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翻转课堂模式注重课堂学习与课前学习的衔接,以及教师和学生就授课内容的深入互动。国内外部分高校均已采用翻转课堂模式,收效良好。法学课程因部门法的不同,设置不同、讲授内容也不同,且内容普遍难于理解。因此,在法学课程教学中,翻转课堂模式的运用十分必要,但应注意运用的具体方式。
关键词:翻转课堂;法学课程;实施步骤
中图分类号:G434;D90-4
文章编号:2095-624X(2019)04-0068-02
一、翻转课堂的特征、要素及效果
翻转课堂是一种混合的学习模式,是线上学习与课堂学习的结合,是面授和网络学习的结合。翻转课堂要求学生加入或完成在线学习任务,为课堂学习做准备。例如,学生可在上课前借助视频、播客和网络教程等学习课程资料。而在课堂上,学生主要运用其已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易言之,在翻转课堂模式下,课堂学习与课前学习(方式为线上学习)的任务及侧重点均不相同(参见下图)。然而,课堂学习与课前学习密不可分,相互促进。课前学习为课堂学习奠定了基础,课堂学习则拓展并深化了课前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
翻转课堂包括新教学方法的引入和新技术的运用(如微课制作、教学平台使用,视频录制及剪辑等)。翻转课堂要求教师和学生投入更多的时间、付出更多的努力。总体而言,较之于传统的课堂学习模式,学生在课堂学习中重点更明确,能集中注意力深入理解其存在疑惑或不解的知识点,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会更高。概言之,在翻转课堂模式下,教学效果更好,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也得到了提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能够适应高等教育法学教学改革的内在要求。
二、法学课程教学运用翻转课堂模式的可行性
1.硬件设施完善
当前,全国高校基本上均在教室安装了多媒体教学设备,且设置有网络教学平台。除此之外,高校教师和学生普遍使用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教师能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或者QQ、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向学生布置作业、分享学习资料。教师能够借助多媒体教学设备实施翻转课堂。简言之,法学课程教学运用翻转课堂模式所需的硬件设施完善。
2.课程内容理论和实践并重
在法学课程的教学中,多数教师不局限于书本上的知识,而是结合典型案例向学生讲解。不仅如此,部分高校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并安排学生到司法机关实习。在此过程中,学生独立分析法律问题、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进而为翻转课堂模式的运用奠定了基础。
3.课程阅读资料丰富
在互联网和数字化时代,大多数法学课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件和视频等材料较为丰富、更易获取(如通过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人大网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获取),且能通过网络及时、广泛地向学生传播。基于此,学生就所学法学课程能进行更为充分的课前学习。
4.教师运用翻转课堂模式的能力初具
翻转课堂与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存在共同之处,且容易与案例教学法相结合。而绝大多数的法学院均早已采用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事实上,许多法学教师已运用新技术和网络资源进行课堂教学或翻转课堂。除此之外,多数高校对教师进行培训,以让教师掌握微课制作、视频剪辑等技术,学会使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而为翻转课堂模式的运用提供便利。
5.大学生的自我约束和学习能力较强
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较强,大多数学生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完成课前学习任务,并且均在不同程度上掌握了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即时通信工具的使用方法,进而能够及时地查阅、获取学习资料,实时获知课前学习任务。换言之,大学生总体上对翻转课堂模式的理解及接受程度相对较高,任课教师能够顺利运用翻转课堂模式。
三、法学课程教学实施翻转课堂的必要步骤
1.面向翻转课堂进行课程设计
法學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先结合课程的特点,以实现翻转课堂为目的,从整体上进行课程设计。具体而言,任课教师应确定教学目标(教学目标须体现翻转课堂的要求)、拟写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学计划需具体、明确),并明确每次课前学生应完成的课前学习任务(课前学习任务并非固定不变,任课教师可结合教学进度予以适度调整)。
2.全面准备并发送学习资料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依据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课前学习任务,并结合课程的特点,查找、整理每次课的课程学习资料(包括最新的立法、修法内容,典型案例、权威学者的论著等)、制作微视频(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为宜),并在每次课前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网络教学平台等向学生发送相应的学习资料。
3.利用即时通信工具或网络平台布置课前学习任务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在向学生发送每次课学习资料的同时,须告知学生每次课的课前学习任务,并应注重突出重难点(重难点的确定须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为基础)。除此之外,任课教师每次在布置课前学习任务后至上课之前,应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注重收集学生反馈的课前学习中遇到的难点。
4.设置课堂互动环节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应结合学生反馈的课前学习中的重点,以及教学大纲中的重难点,设置互动环节,可以根据教学班的人数进行分组讨论。互动环节应以解决学生课前学习遇到的难点、加深学生对授课重点内容的理解,以及强化学生对知识的运用为主要目标,从而活跃课堂氛围。
5.合理安排课程成绩的构成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课程期末成绩的构成中,应当体现学生在课前学习和课堂互动环节中的表现情况。根据学生的不同表现,给予不同的分数,以期激励学生主动进行课前学习、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推动翻转课堂模式的持续实施。
6.评估运用翻转课堂模式的效果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当对运用翻转课堂模式的效果进行评估,尤其是对翻转课堂模式的不足。任课教师应针对翻转课堂模式的不足,进行完善。即事先设置全、事中控制好、事后完善好,以便更好地实施翻转课堂模式,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Carl Reidsema,Lydia Kavanagh,Roger Hadgraft,etc.The Flipped Classroom Education Practice and Practices in higher[M].Berlin:Springer Nature Singapore Pteltd,2017.
[2]刘昕.论翻转课堂在法学教改中的运用[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6(2):108-109.
关键词:翻转课堂;法学课程;实施步骤
中图分类号:G434;D90-4
文章编号:2095-624X(2019)04-0068-02
一、翻转课堂的特征、要素及效果
翻转课堂是一种混合的学习模式,是线上学习与课堂学习的结合,是面授和网络学习的结合。翻转课堂要求学生加入或完成在线学习任务,为课堂学习做准备。例如,学生可在上课前借助视频、播客和网络教程等学习课程资料。而在课堂上,学生主要运用其已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易言之,在翻转课堂模式下,课堂学习与课前学习(方式为线上学习)的任务及侧重点均不相同(参见下图)。然而,课堂学习与课前学习密不可分,相互促进。课前学习为课堂学习奠定了基础,课堂学习则拓展并深化了课前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
翻转课堂包括新教学方法的引入和新技术的运用(如微课制作、教学平台使用,视频录制及剪辑等)。翻转课堂要求教师和学生投入更多的时间、付出更多的努力。总体而言,较之于传统的课堂学习模式,学生在课堂学习中重点更明确,能集中注意力深入理解其存在疑惑或不解的知识点,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会更高。概言之,在翻转课堂模式下,教学效果更好,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也得到了提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能够适应高等教育法学教学改革的内在要求。
二、法学课程教学运用翻转课堂模式的可行性
1.硬件设施完善
当前,全国高校基本上均在教室安装了多媒体教学设备,且设置有网络教学平台。除此之外,高校教师和学生普遍使用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教师能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或者QQ、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向学生布置作业、分享学习资料。教师能够借助多媒体教学设备实施翻转课堂。简言之,法学课程教学运用翻转课堂模式所需的硬件设施完善。
2.课程内容理论和实践并重
在法学课程的教学中,多数教师不局限于书本上的知识,而是结合典型案例向学生讲解。不仅如此,部分高校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并安排学生到司法机关实习。在此过程中,学生独立分析法律问题、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进而为翻转课堂模式的运用奠定了基础。
3.课程阅读资料丰富
在互联网和数字化时代,大多数法学课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件和视频等材料较为丰富、更易获取(如通过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人大网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获取),且能通过网络及时、广泛地向学生传播。基于此,学生就所学法学课程能进行更为充分的课前学习。
4.教师运用翻转课堂模式的能力初具
翻转课堂与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存在共同之处,且容易与案例教学法相结合。而绝大多数的法学院均早已采用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事实上,许多法学教师已运用新技术和网络资源进行课堂教学或翻转课堂。除此之外,多数高校对教师进行培训,以让教师掌握微课制作、视频剪辑等技术,学会使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而为翻转课堂模式的运用提供便利。
5.大学生的自我约束和学习能力较强
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较强,大多数学生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完成课前学习任务,并且均在不同程度上掌握了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即时通信工具的使用方法,进而能够及时地查阅、获取学习资料,实时获知课前学习任务。换言之,大学生总体上对翻转课堂模式的理解及接受程度相对较高,任课教师能够顺利运用翻转课堂模式。
三、法学课程教学实施翻转课堂的必要步骤
1.面向翻转课堂进行课程设计
法學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先结合课程的特点,以实现翻转课堂为目的,从整体上进行课程设计。具体而言,任课教师应确定教学目标(教学目标须体现翻转课堂的要求)、拟写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学计划需具体、明确),并明确每次课前学生应完成的课前学习任务(课前学习任务并非固定不变,任课教师可结合教学进度予以适度调整)。
2.全面准备并发送学习资料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依据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课前学习任务,并结合课程的特点,查找、整理每次课的课程学习资料(包括最新的立法、修法内容,典型案例、权威学者的论著等)、制作微视频(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为宜),并在每次课前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网络教学平台等向学生发送相应的学习资料。
3.利用即时通信工具或网络平台布置课前学习任务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在向学生发送每次课学习资料的同时,须告知学生每次课的课前学习任务,并应注重突出重难点(重难点的确定须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为基础)。除此之外,任课教师每次在布置课前学习任务后至上课之前,应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注重收集学生反馈的课前学习中遇到的难点。
4.设置课堂互动环节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应结合学生反馈的课前学习中的重点,以及教学大纲中的重难点,设置互动环节,可以根据教学班的人数进行分组讨论。互动环节应以解决学生课前学习遇到的难点、加深学生对授课重点内容的理解,以及强化学生对知识的运用为主要目标,从而活跃课堂氛围。
5.合理安排课程成绩的构成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课程期末成绩的构成中,应当体现学生在课前学习和课堂互动环节中的表现情况。根据学生的不同表现,给予不同的分数,以期激励学生主动进行课前学习、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推动翻转课堂模式的持续实施。
6.评估运用翻转课堂模式的效果
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当对运用翻转课堂模式的效果进行评估,尤其是对翻转课堂模式的不足。任课教师应针对翻转课堂模式的不足,进行完善。即事先设置全、事中控制好、事后完善好,以便更好地实施翻转课堂模式,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Carl Reidsema,Lydia Kavanagh,Roger Hadgraft,etc.The Flipped Classroom Education Practice and Practices in higher[M].Berlin:Springer Nature Singapore Pteltd,2017.
[2]刘昕.论翻转课堂在法学教改中的运用[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6(2):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