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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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职业学校学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强弱、法治素养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初步摸清职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职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策略,引导学生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关键词:法治素养;学生;职业学校;调查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0)09C-0023-05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一目标不仅仅需要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更重要的是实现全民守法,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本研究中的法治素养指一个人认识法治和运用法治的素质和修养,包括对法治的认知、观念、信仰和能力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法治素养就是他们的法治知识、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实践中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的总和。
  职业学校学生是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后续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1]本研究通过深入我市4所职业学校进行问卷调查、访谈交流等途径,旨在初步掌握我市职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基本情况,摸清当前职校、家庭和社会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当前职校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策略;同时,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各校子课题组,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有机融合,有效提升学生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情,引导学生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一、职业学校学生法治素养的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
  本次调查前由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拟写调查问题,将问题汇总并制作纸质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15道选择题,向四所职校各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总计发放400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有效回收率100%。本次调查采用无记名填写问卷的方式,对调查对象的性别、年级、专业等方面做了相关的要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基本能反映我市职业学校学生法治素养的现状。
  (一)法治意识总体较好
  法治意识是构成法治国家的精神底蕴,是法治国家的内在灵魂与精神支撑,从某种角度看,公民的法治意识决定了国家法治建设的未来。[2]因此,学校必须采取各类措施,多角度、全方位入手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在对学生的法治意识摸底调查中,有65.25%和28.75%的学生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有用”或“有用”,合计占调查对象的94%,表明职业学校法治教育日益受到重视,大多数学生具有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在遇到侵害时,有34.25%的学生选择向老师、父母汇报,58.75%的学生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说明大部分学生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护意识较强。问卷中设置了一道情境题,要求学生回答“对于朋友自行车被偷,然后去偷人家自行车的行为”的态度,80.25%的学生选择“劝说朋友把车送回”,9.75%的学生选择“告诉老师”,表明在面对不法行为发生时,绝大部分学生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二)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发生变化
  从职校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渠道来看,学校、家庭、书籍、媒体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调查结果显示分别有42.25%、34.75%、19.25%和3.75%的学生认为“新媒体(网络、手机、电子期刊等)”“学习教育”“传统媒体(电视、广播、书刊等)”“家庭教育”是自己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新媒体(网络、手机、电子期刊等)”在所有选项中占比最高,表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已日益成为传播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对年轻人的影响已经超越传统法治教育渠道。
  (三)课堂法治教育内容及形式有待丰富
  课堂教学是学生形成法治观念、掌握法治知识、提升法治素养的主渠道,但眼下职校的法治教育课程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教材内容不够全面,法治的内涵与精神、法治与民主的关系等基础性内容没有呈现在课程内容中;课程内容趣味性不够,不能很好地与初中、高校法治教育课程有效衔接;法治教育课程教学方法仍然是沿袭传统的讲授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教学范式没有得到广泛推广。[3]目前,我市4所职校均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每星期 2课时。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5%的学生认为教材很适合他们,45%的学生对教材是否适合他们持否定态度;在对法治教育形式和法治教育内容的调查选项中,有多达75.5%的学生认为法治课程存在“法治教育形式单调乏味”“法治教育内容枯燥”等问题。
  (四)法治宣讲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是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的治本之举。职校引入专业的法治课教师,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政法系统人员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邀请人大代表、“五老”团队、家长代表、法治教育志愿者服务团成员等具有法律特长的人员来校宣讲,是预防职校学生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治专业课教师短缺,法律顾问、兼职法治副校长、人大代表等法律宣讲人员自身工作繁忙,工作岗位流动性较强,造成法律宣讲人员开展法治教育的情况不尽如人意。调查结果表明,只有30.25%的学生感觉法治宣讲人员经常来校开展活动,28.75%的学生觉得“只在学期开始、结束时来校”开展法治活动,40%的学生认为法治宣讲人员“很少”或“从不”来校开展活动。
  (五)法治教育活动效果一般
  高中阶段是学生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职校应开展系列法治教育活动,让学生掌握最基本的法治知识,树立个人法治意识,坚定个人法治信仰,从而践行法治行为。对学校法治教育活动效果的调查显示,情况并不乐观。大多数学生认为,学校基本能够按照上级要求正常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分别有48%、5.25%和7.5%的學生认为“学校法治教育对提升法治素养”的“作用一般”“无效果”“不好说”,即超过六成(60.75%)的学生对学校开展的法治教育活动效果不太满意,说明学校在法治教育中缺少创新,活动形式守旧,不能与时俱进,不能紧扣学生的兴趣点。   受制于上述多种因素,目前职中学生的法律知识素养还亟待提升。问卷中设计了一道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题目,要求“选择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结果只有28%的学生选择“不满14周岁”这一正确选项,其他72%的学生都做了错误的选择。由此可以看出,职中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施以有效对策。
  二、影响职校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成因
  近年来,我市加强职业学校的法治教育,但由于在国家层面法治课程设置、法治教育网络构建等方面存在欠缺,致使法治教育的实效性未能充分显现。
  (一)学校因素
  法治教育课程设置及教材内容不够合理。从课程设置来看,职业学校只安排一个学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每周只有两节课,内容多,课时少。课程除了“道德”部分外,“法律”部分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等,是各部门法的大杂烩,重点不够突出。从教材内容来看,教材中有7课时为法律相关内容,这些内容在义务教育教材中大多数已经涉及。很多学生反映内容在初三时讲过、中考考过,现在再讲一次,不仅兴趣缺乏,重复学习也易引发厌烦情绪。
  法治教育师资队伍难以满足法治教育需求。目前担任“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任务的大多数是班主任或其他学科教师,他们大多没有接受过法治教育专业培训,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由于法律知识不足,很难做到深刻讲授法律知识和传播法治理念。虽然所有的职业学校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和兼职法治副校长,但实际工作中,多数法律顾问、兼职法治副校长难以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到学校来尽心履职,有的法律顾问、兼职法治副校长一学年只到学校做一次法治教育报告,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法治教育服务。
  法治教育形式不能与时俱进。部分职业学校在法治教育中不够重视学校、家庭、社会“三合一”的法治教育网络,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专家与学生互动进行法治教育。学校在法治教育中没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缺少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互动,如参观监狱、旁听庭审等,与社会存在脱节现象。法治活动形式还基本停留在法治讲座、国旗下讲话、法治课堂教学、班会课等“说教”形式,很难起到预期的教育效果,甚至会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
  (二)家庭因素
  父母的法治意识与知识储备难以满足法治教育需要。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会产生终身影响。但问卷调查显示目前父母对子女的法治教育仍较为缺乏,只有33%的学生认为父母“经常”对子女进行法治教育,而选择“偶尔”“极少”“从不”的学生的比例分别为49.75%、10.5%和6.75%,即67%的学生父母对子女进行法治教育重视不够。
  家庭结构与教育模式影晌孩子法治素养提高。调查统计显示,目前我市职业学校中37.31%的学生来自父母离异、隔代教育等特殊家庭,这些学生普遍表现出较为敏感,不愿提及家庭情况,家长多采用放任式教育,或直接交给祖辈进行教育,而祖辈的隔代教育、凭老经验教育,知识老化跟不上时代,对学生的教导没有说服力,往往力不从心,问题突出。另外,一些家长因采取不恰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加剧了学生的叛逆行为和敌对情绪,使得家庭法治教育严重缺失。
  家长行为方式制约孩子法治思维方式。父母是孩子思维模式的导师,家长对人对事的态度、价值观、世界观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学习和法治思维方式。有的家长在生活中不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出口伤人,甚至采用拳脚相加的方式来化解生活中的纠纷,个别家长不重视道德修养,有时甚至将自己的不道德言行和涉嫌违法行为作为炫耀的资本,严重影响、扭曲学生法治思维方式。
  (三)社会因素
  违法负面信息产生累积效应。当下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违法犯罪案例屡见不鲜,对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产生了一定的诱导作用。加之普法宣传过程中,少部分媒体为一味追求经济利益,针对违法事件进行大肆渲染,对人性的阴暗面、暴力场面、变态行为等进行详尽的描述,极易引起青少年的模仿。
  社区法律教育功能薄弱。社区法治教育由于宣传教育形式单一,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相对不足,法律专业人士参与较少,导致社区法治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够,实际教育效果不够理想。调查得知,高达36.5%的职中学生从未参与社区的法治教育活动。另外,社区与职业学校之间联系较少,难以相互配合,形成法治教育合力。
  三、提升职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实施途径
  随着我国法治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具备一定法治素养是职校毕业生立足社会的必备要素,也是衡量一个职中学生综合水平的重要指标。为此,职业学校要主动寻求全社会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关心与支持,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4]
  (一)抓好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
  职业学校应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全面融入学生德育、课堂教学和技能训练之中,构建具有本校特色的法治教育新方式。
  優化法治教师队伍素质。法治教育兼具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须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这就要求职业学校从事法治教育的师资队伍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执教能力。职业学校可以通过法治教育教师参与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等方式,提升法治教师的专业水平。为优化师资结构,职业学校在继续聘请兼职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的同时,还可以聘请部分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这些法律工作者有着较多的实践经验,他们的加入能为法治教育实践提供更多的资源,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加强法治教育课程建设。职业学校可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任务中,加强法治教育与就业教育的结合,如在教学中突出对《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讲解。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精神,将法治教育内容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育目标中。如,语文课在教学《吴用智取生辰纲》一课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分析晁盖、吴用等七人在共谋劫取生辰纲时,谁是主犯,谁是从犯;主犯从犯的定刑标准;晁盖等人的行为到哪里是犯罪预备,哪里是犯罪即遂;最后七人应定性为以麻醉方法实施的抢劫罪……学生在生动有趣的故事中,既熟悉了课文,又学到了法律知识,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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