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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机制建党; 两评一鉴; 两推一定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3)12-0031-02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理解,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决策,具有重大意义。但教育活动毕竟带有集中性、阶段性,重要的在于,通过教育活动能够形成一套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有利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一、问题的提起
(一)建党80多年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正确不容置疑,现在党内的健康力量仍然占主流不容置疑,但世界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情人心发生了深刻变化,党执政的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可否认,在这些前所未有的变化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党不管党、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不纯的问题以及消极腐败现象是严重的。对这种状况,人民群众感到痛惜,敌对势力容易夸大利用。党从政治上防患备险,应当更加重视解决党的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历程,我们重视党的思想建设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但一些地方由于治党不严实际上存在的言者谆谆、听者藐藐,鱼龙混杂、正误相安的状况,既损害着党在群众中的作用、声誉和形象,又反过来影响到思想教育的实际效果。事实提醒我们,只有坚定地纯洁党的组织,才能从组织上保持党的先进性,才能使党员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定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因此,从全局和长远看,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解决党内组织不纯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三)解决党内组织不纯的问题,基础性的东西在于吐故纳新。只纳新不吐故无以体现从严治党,只吐故不纳新难以壮大党的实力。吐故无损于党的伟大正确,纳新有利于焕发党的生机。只有吐故与纳新同时并举,才能使党员队伍始终不敢懈怠,才能使党强筋壮骨。如果在党的组织建设上形成一套以发扬党内外民主,加强民主监督为基础的健全完善的吐故纳新机制,使党的根基深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将会使党焕发出生生不息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机制建党的思路
(一)建立严格的“两评一鉴”、劣者出党制度。“两评一鉴”即组织人民群众评议党员,党员相互评议党员,党员所在党的组织对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和确认。1.接受评议的对象:全体共产党员。2.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党内评议由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外评议由基层党组织所辖范围内有选举权的公民参加;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接受所在单位群众评议、所在支部全体党员评议,还应接受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评议。3.评议的时间和周期:每五年集中评议一次,每次以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届中为宜。4.评议标准和方法:严格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必备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衡量党员,由评议人以无记名投票和写实的方法,将评议对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5.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界定:经民主评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信仰宗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组织者;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者;宗旨观念淡化,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散布与党的方针政策不相符合的言论,甚至组织、参与集体上访或闹事活动者;缺乏工作热情,敷衍塞责,疲沓拖拉,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者;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和党的纪律者;丧失群众基础,民主评议不合格票在40%以上者。6.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鉴定:由上级党委派员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负责地加以核实,提出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初步意见,报党员所在支部的上级党委鉴定确认。7.对评议不合格党员的比例界定:自地市级以下,以县市为单位掌握,农村、企业控制在党员总数的3%以内,机关事业单位控制在党员总数的2%以内。8.对不合格党员的帮助教育:由其所在基层组织帮助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为1年。对到期仍无实际改正表现的,由其所在支部报上级党委作出劝退或除名的出党决定。9.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贯彻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从严处置的方针,对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实际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一律不再担任原任职务,只保留原职级经济生活待遇;属农村、企业党员干部的,一律取消干部任职资格;所有评议出党者,一律注销党籍,另册登记。凡评议出党者,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党,在重新入党之前,不得推荐担任各级各类领导职务。党员在评议出党时,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仍按党的纪律和司法程序处理。
(二)规范发展党员“两推一定”制度。发展党员“两推一定”的做法在各地大多已经实行,需要中央总结完善,加以规范,形成定制。“两推一定”即在发展党员时,由党外群众推荐,党内民主推荐,支部大会决定。1.群众推荐。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前,基层支部先组织有选举权的公民按规定的标准,推荐优秀村民、优秀工人、优秀知识分子、优秀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优秀劳动者。2.党内推荐。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说明发展党员的计划和要求,由全体党员从群众推荐的优秀分子中按照党员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发展对象,确定“初步人选”。3.张榜公示。对推荐初定的发展对象,张榜公示他们的基本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情况复杂一时调查不清的暂缓发展。4.党员大会决定。按照《党章》规定,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表决。
三、机制建党的结论
建立“两评一鉴”、劣者出党制度和发展党员“两推一定”制度,是党内民主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建设上的贯彻和运用,是建设性的。当然,凡事有利也有弊。可以预见,在经济文化不发达的条件下在党的组织建设上实行“两评一鉴”、劣者出党制度,会出现一些负面作用:1.在一些基层组织薄弱,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容易出现偏差。2.评议出党虽然所占比例很低,但积零为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从宏观角度存在各方面的心理承受问题。3.对评议出党者的处置,如果不能配套做好帮助教育工作,而是采取简单化的方法,会使一些评议出党者滑向党组织的对立面,成为更为明朗化的消极因素。但从全局和长远看,建立这种机制,不仅党心不会乱,民心不会乱,而且必定有利于提高党的素质,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整体上利大于弊。有力的思想教育、严格的法纪约束和健全的吐故纳新机制,三位一体,有可能更好地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使党更加朝气蓬勃、奋发向上,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本文作者:中共临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 许冬梅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3)12-0031-02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理解,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决策,具有重大意义。但教育活动毕竟带有集中性、阶段性,重要的在于,通过教育活动能够形成一套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有利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一、问题的提起
(一)建党80多年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正确不容置疑,现在党内的健康力量仍然占主流不容置疑,但世界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情人心发生了深刻变化,党执政的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可否认,在这些前所未有的变化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党不管党、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不纯的问题以及消极腐败现象是严重的。对这种状况,人民群众感到痛惜,敌对势力容易夸大利用。党从政治上防患备险,应当更加重视解决党的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历程,我们重视党的思想建设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但一些地方由于治党不严实际上存在的言者谆谆、听者藐藐,鱼龙混杂、正误相安的状况,既损害着党在群众中的作用、声誉和形象,又反过来影响到思想教育的实际效果。事实提醒我们,只有坚定地纯洁党的组织,才能从组织上保持党的先进性,才能使党员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定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因此,从全局和长远看,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解决党内组织不纯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三)解决党内组织不纯的问题,基础性的东西在于吐故纳新。只纳新不吐故无以体现从严治党,只吐故不纳新难以壮大党的实力。吐故无损于党的伟大正确,纳新有利于焕发党的生机。只有吐故与纳新同时并举,才能使党员队伍始终不敢懈怠,才能使党强筋壮骨。如果在党的组织建设上形成一套以发扬党内外民主,加强民主监督为基础的健全完善的吐故纳新机制,使党的根基深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将会使党焕发出生生不息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机制建党的思路
(一)建立严格的“两评一鉴”、劣者出党制度。“两评一鉴”即组织人民群众评议党员,党员相互评议党员,党员所在党的组织对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和确认。1.接受评议的对象:全体共产党员。2.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党内评议由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外评议由基层党组织所辖范围内有选举权的公民参加;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接受所在单位群众评议、所在支部全体党员评议,还应接受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评议。3.评议的时间和周期:每五年集中评议一次,每次以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届中为宜。4.评议标准和方法:严格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必备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衡量党员,由评议人以无记名投票和写实的方法,将评议对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5.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界定:经民主评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信仰宗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组织者;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者;宗旨观念淡化,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散布与党的方针政策不相符合的言论,甚至组织、参与集体上访或闹事活动者;缺乏工作热情,敷衍塞责,疲沓拖拉,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者;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和党的纪律者;丧失群众基础,民主评议不合格票在40%以上者。6.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鉴定:由上级党委派员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负责地加以核实,提出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初步意见,报党员所在支部的上级党委鉴定确认。7.对评议不合格党员的比例界定:自地市级以下,以县市为单位掌握,农村、企业控制在党员总数的3%以内,机关事业单位控制在党员总数的2%以内。8.对不合格党员的帮助教育:由其所在基层组织帮助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为1年。对到期仍无实际改正表现的,由其所在支部报上级党委作出劝退或除名的出党决定。9.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贯彻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从严处置的方针,对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实际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一律不再担任原任职务,只保留原职级经济生活待遇;属农村、企业党员干部的,一律取消干部任职资格;所有评议出党者,一律注销党籍,另册登记。凡评议出党者,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党,在重新入党之前,不得推荐担任各级各类领导职务。党员在评议出党时,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仍按党的纪律和司法程序处理。
(二)规范发展党员“两推一定”制度。发展党员“两推一定”的做法在各地大多已经实行,需要中央总结完善,加以规范,形成定制。“两推一定”即在发展党员时,由党外群众推荐,党内民主推荐,支部大会决定。1.群众推荐。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前,基层支部先组织有选举权的公民按规定的标准,推荐优秀村民、优秀工人、优秀知识分子、优秀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优秀劳动者。2.党内推荐。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说明发展党员的计划和要求,由全体党员从群众推荐的优秀分子中按照党员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发展对象,确定“初步人选”。3.张榜公示。对推荐初定的发展对象,张榜公示他们的基本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情况复杂一时调查不清的暂缓发展。4.党员大会决定。按照《党章》规定,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表决。
三、机制建党的结论
建立“两评一鉴”、劣者出党制度和发展党员“两推一定”制度,是党内民主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建设上的贯彻和运用,是建设性的。当然,凡事有利也有弊。可以预见,在经济文化不发达的条件下在党的组织建设上实行“两评一鉴”、劣者出党制度,会出现一些负面作用:1.在一些基层组织薄弱,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容易出现偏差。2.评议出党虽然所占比例很低,但积零为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从宏观角度存在各方面的心理承受问题。3.对评议出党者的处置,如果不能配套做好帮助教育工作,而是采取简单化的方法,会使一些评议出党者滑向党组织的对立面,成为更为明朗化的消极因素。但从全局和长远看,建立这种机制,不仅党心不会乱,民心不会乱,而且必定有利于提高党的素质,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整体上利大于弊。有力的思想教育、严格的法纪约束和健全的吐故纳新机制,三位一体,有可能更好地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使党更加朝气蓬勃、奋发向上,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本文作者:中共临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 许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