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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是让更多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最大限度创造劳动者就业和发展机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是对就业优先战略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如何理解“充分就业”的含义,如何落实“充分就业”的要求,笔者认为:一是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突出体现在社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者有更高的就业能力;二是就业渠道畅通,劳动者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自主创业的环境良好;三是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失业率控制在社会能承受的范围内。四是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就业稳定性进一步提高。
那么,如何实现充分就业呢?笔者认为,要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下岗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就业,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充分就业,努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切实引导就业者转变择业观念
要把培养良好的择业心态,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就业观放在首位。首先,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市场就业观念。特别是高校毕业生,要面对现实,正视市场竞争,克服畏惧和依赖心理,变“工作找我”为“我找工作”,提高就业的主动性和竞争意识。其次,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的教育。因势利导,帮助失业人员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提高失业人员自主择业的积极性。第三,强化创业宣传,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自主创业先进典型,积极转变劳动者的就业观念。
二、要加强技能培训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技能培训作为解决就业难的突破口,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努力促进就业。一要建立健全就业培训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二要加强就业培训资源和政策资金的有效整合。要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在场地、设施、师资和信息等方面的综合使用,提高利用率。三要健全就业培训体系。要按照“眼前抓就业,长远树品牌”的思路和“面向市场、突出重点、因人而异、提高质量”的原则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推动“市场引导就业、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
三、要加大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力度
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业再就业工作信息库,形成一体化联动格局。信息库应包括不同时段无业人员的数量、年龄性别比例、培训意向及变动情况,应有当前二、三产业的职工需求数量、年龄性别比例、工种类别及变化情况,应有就业培训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资源的情况等,以充分发挥资源的综合效益,真正为广大无业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就业服务,同时也便于增强就业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以取得更好的效果。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职业介绍信息网络,实行用人单位空岗报告、招聘广告审批和用人登记制度,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规范劳动力市场运行。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取缔非法劳务中介,制止乱收费,打击欺诈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实现就业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要科学制定政策,多渠道促进就业
要创新思路,强化服务,努力实现充分就业。一要研究制定激励创业政策。进一步研究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等就业人员创业激励政策,放宽信贷审批条件,为条件成熟、可行性高的项目提供信贷担保,解决创业资金难题。将创业项目与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在用地上给予优先、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全力促成创业就业。二要研究制定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按照国家新出台的《促进就业法》的规定,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现状,认真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重点在促进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社区服务、弱势群体就业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实现就业岗位开发的重点突破。实施再就业援助项目,对“4050”人员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提供岗位援助,帮助“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三是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同时,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等有关政策措施,有效缓解就业压力。积极探索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机制,选择有发展潜力、效益好的企业作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选派专业对口、就业难度较大的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基地工作,使他们得到培养和锻炼,进一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他们更快更好地就业奠定良好基础。鼓励毕业生自谋职业,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他们到三产领域就业,尤其要大力鼓励和引导广大毕业生到农村基层谋职创业。
五、做好劳动维权工作,努力维护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动维权是维护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也是促进就业再就业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必须下大气力抓实抓好。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提高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规范用工和劳动力市场,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二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制度,做到劳动者就业走到哪里,社会保险就跟到哪里,为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解除后顾之忧。三要强化劳动监察和维权工作。要切实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充实劳动监察人员,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建议建立多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劳动维权联动机制,使维权成为全社会的统一行动,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如何理解“充分就业”的含义,如何落实“充分就业”的要求,笔者认为:一是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突出体现在社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者有更高的就业能力;二是就业渠道畅通,劳动者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自主创业的环境良好;三是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失业率控制在社会能承受的范围内。四是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就业稳定性进一步提高。
那么,如何实现充分就业呢?笔者认为,要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下岗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就业,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充分就业,努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切实引导就业者转变择业观念
要把培养良好的择业心态,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就业观放在首位。首先,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市场就业观念。特别是高校毕业生,要面对现实,正视市场竞争,克服畏惧和依赖心理,变“工作找我”为“我找工作”,提高就业的主动性和竞争意识。其次,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的教育。因势利导,帮助失业人员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提高失业人员自主择业的积极性。第三,强化创业宣传,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自主创业先进典型,积极转变劳动者的就业观念。
二、要加强技能培训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技能培训作为解决就业难的突破口,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努力促进就业。一要建立健全就业培训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二要加强就业培训资源和政策资金的有效整合。要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在场地、设施、师资和信息等方面的综合使用,提高利用率。三要健全就业培训体系。要按照“眼前抓就业,长远树品牌”的思路和“面向市场、突出重点、因人而异、提高质量”的原则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推动“市场引导就业、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
三、要加大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力度
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业再就业工作信息库,形成一体化联动格局。信息库应包括不同时段无业人员的数量、年龄性别比例、培训意向及变动情况,应有当前二、三产业的职工需求数量、年龄性别比例、工种类别及变化情况,应有就业培训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资源的情况等,以充分发挥资源的综合效益,真正为广大无业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就业服务,同时也便于增强就业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以取得更好的效果。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职业介绍信息网络,实行用人单位空岗报告、招聘广告审批和用人登记制度,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规范劳动力市场运行。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取缔非法劳务中介,制止乱收费,打击欺诈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实现就业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要科学制定政策,多渠道促进就业
要创新思路,强化服务,努力实现充分就业。一要研究制定激励创业政策。进一步研究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等就业人员创业激励政策,放宽信贷审批条件,为条件成熟、可行性高的项目提供信贷担保,解决创业资金难题。将创业项目与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在用地上给予优先、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全力促成创业就业。二要研究制定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按照国家新出台的《促进就业法》的规定,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现状,认真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重点在促进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社区服务、弱势群体就业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实现就业岗位开发的重点突破。实施再就业援助项目,对“4050”人员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提供岗位援助,帮助“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三是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同时,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等有关政策措施,有效缓解就业压力。积极探索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机制,选择有发展潜力、效益好的企业作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选派专业对口、就业难度较大的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基地工作,使他们得到培养和锻炼,进一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他们更快更好地就业奠定良好基础。鼓励毕业生自谋职业,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他们到三产领域就业,尤其要大力鼓励和引导广大毕业生到农村基层谋职创业。
五、做好劳动维权工作,努力维护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动维权是维护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也是促进就业再就业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必须下大气力抓实抓好。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提高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规范用工和劳动力市场,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二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制度,做到劳动者就业走到哪里,社会保险就跟到哪里,为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解除后顾之忧。三要强化劳动监察和维权工作。要切实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充实劳动监察人员,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建议建立多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劳动维权联动机制,使维权成为全社会的统一行动,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