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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沃金所提出的"建构性诠释"路数将怎样理解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针对法律实证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所坚持的"分离命题",德沃金认为此种"语义学之刺"以不必要的方式限制了法律语言的灵活性,而正确看待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则应当是他所谓的"诠释性态度"。由此种态度衍生出的特定"法律概念"及其"概念延伸"与"道德"正因为其内容取决于彼此所以才成其为"不同"。而此种关联与差异又将提供一种新的模式,以便于更好地理解法理学关于"恶法亦(非)法"的经典难题以及处于不同文化和历史背景下的特定法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