何主张的全部和详细的细节。像2020年发生的新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就属于承包商不可控的且在其投标期前无法合理预计的且不可避免的原因。
(七)样品
该条款约定工程用材料的所有样品和实体模型,承包商在合同规定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要求时要自费提供。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包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样品和实体模型或者打折的提供给样品和实体模型,业主一般会要求承包商做成本節省/节约,获批后将从承包商的合同额中扣除。所以,如果清单设置了样品或者实体模型子目,在投标期间承包商最好采取不平衡报价将该项目的费用放入业主不可能调减的项目中,承包商可以通过分包协议要求分包商提供。
(八)夜间和星期五工作
该条款约定承包商在夜间或星期日(当地公认休息日)或正常的非工作时间进行施工需要得到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批准,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包商应做好申请加班资料同时按照姓名、职位名称、工资金额、工作起始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内容、累计工作时间等做好统计表。针对专业分包工作导致的监理及管理公司人员加班,可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有分包商承担,并从分包商月度中期进度款中扣除。
(九)变更
该条款约定,业主有权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质量或数量做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应有权命令承包商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商应照办的是:增加或减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省略任何此类工作。
该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业主发现招投标期间清单编制错误,业主往往会根据该条款省略该清单内容,然后从项目最终结算中扣减,由于国际工程合同一般为总价包干项目,承包商可能认为在总价包干合同下,业主无权对招投标期间的错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修改,但在实际执行中科威特的业主一般都会使用该条款进行取消清单子目。例如,科威特某项目有两个子项目组成(A和B),在A和B两子项目工程量清单特殊工程中均针对冷冻室进行列项。但根据业主的设计图纸和工程规范,冷冻室仅在A子项目中设计,B子项目并未涉及,在执行过程中,业主发现该问题,致函给承包商取消B子项目冷冻室清单项目。所以,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招投标期间,如发现业主的问题,一定要求业主进行答疑并出具补遗文件,从而减少承包商的损失。
二、条款研究的重要性
将合同放在整个项目管理的大前提中,从管理学和承包商的角度出发,通过研究合同条款,可以让承包商充分掌握条款的核心内容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可以让承包商充分了解其和业主的责权划分;可为承包商项目投标、执行和索赔起到指挥棒的作用。
三、条款研究的意义
第一,通过研究批准分包商条款,指导承包商如何选定符合工程和承包商利益的分包商。
第二,通过研究履约保函和保险条款,指导承包商如何降低提供保函和保险的费用。
第三,通过研究承包商雇员条款,指导承包商如何执行该条款避免业主罚款,同时指导承包商如何降低该项引起的运行成本。
第四,通过研究现场清理条款,可以指导承包商如何避免隐形费用和降低成本。
第五,通过研究流行病条款,指导承包商如何做好向业主费用和工期索赔。
第六,通过对变更条款的研究,指导承包商如何充分利用招标答疑,降低损失。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国际工程中,为较好管理和执行施工承包合同,首先应注重做好合同管理,特别是重点合同条款,只有深刻理解合同各个条款,才能更好地为项目执行和后期索赔工作服务、同时可以规避风险,为项目创造效益。
参考文献:
[1]高诗雅.浅析国内总承包业务财务风险及应对措施[J].时代金融,2020(20):140-141.
[2]白如银,马悦.总承包方式下的工程分包是否必须招标[J].中国招标,2020(07):8-10.
(作者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