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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德意志形态》中,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主要包括基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分工、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产业内部的分工等内容。敬业精神内涵勤奋精神、奉献精神和超越精神,其在本质上属于劳动精神。面对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分工,劳动者本身的劳动成为自己的对立面,进而难以形成对劳动本身的热爱与崇尚,敬业精神被消解了。面对分工对敬业精神的消解,必须通过消灭分工,实现对勤奋、奉献和超越的敬业精神的重构。
关键词:分工;敬业精神;消解;重建;消灭分工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工理论的主要内容
1.基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分工
“任何新的生產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1]147生产力的发展会促进分工的发展,这首先体现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的发展,这种发展有多种不同的表现,首要的表现在于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工。“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之间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同工业劳动的分离。”[2]148在马克思看来,分工的发展首先是农业生产与工商业的分离,继而是工业和商业的分离。
2.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
社会分工只是揭示了分工之于社会生产关系的作用,并没有揭示分工对人影响。对此,马克思进一步论述了分工的另一个维度,即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它包括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两个方面。“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真正成为分工”[2]162正是由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之间分工的形成,现实的人被分成两类群体,一类是专门从事物质劳动的人,一类是专门从事精神劳动的人,前者即产业工人,后者即葛兰西所谓的“有机知识分子”。
3.产业内部的分工。
物质生产活动本身被分工,工人生产的不再是完整的产品,而是产品的一部分。在传统社会条件下产业内部的分工基本不存在,而在大工业社会下,因为资本流通的需要和商业的刺激,产业内部分工高度发达。“在前一种情况下,交换主要是人和自然之间的交换,即人以劳动换取自然的产品,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主要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的交换。”[2]183人与自然的交换和人与人的交换之间的差别,导致产业内部的分工成为必然,因为只有产业内部存在分工,人们才能交换彼此的劳动产品,以服务整个生产过程。
二、敬业精神的基本内涵及其与分工的关系
1.敬业精神的基本内涵
敬业精神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的价值内涵,强调的是个人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它首先体现为勤奋精神。孔子曾明确主张“敬事而信”和“敬业乐群”,韩愈也指出“业,精于勤,荒于嬉”这也说明了人们在工作者必须做到对工作的“敬”,才能在内心中形成“勤”。敬业精神其次体现为奉献精神。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开始强调集体主体的精神素养和价值追求,体现在敬业精神上,突出表现为“为人民服务”和“奉献社会”的价值取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创造”。[2]敬业精神还体现为超越精神创新是从业者对自身的超越,在社会发展的要求之下,劳动者的敬业精神要求实现自我超越,而劳动者本人则在创新超越中实现自我的价值。
2.分工与敬业精神的内在关联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论述的分工,在本质上都属于劳动分工。社会分工表现了劳动在宏观层面上分为不同的类型,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则是对劳动本身的分工,产业内部的分工则是对具体劳动的分工。敬业精神则体现为人们对本职工作的热爱,体现为人们为社会和他人的服务和奉献之情,体现为人们在社会发展的要求下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追求。这三个维度都指向人们对劳动的崇尚之情,个人层面的敬业精神属于对个体劳动的崇尚,社会层面的敬业精神体现为对社会劳动的崇尚,超越层面的敬业精神体现为对创新劳动的崇尚。由此可见,敬业精神在其本质上即劳动精神,是人们在从事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对劳动的热爱和崇尚之情,是劳动价值观的真实展现。作为劳动精神的外化和表现,敬业精神与人的劳动密不可分,它是人的自愿、自觉、自由劳动的产物。
三、分工对敬业精神的消解
1.分工对勤奋精神的消解
首先,分工的发展带来的私有制的确立,使得人们的劳动不再属于自己,而是成为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的商品。劳动成为资本家进行剥削活动以获取剩余价值的手段,导致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无法产生满足感和获得感,进而产生消极的情绪。最后的情形是,勤奋工作的唯一结果就是导致自己更加贫困。因此,敬业精神便丧失了它由以形成的物质基础。其次,产业内部的分工,导致勤奋只是高强度强迫性劳动的假象。在这种强迫劳动的条件下,工人不可能形成对劳动的认同感,更不会从中获得精神上的升华。再次,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也会导致勤奋精神的消解。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统治阶级拥有专门从事精神生产的人群,工人没有时间和精力,同时也没有机会进行精神生产劳动。
2.分工对奉献精神的消解
奉献精神是社会主义敬业精神是重要价值内涵,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分工下,奉献精神并没有生存的空间。首先,由分工的发展所导致的私有制,使得每个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进行劳动。劳动的目的是服务自己,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多地是为了自己而劳动。
其次,产业内部的分工消解了奉献精神产生的物质基础。在产业内部分工的条件下,人们无法通过自己的物质生产劳动为自己之外的其他人提供服务,如果有,那只能是资本家。这种情况下,工人即便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想法,也没有实现这种想法的机会,奉献精神在这样的分工条件下,缺少生成的社会物质基础。 3.分工对超越精神的消解
超越精神作为敬业精神的高层次表现,它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从业者对工作本身的全面了解、物质生产劳动与精神生产劳动的统一,但分工导致这两个条件在分工带来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都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了。一方面,产业内部的分工导致工人只能了解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某个环节,对工作本身不能形成完整全面的了解,这导致工人很难实现对自身工作的超越。另一方面,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使得工人在思想上成为被资本家控制的“单向度的人”,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有超越精神。工人没有意识形态话语权,因而从事物质劳动的人只能从事物质劳动,因为精神劳动作为支撑,他们无法产生超越当前“压迫性”劳动的精神动力。
四、消灭分工与敬业精神的重构
1.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社会分工以重建敬业精神
消灭分工以重构敬业精神,首先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工。消灭分工并不意味着对分工不加批判的全盘消灭,因为社会分工毕竟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而且它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此处所言之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社会分工,是消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具有劳动剥削性质的分工。消灭这种类型的分工,关键在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方式,即工人本身要掌握生产资料。正如马克思指出“如果劳动条件属于联合起来的工人,如果这些工人同劳动条件的关系,就象自然的劳动条件的关系一样,也就是象同他们自己的产品和他们自己活动的物质要素的关系一样,那末,分工似乎就不是同样可能的。”[3]P300由此可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工,本质上是消灭带有资本主义剥削性质的,使劳动成为人的对立面性质的分工。只有在实质上而非在形式上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工,工人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为了自己而劳动,才能在劳动中实现自己和超越自己,只有这样,敬业精神的形成才有其坚实的物质基础。
2.消灭产业内部的分工以重建敬业精神
消灭分工以重构敬业精神,其次要消灭产业内部的分工。在产业内部分工的情况下,工人不可能形成对整个生产过程的了解和把握,他们只是类似于机器的一部分,机械化的重复劳动,劳动的方式、过程等是被事先决定的,工人没有、也不可能有发挥主观创造性的机会。因此,工人的一方面从事的是不自觉的劳动,另一方面工人本身在劳动过程中“被分工”了。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重构敬业精神一方面要消灭强制的劳动分工,另一方面要消灭劳动者分工。
消灭强制的劳动分工,需要建立实现工人全面发展的共同体,亦即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2]199这里的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中,即推翻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在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下,工人才可能从强迫性的单独劳动中解放出来,并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也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工人才有在劳动中实现自我、奉献自我的精神追求。消灭劳动者的分工,需要使劳动者能够胜任全面的生产工作。“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2]165只有通过消灭劳动者的分工,劳动才能重新找到劳动的乐趣,才能形成像马克思所言的那种“自己的兴趣”,才能在工作岗位中形成自觉的劳动精神。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EB/OL].http://www.china.com.cn/cppcc/2015-04/29/content_35450730.htm.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26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基金项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视野中的青年网络亚文化引導与矫正研究”WZ[2019]jy19
作者简介:卞云,女,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主要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关键词:分工;敬业精神;消解;重建;消灭分工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工理论的主要内容
1.基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分工
“任何新的生產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1]147生产力的发展会促进分工的发展,这首先体现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的发展,这种发展有多种不同的表现,首要的表现在于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工。“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之间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同工业劳动的分离。”[2]148在马克思看来,分工的发展首先是农业生产与工商业的分离,继而是工业和商业的分离。
2.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
社会分工只是揭示了分工之于社会生产关系的作用,并没有揭示分工对人影响。对此,马克思进一步论述了分工的另一个维度,即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它包括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两个方面。“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真正成为分工”[2]162正是由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之间分工的形成,现实的人被分成两类群体,一类是专门从事物质劳动的人,一类是专门从事精神劳动的人,前者即产业工人,后者即葛兰西所谓的“有机知识分子”。
3.产业内部的分工。
物质生产活动本身被分工,工人生产的不再是完整的产品,而是产品的一部分。在传统社会条件下产业内部的分工基本不存在,而在大工业社会下,因为资本流通的需要和商业的刺激,产业内部分工高度发达。“在前一种情况下,交换主要是人和自然之间的交换,即人以劳动换取自然的产品,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主要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的交换。”[2]183人与自然的交换和人与人的交换之间的差别,导致产业内部的分工成为必然,因为只有产业内部存在分工,人们才能交换彼此的劳动产品,以服务整个生产过程。
二、敬业精神的基本内涵及其与分工的关系
1.敬业精神的基本内涵
敬业精神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的价值内涵,强调的是个人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它首先体现为勤奋精神。孔子曾明确主张“敬事而信”和“敬业乐群”,韩愈也指出“业,精于勤,荒于嬉”这也说明了人们在工作者必须做到对工作的“敬”,才能在内心中形成“勤”。敬业精神其次体现为奉献精神。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开始强调集体主体的精神素养和价值追求,体现在敬业精神上,突出表现为“为人民服务”和“奉献社会”的价值取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创造”。[2]敬业精神还体现为超越精神创新是从业者对自身的超越,在社会发展的要求之下,劳动者的敬业精神要求实现自我超越,而劳动者本人则在创新超越中实现自我的价值。
2.分工与敬业精神的内在关联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论述的分工,在本质上都属于劳动分工。社会分工表现了劳动在宏观层面上分为不同的类型,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则是对劳动本身的分工,产业内部的分工则是对具体劳动的分工。敬业精神则体现为人们对本职工作的热爱,体现为人们为社会和他人的服务和奉献之情,体现为人们在社会发展的要求下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追求。这三个维度都指向人们对劳动的崇尚之情,个人层面的敬业精神属于对个体劳动的崇尚,社会层面的敬业精神体现为对社会劳动的崇尚,超越层面的敬业精神体现为对创新劳动的崇尚。由此可见,敬业精神在其本质上即劳动精神,是人们在从事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对劳动的热爱和崇尚之情,是劳动价值观的真实展现。作为劳动精神的外化和表现,敬业精神与人的劳动密不可分,它是人的自愿、自觉、自由劳动的产物。
三、分工对敬业精神的消解
1.分工对勤奋精神的消解
首先,分工的发展带来的私有制的确立,使得人们的劳动不再属于自己,而是成为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的商品。劳动成为资本家进行剥削活动以获取剩余价值的手段,导致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无法产生满足感和获得感,进而产生消极的情绪。最后的情形是,勤奋工作的唯一结果就是导致自己更加贫困。因此,敬业精神便丧失了它由以形成的物质基础。其次,产业内部的分工,导致勤奋只是高强度强迫性劳动的假象。在这种强迫劳动的条件下,工人不可能形成对劳动的认同感,更不会从中获得精神上的升华。再次,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也会导致勤奋精神的消解。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统治阶级拥有专门从事精神生产的人群,工人没有时间和精力,同时也没有机会进行精神生产劳动。
2.分工对奉献精神的消解
奉献精神是社会主义敬业精神是重要价值内涵,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分工下,奉献精神并没有生存的空间。首先,由分工的发展所导致的私有制,使得每个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进行劳动。劳动的目的是服务自己,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多地是为了自己而劳动。
其次,产业内部的分工消解了奉献精神产生的物质基础。在产业内部分工的条件下,人们无法通过自己的物质生产劳动为自己之外的其他人提供服务,如果有,那只能是资本家。这种情况下,工人即便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想法,也没有实现这种想法的机会,奉献精神在这样的分工条件下,缺少生成的社会物质基础。 3.分工对超越精神的消解
超越精神作为敬业精神的高层次表现,它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从业者对工作本身的全面了解、物质生产劳动与精神生产劳动的统一,但分工导致这两个条件在分工带来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都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了。一方面,产业内部的分工导致工人只能了解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某个环节,对工作本身不能形成完整全面的了解,这导致工人很难实现对自身工作的超越。另一方面,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使得工人在思想上成为被资本家控制的“单向度的人”,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有超越精神。工人没有意识形态话语权,因而从事物质劳动的人只能从事物质劳动,因为精神劳动作为支撑,他们无法产生超越当前“压迫性”劳动的精神动力。
四、消灭分工与敬业精神的重构
1.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社会分工以重建敬业精神
消灭分工以重构敬业精神,首先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工。消灭分工并不意味着对分工不加批判的全盘消灭,因为社会分工毕竟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而且它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此处所言之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社会分工,是消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具有劳动剥削性质的分工。消灭这种类型的分工,关键在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方式,即工人本身要掌握生产资料。正如马克思指出“如果劳动条件属于联合起来的工人,如果这些工人同劳动条件的关系,就象自然的劳动条件的关系一样,也就是象同他们自己的产品和他们自己活动的物质要素的关系一样,那末,分工似乎就不是同样可能的。”[3]P300由此可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工,本质上是消灭带有资本主义剥削性质的,使劳动成为人的对立面性质的分工。只有在实质上而非在形式上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工,工人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为了自己而劳动,才能在劳动中实现自己和超越自己,只有这样,敬业精神的形成才有其坚实的物质基础。
2.消灭产业内部的分工以重建敬业精神
消灭分工以重构敬业精神,其次要消灭产业内部的分工。在产业内部分工的情况下,工人不可能形成对整个生产过程的了解和把握,他们只是类似于机器的一部分,机械化的重复劳动,劳动的方式、过程等是被事先决定的,工人没有、也不可能有发挥主观创造性的机会。因此,工人的一方面从事的是不自觉的劳动,另一方面工人本身在劳动过程中“被分工”了。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重构敬业精神一方面要消灭强制的劳动分工,另一方面要消灭劳动者分工。
消灭强制的劳动分工,需要建立实现工人全面发展的共同体,亦即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2]199这里的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中,即推翻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在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下,工人才可能从强迫性的单独劳动中解放出来,并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也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工人才有在劳动中实现自我、奉献自我的精神追求。消灭劳动者的分工,需要使劳动者能够胜任全面的生产工作。“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2]165只有通过消灭劳动者的分工,劳动才能重新找到劳动的乐趣,才能形成像马克思所言的那种“自己的兴趣”,才能在工作岗位中形成自觉的劳动精神。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EB/OL].http://www.china.com.cn/cppcc/2015-04/29/content_35450730.htm.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26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基金项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视野中的青年网络亚文化引導与矫正研究”WZ[2019]jy19
作者简介:卞云,女,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主要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