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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是验证燃气和燃气器具是否匹配,解决燃气能否在燃气器具充分燃烧,从而降低一氧化碳排放浓度,防止燃气使用过程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性的重要手段。广西区内已有管道天然气气源与燃气器具的适配性检测工作先例,然而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仍是空白。因此,本文针对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气源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的工作做出了进一步探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气源类型、使用现状、瓶装液化石油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给出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瓶装液化石油气;适配性检测;可行性探索
中图分类号:TU99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14-0229-02
近年来,全区出现燃气使用中毒事故增多,尤其是瓶装液化石油气家用热水器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比例明显增多,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给受害民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也给政府燃气管理部门造成了巨大的监管压力。因此,本文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气源与燃气器具的适配性检测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出了如下分析。
1 瓶装液化石油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试验的重要性探讨
1.1 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问题是治理燃气使用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根本手段
燃气与燃气具的匹配,影响到燃气能否完全燃烧。燃烧越彻底,燃烧排放的有毒一氧化碳气体浓度越低,因此在燃气燃烧器设计时会有适用燃气类型的考量,燃气高华白数是区分城镇燃气分类的的技术指标,是燃气器具设计考量的重要技术指标,也是燃气能否互换通用的技术指标。
1.2 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工作,从燃气质量、燃气器具质量双管入手,燃气管理部门可以实时了解并掌握燃气使用的质量和安全情况;通过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工作,设立和提高了燃气和燃气器具进入销售流通领域的质量门坎,打击了各杂牌劣质燃气器具在我区的流通和使用,降低了燃气安全隐患;通过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工作,为广大用户提供了稳定的气源及合格的燃烧器具,保证燃气燃烧排放合格,从源头上确保了燃气器具的安全使用。
2 瓶装燃气气源类别及使用现状
2.1 近年我区主要地市瓶装气气源类别
当前,在广西南宁、柳州、桂林等地的瓶装燃气组分统计数据对燃气气源种类分类总结,如表1所示。
通过对数据的详细分析,说明广西境内使用的瓶装气源以20Y为主的液化石油气,其次是19Y液化石油气。
2.2 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应用现状
(1)瓶装气源多变,不统一,质量波动不可控制。瓶装气源不同管道气源,管道天然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4]。瓶装燃气可以多家经营,供货来源渠道广,质量不统一。瓶装燃气组分变化则其热值及高华白数都会相应变动,当地源头气源不确定,难控制,很难开展燃气与燃气器具的适配性检测。
(2)瓶装用户地域广,燃气及燃气器具选用随意性强,燃气用户缺乏燃气安全使用常识,采购燃气用具时只考虑价钱因素,不考虑质量因素,使用品牌低、质量劣质的燃气器具。不方便统计及管理。
(3)瓶装燃气的减压阀质量参差不齐,燃气供应压力不能确保可控在合理范围,不象管道天然气可统一供气、统一调控供气压力。
(4)瓶装燃气即使检验机构在标准规定条件下进行了适配气源试验,但到了用户,供气情况变了,也就是说气源因素变了。
3 瓶装液化石油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的可行性分析
3.1 瓶装燃气燃器具适配性检测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燃气器具必须经销售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气源适配性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颁发准销证后方可销售。
取得准销证的产品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当地《燃气器具销售目录》,并向用户公布。
(2)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2013修订)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二十二条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燃气使用安全要求,并具备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检测符合本市燃气使用种类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指引目录,供用户自主选择。
3.2 适配性检测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法律法规及标准方法方都规定了瓶装气的气源适配性工作,但我区瓶装燃气的类型和应用现状限制了其适配性检测工作的开展,为此提出以下的解决办法,供探讨。
(1)加强行业管理,取缔无证经营代充点。对市场带来最大冲击的便是各个无证经营的代充点,虽然价值非常低,但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对市场制度带来了影响,也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市政部门要构建专业的执法事队伍,联合工商局、物价局以及消防部门等,对无证经营的代充点进行取缔,此外,對于代充点相关部门要给予规范经营的经营的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手续,构建相应的经营许可制度,提升对经营资格、消防安全等层面的间管理。
(2)规范瓶装气的气源适配性工作。从法律法规及标准方法方都规定了瓶装气的气源适配性工作,实施操作方面上应解决如下主要问题:一是当地瓶装气气源种类稳定问题,二是解决使用过程灶前压力稳定问题。解决气源种类问题可通过调查统计数据解决,近年广西区内瓶装气源种类以20Y为主,19Y为辅,因此在气源适配性检测时以20Y为基准标准气,19Y作为辅助标准气加测烟气一氧化碳排放指标。
(3)提升供气压力稳定性。灶前压力控制,瓶装气不同管道气,管道气可以通过管道输送压力统一控制供气压力,瓶装气的主要是通过瓶装气减压阀进行控制,市面上统通的瓶装气减压阀质量也会影响到灶前压力的稳定问题,因此除使用质量保证的减压阀外,应对当前用户使用的灶前压力进行研究排查,收集灶前压力的统计数据。在瓶装气进行标准方法规定的灶前压力的适配性检测时,增加实际使用压力烟气一氧化碳排放指标检测。
4 结束语
总之,燃气与燃气器适配性检测工作开展对燃气器具安全使用有重大意义,推行该工作的开展还需要:①建立全区燃气(管道气和瓶装气)产品质量年度普查制度。抽查检验内容除产品标准项目进行检测和判定外,增加燃气的热值、高华白数,查清燃气的规格类别。为气源适配性检测奠定基础。②出台全区燃器具销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燃气(管道气和瓶装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燃气使用安全要求,并具备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证,方可销售和使用。③加强对瓶装燃气用减压阀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流通领域里减压阀质量合格和安全使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时向社会公布经检测符合本市燃气使用种类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指引目录,供用户自主选择。⑤通过社区公告栏、生活小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全区燃气安全知识培训等。
参考文献
[1]王雨冬.液化石油气混空气混气参数及工艺的研究[D].山东大学,2005.
[2]朱 峻.液化石油气混空气在煤气调峰中的实践与研究[J].冶金动力,2002(4):41~43.
[3]许贵贤.液化石油气储罐事故后果分析[J].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6,13(6):101~105.
[4]车立新.液化石油气混空气替代天然气的可行性研究[J].煤气与热力,1997(2):26~28.
[5]梁 瑜,李 俊,赵海亮.作为过渡气源的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设计[J].煤气与热力,2008,28(11):6~8.
[6]刘怀丰,孙英合.浅谈沼气、水煤气、液化石油气三种气源掺混联供在南阳市管道燃气中的应用[J].中国沼气,2003,21(2):30~32.
收稿日期:2018-5-5
作者简介:叶长基(1970-),男,壮族,广西南宁邕宁人,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燃气,燃料,石油化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检测工作。
关键词:瓶装液化石油气;适配性检测;可行性探索
中图分类号:TU99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14-0229-02
近年来,全区出现燃气使用中毒事故增多,尤其是瓶装液化石油气家用热水器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比例明显增多,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给受害民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也给政府燃气管理部门造成了巨大的监管压力。因此,本文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气源与燃气器具的适配性检测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出了如下分析。
1 瓶装液化石油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试验的重要性探讨
1.1 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问题是治理燃气使用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根本手段
燃气与燃气具的匹配,影响到燃气能否完全燃烧。燃烧越彻底,燃烧排放的有毒一氧化碳气体浓度越低,因此在燃气燃烧器设计时会有适用燃气类型的考量,燃气高华白数是区分城镇燃气分类的的技术指标,是燃气器具设计考量的重要技术指标,也是燃气能否互换通用的技术指标。
1.2 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工作,从燃气质量、燃气器具质量双管入手,燃气管理部门可以实时了解并掌握燃气使用的质量和安全情况;通过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工作,设立和提高了燃气和燃气器具进入销售流通领域的质量门坎,打击了各杂牌劣质燃气器具在我区的流通和使用,降低了燃气安全隐患;通过燃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工作,为广大用户提供了稳定的气源及合格的燃烧器具,保证燃气燃烧排放合格,从源头上确保了燃气器具的安全使用。
2 瓶装燃气气源类别及使用现状
2.1 近年我区主要地市瓶装气气源类别
当前,在广西南宁、柳州、桂林等地的瓶装燃气组分统计数据对燃气气源种类分类总结,如表1所示。
通过对数据的详细分析,说明广西境内使用的瓶装气源以20Y为主的液化石油气,其次是19Y液化石油气。
2.2 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应用现状
(1)瓶装气源多变,不统一,质量波动不可控制。瓶装气源不同管道气源,管道天然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4]。瓶装燃气可以多家经营,供货来源渠道广,质量不统一。瓶装燃气组分变化则其热值及高华白数都会相应变动,当地源头气源不确定,难控制,很难开展燃气与燃气器具的适配性检测。
(2)瓶装用户地域广,燃气及燃气器具选用随意性强,燃气用户缺乏燃气安全使用常识,采购燃气用具时只考虑价钱因素,不考虑质量因素,使用品牌低、质量劣质的燃气器具。不方便统计及管理。
(3)瓶装燃气的减压阀质量参差不齐,燃气供应压力不能确保可控在合理范围,不象管道天然气可统一供气、统一调控供气压力。
(4)瓶装燃气即使检验机构在标准规定条件下进行了适配气源试验,但到了用户,供气情况变了,也就是说气源因素变了。
3 瓶装液化石油气与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的可行性分析
3.1 瓶装燃气燃器具适配性检测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燃气器具必须经销售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气源适配性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颁发准销证后方可销售。
取得准销证的产品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当地《燃气器具销售目录》,并向用户公布。
(2)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2013修订)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二十二条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燃气使用安全要求,并具备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检测符合本市燃气使用种类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指引目录,供用户自主选择。
3.2 适配性检测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法律法规及标准方法方都规定了瓶装气的气源适配性工作,但我区瓶装燃气的类型和应用现状限制了其适配性检测工作的开展,为此提出以下的解决办法,供探讨。
(1)加强行业管理,取缔无证经营代充点。对市场带来最大冲击的便是各个无证经营的代充点,虽然价值非常低,但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对市场制度带来了影响,也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市政部门要构建专业的执法事队伍,联合工商局、物价局以及消防部门等,对无证经营的代充点进行取缔,此外,對于代充点相关部门要给予规范经营的经营的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手续,构建相应的经营许可制度,提升对经营资格、消防安全等层面的间管理。
(2)规范瓶装气的气源适配性工作。从法律法规及标准方法方都规定了瓶装气的气源适配性工作,实施操作方面上应解决如下主要问题:一是当地瓶装气气源种类稳定问题,二是解决使用过程灶前压力稳定问题。解决气源种类问题可通过调查统计数据解决,近年广西区内瓶装气源种类以20Y为主,19Y为辅,因此在气源适配性检测时以20Y为基准标准气,19Y作为辅助标准气加测烟气一氧化碳排放指标。
(3)提升供气压力稳定性。灶前压力控制,瓶装气不同管道气,管道气可以通过管道输送压力统一控制供气压力,瓶装气的主要是通过瓶装气减压阀进行控制,市面上统通的瓶装气减压阀质量也会影响到灶前压力的稳定问题,因此除使用质量保证的减压阀外,应对当前用户使用的灶前压力进行研究排查,收集灶前压力的统计数据。在瓶装气进行标准方法规定的灶前压力的适配性检测时,增加实际使用压力烟气一氧化碳排放指标检测。
4 结束语
总之,燃气与燃气器适配性检测工作开展对燃气器具安全使用有重大意义,推行该工作的开展还需要:①建立全区燃气(管道气和瓶装气)产品质量年度普查制度。抽查检验内容除产品标准项目进行检测和判定外,增加燃气的热值、高华白数,查清燃气的规格类别。为气源适配性检测奠定基础。②出台全区燃器具销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燃气(管道气和瓶装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燃气使用安全要求,并具备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证,方可销售和使用。③加强对瓶装燃气用减压阀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流通领域里减压阀质量合格和安全使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时向社会公布经检测符合本市燃气使用种类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指引目录,供用户自主选择。⑤通过社区公告栏、生活小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全区燃气安全知识培训等。
参考文献
[1]王雨冬.液化石油气混空气混气参数及工艺的研究[D].山东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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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许贵贤.液化石油气储罐事故后果分析[J].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6,13(6):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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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 瑜,李 俊,赵海亮.作为过渡气源的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设计[J].煤气与热力,2008,28(11):6~8.
[6]刘怀丰,孙英合.浅谈沼气、水煤气、液化石油气三种气源掺混联供在南阳市管道燃气中的应用[J].中国沼气,2003,21(2):30~32.
收稿日期:2018-5-5
作者简介:叶长基(1970-),男,壮族,广西南宁邕宁人,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燃气,燃料,石油化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