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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1963年,美国总统肯尼迪在民权立法上的行动先抑后扬.肯尼迪在其"新边疆"施政纲领遭受保守国会阻挠的情况下,暂缓最具争议的民权法案的立法行动,转而在行政层面上采取消除种族歧视的措施,为民权立法创造有利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这是肯尼迪在美国三权分立宪政体制下的一种政治策略,这一政治策略不仅使肯尼迪的"新边疆"得到顺利实施,而且在民权立法上也取得了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