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据交换制度无论是对于提高诉讼效率还是对于强化诉讼公正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2002年已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在行政诉讼中创建了该项制度的雏形,但现有的规定只是对证据交换的启动程序,证据交换的时间和证据交换的效力问题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在完善已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证据交换的主持机构、操作方式等相关内容,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