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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社会民间某一家遇到建房、婚丧或其他要务,而本人一时无力筹集款项,除了向别人借贷外,还可以用“摇会”、“标会”的办法来筹集。所谓“摇会”、“标会”是由筹款人(即会首)发起,比如筹集一千元(旧社会一千元可买一百石大米,或十两黄金),请亲朋好友帮忙,每会(即被邀请出资借款的人)可定为五十元,请二十人参加资助,即为一千元。如定为四十元则邀请二十五人参加,以此类推,一般视集资的多少和可邀请的人数来定。一个人可参加一会,也可参加数会。
“摇会”、“标会”都是先由会首设宴邀请参助人,在席上告知筹款数目,筹款人应付利息以及每隔多久要举行一次“摇会”或“标会”。“摇会”是用六粒骰子放在盆中,把它们一一翻成“一、二、三、四、五、六”点,再用一只碗放在盆子旁边,摇会时把碗合盖在盆子上,每人摇一次,每次只能摇三摇,多摇少摇都作废。每个人依次摇,每次摇前都要按照上述步骤,即把骰子翻成“一、二、三、四、五、六”点,谁摇出的点数大,就是赢家。摇骰子的顺序有时是抽签决定,有时则相互礼让。
得会后,每次要支付五元或十元作为利息,利息多少,根据当时情况而定,之后他只付钱不能再摇。比如二十人参加就有二十次“摇会”,如此循环往复,轮番进行。会首在第一次不举行“摇会”。参与者一般是在宴席上交钱给会首。
“标会”分两个过程,第一是在宴席问向会首缴纳每会的款子,以后再决定由哪个参与者得会。不过得会不是由摇骰子来决定,而是由每个参与者用小纸条写上自愿退让的数目。譬如,每会会款是五十元,有人写上十元,那就意味着每个参与者不需付五十元,只要付四十元就可以了。如果写的是十五元,参与者只出三十五元,其它以此类推。看谁出标最多,他就是这次的收获者。以后他每次参加都要付全数,即五十元,不另加利息。会首是始终只出五十元的。
“摇会”、“标会”都是先由会首设宴邀请参助人,在席上告知筹款数目,筹款人应付利息以及每隔多久要举行一次“摇会”或“标会”。“摇会”是用六粒骰子放在盆中,把它们一一翻成“一、二、三、四、五、六”点,再用一只碗放在盆子旁边,摇会时把碗合盖在盆子上,每人摇一次,每次只能摇三摇,多摇少摇都作废。每个人依次摇,每次摇前都要按照上述步骤,即把骰子翻成“一、二、三、四、五、六”点,谁摇出的点数大,就是赢家。摇骰子的顺序有时是抽签决定,有时则相互礼让。
得会后,每次要支付五元或十元作为利息,利息多少,根据当时情况而定,之后他只付钱不能再摇。比如二十人参加就有二十次“摇会”,如此循环往复,轮番进行。会首在第一次不举行“摇会”。参与者一般是在宴席上交钱给会首。
“标会”分两个过程,第一是在宴席问向会首缴纳每会的款子,以后再决定由哪个参与者得会。不过得会不是由摇骰子来决定,而是由每个参与者用小纸条写上自愿退让的数目。譬如,每会会款是五十元,有人写上十元,那就意味着每个参与者不需付五十元,只要付四十元就可以了。如果写的是十五元,参与者只出三十五元,其它以此类推。看谁出标最多,他就是这次的收获者。以后他每次参加都要付全数,即五十元,不另加利息。会首是始终只出五十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