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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政府、学校和社会三者的权责范围,实现各自角色的清晰定位,是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的要求,也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的基础。政府应成为"有限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学校应成为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社会应参与教育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